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车碾压5次致死续:案犯被判3年

  • s
    sneezingbee
    一个犯罪行为的性质和罪名是不会因为民事赔偿的多少而改变的,我已经说过了,积极地履行民事赔偿责任只能够成为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而不能成为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更不会成为法定的减轻处罚的情节。
    其实刑法的基础知识也不是很晦涩,大家有空还是考虑可以略微学习一下。

    [本帖最后由 sneezingbee 于 2007-5-31 21:02 编辑]
  • s
    sneezingbee
    大哥,交通事故如果是故意实施的那就不是交通肇事罪,是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了...
    交通肇事罪全部是过失犯罪...
  • s
    sola
    法律意识很重要~!
  • l
    literry1
    死读书、读死书、读书死的典型阿
  • l
    literry1
    是不是犯罪也要看肇事后是不是配合处理,不是一刀切的
  • s
    sneezingbee
    我终于喷饭了...

    [本帖最后由 sneezingbee 于 2007-5-31 21:06 编辑]
  • l
    literry1
    你真是无知者无畏阿
  • l
    lovexiaoya
    法律和现实是不一样的。肇事罪,补偿为前提。无钱,就判。这就是现实。这和普通刑事是不同的不要把法看的很死,因为是人在执行法律,而不是法本身在执行
  • s
    sneezingbee
  • l
    literry1
    是啊,
    像see这样,只会死扣字眼,才会发生“小区里发生的事故不适用于‘交法’”这样低级的错误啊。
  • l
    literry1
    你先回答问题吧,驴打滚耍无赖是没用的。
  • s
    sneezingbee
    恕我冒昧,你这是在胡说。

    交通肇事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最低一挡法定刑):(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另外,再提醒一次,本案不是交通肇事,是故意/过失杀人。
  • l
    literry1
    是不是交通事故还由你说了不成?
    书呆子
  • l
    literry1
    如果65楼从根本上怀疑中国的司法制度,
    那我们讨论的基础也就没有了。

    当然,你也就一并把自称法律工作者的see也一起bs了。
  • 雄狮亨利
    sneezingbee 看来也十分了解喷子的本性只不过还是抑制不住的要去调戏啊:D
  • l
    literry1
    可笑的id在本贴第二次出现
  • 罪恶台球师
    才3年.........TMD
  • 受不了哦,这么残忍的做法竟然还有人会说"赔了不少钱,死者家属估计也放过他了。"此等没良心品德败坏的话..真是可笑.难道那区区55万就用来买那老人的命的嘛?!!换做我不把他全家诅咒死弄个坐他10年8年的牢肯定不罢休!!才3年...太少太少...诅咒他每次投胎做人都判无期徒刑!
  • n
    naughtyben
  • n
    no77
    此帖的亮点是某L姓ID的上跳下串,很有趣的说
  • l
    literry1
    你也不要以为所有人和你想法就一致了。
  • l
    literry1
    可惜你不是家属,不然你就可以大义凌然的当面把支票撕碎,扔到对方脸上。
    咦?这场景大家是不是很熟悉??
    没觉得都是80年代的主旋律吗?
    原来这里守旧的人真多阿
  • l
    literry1
    第二条跟屁虫
  • 我装错了XBOX360
    那你为什么每次都被人围攻?

    为什么有你参与的帖子都特别的长?因为每个的看法都和你相左,你要一个一个喷过来。

    [本帖最后由 我装错了XBOX360 于 2007-5-31 22:09 编辑]
  • 受不了哦.这社会还真是有你这种人.你那么开放,改天我拿辆三轮往你身上来回碾压,之后再甩给你一刀钱咱就当没事好了~~反正你也没死...说不定你这种人皮厚到感觉不到疼痛我连钱都可以省下了...
  • O
    OpEth
    普法工作任重道远。。。。。
  • s
    sneezingbee
    土匪你好意思说我:D :D
  • s
    sneezingbee
    本帖普法难于登天... ...:D
  • z
    zk
    帖子加个副标题好.

    就叫:

    理想与现实

    或者:

    红与黑

    也不错
  • r
    redemption
    “把支票撕碎,扔到对方脸上“
    可能在电视剧里出现的话会让我觉得老套虚假了些

    不过这究竟不是你这种人有资格嘲笑的
  • 树上有游戏机
    本帖实在让人
  • y
    yifan8848
  • c
    chenchenni
    开车杀人原来判这么轻!有空把贪官给反复碾压!也就判三年!因为有先例了!明显已经不是交通事故了!
  • s
    steshen
    没想到tg的法盲比实力男还多~~
  • l
    literry1
    围攻?
    你前面帖子不看的吧?
  • l
    literry1
    围攻?
    你前面帖子不看的吧?
  • l
    literry1
    1、你是故意的,性质和那个案子不同
    2、如果你赔的钱足够让我消气的话,自然就没事。不过,到时候估计就是把你卖了也卖不出几个子儿,当然不足以让我放过你。
  • l
    literry1
    死读书的书呆子,
    法盲正是你这号人啊
  • l
    literry1
    谁有资格嘲笑?
    死者家属接受了赔偿和判罚,你有什么资格抱怨?
  • l
    literry1
    是啊,特别是一些自称法律工作者的
  • l
    literry1
    你先解释一下
    1、刑事案件怎么就不能靠赔偿来减轻判罚吧。
    2、小区里的道路怎么就不能用“交法”了。
    法盲你先自圆其说吧。
  • 爬行动物
    拿钱买命的而已……这种事,当事人已经默许了,别人说什么都没用。
  • 爬行动物
    - -bbbb


    你真的觉得……事实是这样的么……
  • 爬行动物
    这个,我家也算是检察院世家了,这些还真不用您费心来教育我。

    我是说,在实际的案件发生后,比如具体点,这个案件里,您又该怎么作专业判断呢?
  • l
    literry1
    赔偿来减轻判罚,并不矛盾,法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