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与各位逻辑帝讨论:房价下跌要求开发商补偿并不等价于房价上涨要求业主补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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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pkiller
    如果开发商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或者该办法内条款中涉及的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那么你也不需要去闹。直接去建设开发局就完了。现在跑去把开发商的摊子一砸,还把自己标榜为“茶党”,到底是那里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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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iuyang83
    说来说去,LZ和你这样的队友,讨论的出发点无非就是“人家都闹我凭什么不闹”的小市民心态,还非要穿上“逻辑”的外衣跟人家战,不被喷等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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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iuyang83
    喷了,弓虽女干法理上比较亏欠,但因为实在憋不住了,所以弓虽女干不违反道德。杀人法理上比较亏欠,但因为他欠我钱在先,所以不违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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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ieyifonger
    看了半天也没明白,为啥房价上涨的主体是市场,而房价下降的主体是kfs,为什么啊???这是公理还是定理,或者是科学发现?顺便,啥叫主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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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hunsoon
    涨价和降价的主体不都是市场么
    难不成房子卖得好好的开发商会主动降价?
    楼主的逻辑从一开始就错了
    后面不值一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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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amiyama
    还是“你觉得”

    法律都没你觉得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