终于不在用负全责
- 级替四高速公路行人全责这点没有疑问,我赞同司机免赔。
但前面已经说过了,城市道路本来就不怎么规范,在机动车道被撞死的骑车人可能只是为了绕过停在路边的车辆。
闯红灯的行为也有可能是绿灯时被转弯机动车队阻挡造成的。
所以我觉得一刀切的法规本来就很操蛋。 - 家明所有的注意义务,采取了所有必要措施?
您确定?在事故发生的那一瞬间,有多少司机有这样的反映速度?闪电侠?
说话别说太死 - 家明看看我的回帖再说话,不明白状况就收声
- 家明说别人的时候,先尊重下自己的发言权吧
您说这些胡搅蛮缠的话有什么用 - 米价粒子跑后者显然没底气,撞死白撞能怎样,谁让你瞎B似的不看车的。不撞死你撞死谁去,活J8该!
- 家明还没完呢
这些事儿后来都怎么处理的呢?铁路公司、船公司、狗主人、动物园,哪个没赔钱呢?您是否要去教育他们:"无责,不要赔,不要赔~" - faust1234现在没信号灯的人行道
几乎没啥机动车减速
早晚这法还要改 - 家明“无责赔偿”是指当交通事故的当事一方没有责任,但出于现实的考虑,而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主要应包括三种情况:
其一“紧急避险”。比方一小孩突然横路,司机为避免伤人,把车主动地开进了农民的稻田,造成庄稼的损毁,还不甚撞死里面种田的人。司机无责,但庄稼汉的损失该不该赔?
其二“双方无责”。比如由于雪崩路塌,车辆倾覆,造成他人房屋倒塌死人,雪崩属于自然灾害,司机是无法控制的,完全没有责任;但对于房屋损毁了的受害者而言,又岂不是祸从天降?这笔损失又该怎样赔呢?
其三“纯粹的人道主义赔偿”,比方一行人在高速公路上横路,司机根本无法避闪,不幸发生。交管裁决司机无责。但死者尸骸总得有人收拾吧?另外理应给予受害者亲属适当的经济补偿,这从情理上讲也是必要的。
您清楚了吧 - _aweiwei_恶法亦法,有时候就是这样,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
- _aweiwei_的确有的人根本不了解机动车的可怕性,例如我有一次走乡间小路,还是白天,那些人看到汽车过来根本没反应,按喇叭人家根本不理我。我能怎么办?只能慢慢开呗。
120公里时速的汽车有多可怕?坐车的可能感觉不出来。有一次我刚上高速,感觉车胎嵌了一块比较大的石子,就把车停在紧急停车带,打开双蹦,放警示标,检查车胎。旁边的车过去的时候,太可怕了,真的是嗖嗖的,我赶快弄完就上车了,真的不敢耽搁。
我就想:这么快的速度,真的有人敢横穿?不要命了?司机在那么快的速度下,视野会变窄,也就能看出200多米;120的时速,要完全停下来,拼死也得100多米,加上反应时间,太玄了。搞不好要车毁人亡。无责的话,这超谁索赔去?(有人遇到这种情况,撞死人了,自己的车也挂了,还重伤,还无责,还赔了人家赔了N多钱;家属不干了,结果把高速路给告了) - BIOer在上海,见到土方车就都TM是孙子,撞了他车也没事,你肯定死。你死了他也没钱陪,这么着
- 猫猫猫出租车普遍反映(和我个人观察)都是 素质比较低, 爱超速, 爱强行加塞插队, 爱违规胡乱变道.
是名副其实的马路杀手之一
大出租车公司的也许会好那么一点点. - Raven100公里时速行驶, 看见有个不要命的窜出来送死
司机唯一能做的就是刹车.......视情况速度而定, 方向是不能随便打的, 懂不懂, 小朋友, 开不来车少说话
你喜欢在铁路轨道上打手枪.......TMD别人火车头看见你还停车不成, 列车制动距离1公里, 谁刹的住? 人家的铁轨规定你别上去, 你喜欢犯贱, 撞死也是你的责任
高速公路设计时速, 从来没有考虑行人随意进入车行主干道的情况, 你的脚踩在那地方, 就是你的责任了, 明白了没
这只是随便一个行人肆意妄为, 自身应该负全责的例子, 司机在高速公路正常行驶, 你喜欢自己犯贱, 那是你的责任, 别怨别人开车的 - 猫猫猫这个例子明明就是开车的全责
- Raven废话
20页帖子, 问了7,8遍
无责10%, 满意, 还是不满意
小朋友, 请你搞清一点, 现在不是 司机杀人不犯法, 司机违章照样负责, 该是全责的当然是全责, 该是60%的就是60%
仅仅是 完全无责的前提下, 不超过10%, 懂不?
有人偏偏盯着这"完全无责的10%", 拼着老命给行人违章, 自己犯贱辩护, "我违章, 我有理, 不要命, 照敲你", 有才啊有才 - 猫猫猫非常清楚这就是您的观点
现在缺少的就是需要您证明这个观点的合理性... - 猫猫猫子弹已经在空中了~~~ 不能停下了, 就跟合法速度奔驰的车子一样, 是无法突然停下的, 物理规律.
- 猫猫猫您是说不少爷 不把自己的命当一回事, 乱穿马路, 还说开车的坏, 不把车违反物理规律, 不肯零距离停车让他吧..
- Raven人家赔给你点慰问金, 不代表别人"有责任", 是别人违法, 明白了没
现在我完全没错, 都给你10%了, 想怎么样, 还要拿100%啊
你上铁路打手枪, 惹熊猫被咬..........那责任是你自己的, 自找的, okay
有人喷了20页, 就是想说明
他上高速溜达, 被撞死------错是司机的, 他来不及刹车, 他控制不住车, 车是危险品
他上铁路犯贱, 被撞死------错是火车的, 他来不及刹车, 控制不住火车, 火车是危险品
他惹熊猫, 被咬死------错是熊猫的, 怪人家体格太大, 牙齿太长
有才啊 - 猫猫猫这帖里面...脑残的回复, 这算一个了
- Raven我又翻了20页, 搞笑了, 有人真好象说的, 司机杀人不犯法了
人家明明规定的清清楚楚
司机全责100%, 主责80%, 同等60%, 次要40%
唯独就是 无责 不超过10%:D
我作为司机也没说不接受啊, 什么也没做错, 还给你10%, 还想怎么样
TMD就盯着这10%干上了, 反正就是 我犯法, 我玩命, 我犯贱, 我有理......誓要拿到100%不成:D
[本帖最后由 Raven 于 2007-10-31 10:47 编辑] - Raven有人分不清什么叫 全责, 主责, 同等, 次要........无责
反正觉得 规定了无责10%, 就好像是说 司机可以随便杀人了
喷了 - 猫猫猫人行道机动车全责....
冲人行道没素质, 撞了人该枪毙 - Raven机动车在没有交通灯的人行道前都应该主动停车, 法律就这么定的
被撞了, 告到他司机老死也随便, 本来就是全责 - 家明首先,别一口一个小朋友,莫非您有遥视的特异功能?233
其次,没有“法律责任”不代表没有“道义责任”。不要混淆概念,ok?
生命权永远高于路权。我认为,在行人全责的情况下,机动车赔偿不超过10%的赔偿额度偏低。当然也不该是100%。目前,在未普遍推行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意外保险制度的情况下,从保护弱者的角度来说,机动车一方承担一点责任,完全是一种道义责任,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责任。
第三,别老拿高速公路说事儿,高速路上误闯行人属于特殊情况,特例不能代表范例。 - 猫猫猫别说机动车嘛,
就说火车, 某人硬要上铁路疯玩,
火车不可能违反物理规律零距离刹车让路, 那么某人被撞死,
火车司机完全无责任, 那么他是否应该赔一分钱呢?
铁道线路为此暂停使用20小时, 铁路部门, 各物流公司, 各方旅客(整个铁道线的上, 不仅仅是一条火车) 都被耽误!!!
我想, 很可能有关部门会向死者家属追讨 破坏国家铁路公路运输安全罪的责任吧!! - 猫猫猫所以机动车永远应该刹车让路, 也就是法律规定的采取避让措施比如刹车.
不做就是有错, 有责任.
所以生命权高于路权应该是在这里提现的.
所以不在高速公路的情况下,(普通路), 一般刹车能解决问题. 所以一般都是乱钻马路的人是爷. - 猫猫猫误闯这个词用得可真是....
- 家明这帖就是说机动车的,干嘛好多人都爱拿火车说事儿
好,满足你,咱也来说说火车吧
《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除非某人是自杀、扒火车等故意行为造成自身死亡,否则,铁路必须对由火车导致的损害事故承担责任。 - 家明一连串的所以推导出来这样的结论。。。。。有才啊有才
看来我们说的不是同一种语言 over - Raven高速只是说个简单例子, 事在人为, 只是告诉你, 在高速, 在铁路, 生死决定权通常在行人自己手里, 不在人家司机手里
你总算也知道, 无责赔偿完全是道义上的, 根本不代表司机在操作中有任何问题.......有问题就不是 无责
偏偏有人一会嘛, 车是危险品, 一会嘛人没办法控制车.......说得真是怎么着都是司机这边有问题, 真要别人火车刹车距离从1公里减到0啊
早就回答了, 先让人控制那双脚和那对斗鸡眼 - _aweiwei_无责赔偿很郁闷,就得自己掏腰包。
其实可以告城市道路部门的,谁让行人那么容易违章的?主路不让行人走,这是常识吧,偏偏有人上去了,被撞死了,司机无责还要赔钱;那么索性就告交通部门,谁让你设计的不合理,能让行人走上去的?! - 猫猫猫应该是这样的吧
铁道部:
火车速度快,制动距离长,时速在160公里的列车制动距离都在1000米以上,即使完全尽到高度注意的义务并及时采取制动措施也很难避免与违章侵入限界的行人、道路车辆发生碰撞,只能被动地接受事故。正因为如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都有严禁行人在铁道线路上行走、坐卧等规定。
据王勇平介绍,对这种非铁路方责任的路外伤亡情况,国外铁路的规定也是大同小异。比如日本,如发生由于机动车、行人侵入铁路限界与火车相撞的事故,还要追究肇事机动车和行人的责任,要求赔偿对铁路方造成的损失和损害。
王勇平最后指出条例明确规定了铁路部门在事故中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而对人身伤亡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情形,也明确规定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过去给予丧葬费的情况属于民政救济范畴,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赔偿范畴。现在出台的条例明确分清了事故双方的责任、非责任,按照法律规定上述情形是不予赔偿的。(根据新华网文字直播整理)
[本帖最后由 猫猫猫 于 2007-10-31 11:23 编辑] - 家明我说了好几次了,“道义责任”,很多法律也有“无责赔偿”一说
你没错,但也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我的观点是,在中国保险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司机的无责赔偿比例定在10%过低了,20%~30%差不多 - 猫猫猫我说的是对的, 别逃避了
也不要为了反对而反对. - 家明你这也不失为一种解决方法,的确有司机不服后来告到相关部门的,谁让中国这制度问题太多呢
- Raven哪里有问题, 说来听听
你一口一个生命权高于路权, 交通法规明确规定了意外时司机必须采取正确的避让措施, 如果不采取一头压过去, 或者采用的错误的措施, 处理失当
那就是司机有责任, 就不是 无责的前提
在高速上也是一样的道理, 你有本事证明是司机处理失当导致的车祸, 那他就不是无责, 按其他的定性
人家采取了正确的措施, 完全是因为行人一方自身问题, 那就是无责
还不够简单啊 - Raven总结一下
20多页的根本议题, 终于回到了"10%的加减" 上来了
[本帖最后由 Raven 于 2007-10-31 11:28 编辑] - 装机工你也知道中国保险制度不完善?那司机应该由谁来保护?谢谢,麻烦回答一下。另外别给我说司机是强势一方哟,司机被陪得家破人亡,谁管!?司机是不是中国公民!?
- 家明王勇平是铁道部发言人,说话当然向着铁路部门。在过去,如果一个人在中国被火车撞死,铁路部门最多给300元补偿,明显违背基本的公平原则,也是对人的生命的不尊重。就算一分不赔,王勇平同志还是能列出一大堆理由,他说啥话不取决于他的脑袋。
- qustttt说被撞死活该的全都是禽兽,你也有走路的那一天
- Raven你倒回20页去看看
这说的..........司机都是社会异类了, 还公民 - 家明家破人亡?你觉得究竟是哪边更有可能家破人亡?动动脑子
- 猫猫猫这是法律啊 他在解释法律而已.
不是他个人观点啊 - Raven你当开车的都是千万身家, 还是什么啊, 用用脑子
你就看见别人人死了, 人伤了, 可怜啊
看看别人无责那方的, 动则几十万赔偿, 诉讼费, 花的时间精力.........你当别人都承受的起啊, 别工作别过日子啦, 对人家生活没影响啊, 真是风凉话说得不腰疼
[本帖最后由 Raven 于 2007-10-31 11:41 编辑] - Raven不是前面有人连 "红绿灯交通法规" 都说是 司机方"强加"给行人的吗
- 动感超人
还去搜索了一下无责赔偿~这里的人谁都清楚什么是无责赔偿,不用您ctrl+v出来
问题就是出于人道立场这条,既然理由是出于人道,那为什么要用法律硬性规定?
我的车坏了,无责保险公司不赔,谁来对我人道呀?难道是您吗? - _aweiwei_找交通部,谁让他们设计的路,导致行人违章?
- Raven日后高速公路必须全封闭........是完全封闭, 铁丝网都不行, 肯定有人爬
十字路口红灯时降个闸下来, 把人圈起来, 省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