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撞伤老人投喂者赔4万?法院:经常投喂不恰当产生危险性
- 天使惠你就没好好看原帖,原帖里执法已经够瞧的了
- zuccbtpig破坏生态平衡,小动物鸟类杀手
- urtoys小区里老鼠窜老窜去的时候非常想有几只猫出现。。。
话说猫这东西对老鼠还真是天克属性啊,感觉猫只要溜达一圈老鼠就不见了。
[本帖最后由 urtoys 于 2020-9-11 11:02 编辑] - lyfsdfsrw明明就是神奇魔幻不可理喻的事件,居然还有人捧臭脚赞成,连你谭的价值观也扭曲成这样了?
- Chuoqi破坏生态平衡最厉害的是人类好吧
各种动物灭绝几乎都是和人类有关,你听到过是猫导致灭绝的吗?
现在偶尔看到几张猫捕鸟的图了,却跳出来你是“小动物鸟类杀手”...
况且,猫捕鸟是自然规律,鸟也会飞的好吧,落地被猫抓也是属于自然淘汰,人类何必干涉 - Chuoqi泥潭狗黑太多,没法好好讨论,赞同毒狗的都大有人在
你喂狗=你的 事实上没有法律条款支持
泥潭某些人只是因为讨厌狗而站在合稀泥的那一边 - jidatui判决很合理
- 玻璃人你这逻辑真有趣 人类破坏生态平衡 流浪猫就不行?
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定义,流浪猫是公认的,有红色警告的,最危险的入侵物种之一
以澳洲为例,至少有20种本土的哺乳类动物因为流浪猫的捕食而灭绝;被流浪猫猎杀的鸟类多达338种,其中71种已经是濒危物种(https://www.publish.csiro.au/WR/WR17160)。而在美国本土,每年流浪猫杀死14亿-37亿只鸟类,以及69亿-207亿只小型哺乳类动物,这研究刊登在《Nature》下的子期刊《Nature Communications》(文献链接:The impact of free-ranging domestic cats on wildlife of the United States)
作者:武斌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03235005/answer/537858341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 ppigadvance那你解释一下散养狗辩称是野狗所以不负责的例子呢,前面有人提了装没看到?
- takami那当场把狗打死在她眼前呢
- SHAN正因为人狗有别,你这比喻也没啥意义
- lobydenk。。。。
本帖最后由 lobydenk 于 2020-9-12 07:26 通过手机版编辑 - 多田野金正確做法應該是,如果是有主的狗,那應該手續齊
如果是流浪狗,那應該有執法部門抓走
從來都沒有法律法規,整個社會就這麼一直湊合,無語了 - supermaneverbk我丈母娘的小区原来也是,原来2、3只,两年里面喂到30多只,今年趁着一条流浪猫会传播新冠病毒的新闻(管他真假),终于社区出面全部抓走人道毁灭了……话说这些喜欢喂流浪猫狗的,真要积德行善你就领回家养呗。
- fhqwb说起故意让狗流浪的主人,我遇到过。
有一次晚上遛狗,马路上有两条流浪狗尾随,对着我的狗叫,一副要进攻的架势,我试了几次都驱逐失败。
这时对面走来一个中年人,裤衩背心,喊了一声那两条狗就不叫了。
问了一下才知道两条狗就是他养的,早晨放出来就不再管了,等晚上回家。 - darkgame多交税可以,没问题,很合理,但是你得把每笔税用在哪告诉纳税者.
要不然这不就像回到了古代的暴君时代? - zuccbtpig猫本来不是在这个生态链里面的,什么叫动平衡,吃没了叫平衡?
- Chuoqi你也知道说的是澳洲啊
澳洲这地方这个多了杀这个,现在不许杀了那就引入那个来对付这个,过段时间那个也多了怎么办?继续杀那个
无限循环,澳洲佬什么智商自己想想
澳洲这么多动物灭绝,难道都是猫干的? - 8点40以前小区一楼有个傻逼天天喂野狗,结果我们那个单元成了野狗聚集地了,甚至吸引周边高校的傻逼情侣跑来献爱心,这么喜欢抱回去养啊,艹,小孩被围攻过,都吓尿了,他不负责谁负责?
- Chuoqi你找法规出来, 投喂食物=你的所有权,这判决依据在哪里
找得到我认错,找不到就闭嘴 - Chuoqi问题不在傻逼喂狗,而是野狗没监管部门处理,到底谁应该负责再仔细想想
- ORPHAN城市里的流浪猫存在了1千多年,不属于生态链?哪种鸟被流浪猫吃没了?
- iloveps2按法院的逻辑,楼凤去多了,就是老婆了,不能算嫖娼了.......
- 天使惠问土奥去,已经灭绝好几种了
- craighal一、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第78条:一般规定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二)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法条、侵权责任法第79、80条:绝对无过错责任
1、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2、饲养禁止饲养(指未经批准)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3、无免责事由,指即使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三)侵权责任法第81条: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1、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2、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四)侵权责任法第82条:流浪狗、流浪猫致人损害的责任
1、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原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若遗弃、逃逸的动物被他人收养,则遗弃、逃逸期间结束,该动物致人损害的,由新的饲养人承担责任,原饲养人不承担责任。
3、若将饲养的野生动物放还大自然,则不存在遗弃、逃逸问题,后来该动物致人损害的,原饲养人也不承担责任。
(五)侵权责任法第83条:因第三人过错导致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1、有过错的第三人与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2、有过错的第三人承担最终责任。
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怎么认定
(一)致害动物是饲养的动物。饲养的动物一方面是其所有人的财产,另一方面由于其可以独立行动,有可能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动物的饲养者对自己饲养动物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督促饲养人或管理人加强对动物的管理,防止避免损害的发生。如果不是人工饲养的动物,或人工饲养的动物已经逃逸很久,回复至野生状态,则不适用此种特殊侵权责任。
(二)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了损害。饲养的动物对他人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有一点我们应当注意,动物的致害行为是动物基于本能而为的行为,无论是其自主加害还是受刺激加害均构成加害行为。
(三)动物的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应为无过错责任,只要发生了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后果,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四)饲养动物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这一方面是因为饲养人是饲养动物的获益者,另一方面饲养人或管理人更了解其饲养动物的习性,更容易防范损害的发生。如果适用过错责任,难免加重了受害人的注意义务,使受害人处于不合理的地位,有失公平。
同时法律规定了两种免责事由:一是受害人的过错,二是第三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错主要是指受害人故意敲打、挑逗他人饲养的动物等情况造成自身损害,可认定受害人的过错是引起损害的全部或主要原因,从而免除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赔偿责任;第三人的过错是指类似上述的情况,但是由第三人引起,第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非法占有人非法占有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原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无须承担责任。动物的间接占有人也不纳入承担责任的主体范围。
三、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
(1) 致害动物是饲养的动物,即是其所有的财产。如果不是人工饲养的动物,或虽是人工饲养的动物,但已经逃逸很久,回复至野生状态的,则不适用此种特殊侵权责任。
(2) 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了损害。饲养动物对他人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需注意的是,动物的致害行为是动物基于本能的行为,无论是其自主加害还是受刺激加害均构成加害行为。
(3) 动物的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应为无过错责任,只要发生了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后果,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应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方面是因为饲养人是饲养动物的获益者;另一方面,饲养人或管理人更了解其饲养动物的习性,更容易防范损害的发生。如果适用过错责任,难免加重了受害人的注意义务,使受害人处于不合理的劣势地位,有失公平。 - craighal这里很多人的立论是,饲养(喂养)动物与狗的所有权是不一样的责任,但很抱歉,民法通则是这么规定的,饲养的动物(而不是主人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注意这个表述的方法,是非常讲究的
- poweruser这个是前面某个人发的
我觉得讲的没有问题
法官提醒:
——当今社会,很多公众看到流浪动物,都会触及恻隐之心,施以援助,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值得赞赏。但是,爱心人士较为固定的投喂行为不可避免让动物产生食物依赖,易导致流浪动物聚集,长期生活在社区之中,由于流浪动物可能携带大量病菌且具有一定的伤人属性,而投喂人对流浪动物的控制力又较低,势必会增大社区公共环境的危险性,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流浪动物,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将它们送往专门收容机构,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收养,通过圈养、栓链等方式防止其对他人造成损害。 - kidthiefls已经有人贴出来了,只要是证明是饲养人就是责任人
不需要证明所有权
被告长期投喂食物,那就是饲养人没问题 - xsg法院判决的没错
- 玻璃人脸都打肿了还好意思洗 真不愧是你
- 真TMD是个粪青长期喂养,形成事实抚养关系,偶然喂几次,是不算的。
人也有差不多的,有案例长期抚养没有血缘关系的老人,老人死了以后,要求分一部分遗产法院是支持的。 - Chuoqi问题不在傻逼喂狗,而是野狗没监管部门处理,到底谁应该负责再仔细想想
- supermaneverbk如果没人投食喂养,流浪狗在大城市基本无法生存,流浪猫生存能力好一些,但不至于大规模繁殖……政府管理责任肯定逃不掉,但是遗弃者、喂养者就清白了?说举个极端点的例子,如果去乡下喂一堆野狗慢慢引到市区,狗咬了人谁的责任需要争辩么?
- 宁静之雨你要是365天不开窗,那确实无害
- aishun澳洲一些原生动物快被英国人带去的猫灭绝。。。。
- Chuoqi所以还是没相关法条,只是法官我觉得怎么怎么 所以怎么怎么
- 飞翔的荷兰人找两人几棍子敲死装麻袋扔了不就行了,还能忍这么久,反正不是她的狗。
- dragong你施舍过的乞丐杀人了,你施舍过的精神病乞丐杀人,这两种情况哪种你的责任更大?
- Chuoqi澳洲这地方啥情况再自己想想,封闭环境+物种入侵,这是猫祸还是人祸?
我就不谈把野猫和流浪猫混为一谈的了 - Chuoqi有法条规定我肯定认
没法条只是法官我觉得应该这样判就这样判的
麻烦你圆润点
泥潭碰到狗相关的事,立马智商降低五十八仙 - 永远的士官长没问题。虽然喂养者出于善心,但喂养却不管制出问题了还是要负一定程度的责任。
你们就这样想,因为有投食者喂养,自己小区老是有流浪大型犬出没。再假如流浪犬对小朋友或者居民造成伤害,那跟喂养者不可能脱离关系。 - ORPHAN问题是现在是喂养的付全责,弃养的一点责任不需要付。
- Chuoqi流浪狗长期存在导致出事,第一问责人应该是当地管理部门
而不是投喂者
然而,出事了不可能让政府赔钱,那么你喂过了就是你的,你来赔钱
法官就是这个思路,泥潭还叫好的自己再想想对不对
觉得对的那以后碰到合稀泥自己兜进咯 - 永远的士官长喂过了,和长期喂养是有区别的。
长期喂养,导致流浪狗长期出没,那喂养者没有做到看管好流浪狗是有责任。
如果没有领养的能力或意向,不要进行长期喂养的行为。
说生活化一点,你家附近有老头天天喂野猫野狗,平时管不了他也就算了。出了点意外,该老头不能置身事外吧。
我明白你的逻辑是要政府赔,这个我不懂不多言。但是喂养者的关系是撇不掉的 - 玻璃人你是简体中文看不懂还是要屁股不要脸 大家看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