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叫彭宇的看到现在的社会风气会有怎么样的感想

  • z
    zo
    法官判的怎么没问题?
    判决书写得漏洞把柄百出,给了媒体大量发挥的机会。
  • l
    liuyicheng
    彭宇是不是真的撞了不是问题点,问题点就是法官太傻比,竟然脱离工作术语,说什么“按照常理”。

    他知道几个常理?简直胡闹。
  • z
    zo
    对的,换个人来写判决书,就算最后的判决不变,也不会起这么大的风波。
  • s
    szgekko
    我擦~那你到底是闹哪样?
    喷彭宇 喷法官 看你前几楼的意思是挺老太太喽?!
  • z
    zo
    看了看你的论点其实只有一个。。。

    就是tg必须死。。。。233
  • 吉高由里子
    以天朝数千年的骗子系统,这个扶不扶的问题是今天才有的吗?

    我倒觉得把这个问题拿出来,反而增大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系数。
  • 腻水染花腥
    这记者只是根据官员一家之言就开始写报道,根本没有求证过,有多草率是个人就能看的出来,真不明白这问题上抬杠有什么意思
  • z
    zo
    喷舆论暴力啊。。。。。。。
  • s
    szgekko
    闹上法庭 奇葩判决这是头一遭吧?
    骗子碰瓷儿的一看 我去~有前例可依啊~来吧~于是乎……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 吉高由里子
    相关人物后续发展

    法官王浩调离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被安排在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司法所

    所以这位同志被发配了
  • s
    szgekko
    舆论怎样 先不说
    事情结果 难道因为舆论的暴力与否有变化了吗?没有吧?

    多少无知的国民正是因为彭宇案一审判决的奇葩结果。导致了越来越多的碰瓷儿理直气壮?导致了世风日下?并且还都是光明正大的!?这个舆论暴力有什么关系?

    舆论还暴力谴责这些碰瓷儿的讹人的了。有什么用!?
  • 吉高由里子
    中国又不是判例法,来了又怎样?

    四川3名儿童扶老太反被诬陷 讹人老太被拘7日
  • z
    zo
    说实话,就算没有彭宇案来引爆,多半也会出来一个李宇案张宇案。

    96年《离开雷锋的日子》能获得票房冠军,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就说明扶不扶当年已经是个大问题了。

    96年我才十几岁吧,看了这片就觉得社会好黑暗。:D
  • s
    szgekko
    你想说什么?这老太太因为年岁大 没拘留 不是吗?
  • 吉高由里子
    事情发生在1988年。乔安山周围,几乎无人相信,现今社会还有雷锋式的乔安山这样无私无畏的人!

    我觉得在清朝以前就不能扶了。。
  • z
    zo
    儿子龚某某行拘10天
  • w
    winger
    其实这事的核心问题不是真实上有没有撞上。

    而法院对事实的认定方式。

    法院对人的有罪推定才是最可怕的。

    如果这种方式得到认可,那随便找一个人指认他有罪。然后他必须自证清白,证明不了就是有罪。那……
  • z
    zo
    我还记得,当时看完出电影院感觉天都黑了。
    从此以后,做”好事“都要多个心眼。

    感觉上整个社会风气的转变,这部电影是个分水岭。
    不是说这电影起了负教化作用,不过时间点上确实很巧合。
  • O
    Oldman
    1、这法官是学中文的,判错了才符合他的水平

    2、这判决错的一塌胡涂
  • s
    szgekko
    好吧~我算看明白了 你就是一奇葩
    你们真是毫无下限啊
    跟你说A你扯B 跟你扯B你说C 跟你说C你说D
    好吧~你赢了
    在龚某某的事情上 就没有你所谓的暴力舆论了?选择性无视是吗!?
  • 华莱士
    这人就是嘴硬 死不认错 胡搅蛮缠 满地打滚

    对这种人 要么干脆别理他了 要么就得照脸猛打
    我决定不理他了 不跟小学生玩儿了
  • z
    zo
    233 ,双方和解了,哪会有什么终审判决。。。。
  • z
    zo
    :D 真矫情啊。:D
  • O
    Oldman
    这点老实说那判决上还真没有,都是舆论自己渲染的……
  • z
    zo
    szgekko:闹上法庭 奇葩判决这是头一遭吧?骗子碰瓷儿的一看 我去~有前例可依啊

    吉高由里子:中国又不是判例法,来了又怎样?四川3名儿童扶老太反被诬陷 讹人老太被拘7日

    szgekko:你想说什么?这老太太因为年岁大 没拘留 不是吗?

    zo:儿子龚某某行拘10天 (老太不拘,拘儿子也是一样的)

    szgekko:(发飙)

    没理解你的情绪逻辑
  • O
    Oldman
    彭宇案判决书在判断证据那块就是情理啊、生活经验用的太多,但是还真没有罪推定的论述。判决书事实认定部分如下:

    本院认定原告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理由如下:

    1、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原告绊倒或滑倒等事实,被告也未对此提供反证证明,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原告被撞倒之外力情形。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相撞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案事发地点在人员较多的公交车站,是公共场所,事发时间在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原告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本根据被告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之人,从常理分析,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城中派出所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讯问、调查,是处理治安纠纷的基本方法,其在本案中提交的有关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并形成证据锁链,应予采信。被告虽对此持有异议,但并未提供相反的证据,对其抗辩本院不予采纳。根据城中派出所对原告的询问笔录、对被告讯问笔录的电子文档及其誊写材料等相关证据,被告当时并不否认与原告发生相撞,只不过被告认为是原告撞了被告。综合该证据内容并结合前述分析,可以认定原告是被撞倒后受伤,且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

    2、被告申请的证人陈二春的当庭证言,并不能证明原告倒地的原因,当然也不能排除原告和被告相撞的可能性。因证人未能当庭提供身份证等证件证明其身份,本院未能当庭核实其真实身份,导致原告当庭认为当时在场的第三人不是出庭的证人。证人庭后第二天提交了身份证以证明其证人的真实身份,本院对证人的身份予以确认,对原告当庭认为当时在场的第三人不是出庭的证人的意见不予采纳。证人陈二春当庭陈述其本人当时没有看到原告摔倒的过程,其看到的只是原告已经倒地后的情形,所以其不能证明原告当时倒地的具体原因,当然也就不能排除在该过程中原、被告相撞的可能性。

    3、从现有证据看,被告在本院庭审前及第一次庭审中均未提及其是见义勇为的情节,而是在二次庭审时方才陈述。如果真是见义勇为,在争议期间不可能不首先作为抗辩理由,陈述的时机不能令人信服。因此,对其自称是见义勇为的主张不予采信。

    4、被告在事发当天给付原告二百多元钱款且一直未要求原告返还。原、被告一致认可上述给付钱款的事实,但关于给付原因陈述不一:原告认为是先行垫付的赔偿款,被告认为是借款。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原、被告素不认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被告所称为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原告亲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等书面材料。但是被告在本案中并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原告家属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其借款给原告的可能性不大;而如果撞伤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被告证人证明原、被告双方到派出所处理本次事故,从该事实也可以推定出原告当时即以为是被被告撞倒而非被他人撞倒,在此情况下被告予以借款更不可能。综合以上事实及分析,可以认定该款并非借款,而应为赔偿款。
  • z
    zo
    判决先不说,从各方面细节来看,我认为彭宇撞老太的可能有9成。

    如果不丢失笔录,而且假设第三次开庭出具的笔录电子档为真。

    老人认为现有证据能支持彭宇有责吗?
  • O
    Oldman
    形成法官心证的话,够了。但是最奇葩的是,判决书其实是说彭宇没有任何责任的,这一点却被任何媒体有意无意的忽略了:D
  • 大马士革
    我就想知道那法官现在干嘛呢?有确实的说法么。
  • O
    Oldman
    法官当不了了
  • z
    zo
    那判决书的本质就是把法官本人心证过程公开, 这实际上很容易被人诟病啊。
    如果换个人来写,比如老人你自己,会怎么来写判决书呢?
  • n
    nilren
    王浩同志现在被分配在哪个街道的居委会工作。
    具体在哪没有披露,也没人人肉。
    算了吧,我觉得这次没有王浩彭宇,马上也得出个彭浩王宇来做一样的角色。
  • l
    liuyicheng
    心证本就不靠谱,你写成文字发表更是扯。

    而且还是这话——漏洞太多,你还是不能确凿证明彭宇撞了。

    后来?中国法院最愿意搞和解,彭宇折腾不起或者他心虚,反正和解基本等于不了了之。
  • T
    Tifa★月
    后面发生的这些事情其实已经不是彭宇案的 结果了,而是不断的 有爆出来讹人的事情的结果

    彭宇案法官的判词可能有措辞不当,但是也不是媒体断章取义的那样
  • 拉王
    派出所所长做伪证干扰司法公正,这还有地洗?撞没撞这老太一家都必须死!
  • y
    yaoyuef
    笔录丢失了,但出警记录后来找到了,双方出警记录栏填写的均为两人相撞,彭宇主要是因为这个才软下的。
  • l
    liuyicheng
    法官那不是措辞不当,那是严重违规。

    当然这件事的核心是媒体的力量之强——可以迅速的传遍全国并构成影响。
  • T
    Tifa★月
    违规在哪里??违反了哪条哪款规定?
    上面有人贴了审判词,请指出
  • 鲁迅斯基
    一大爷骑车撞了一辆宝马
    司机下车大骂
    死老头儿,你骑车不看着,你看给我车撞的,给我车撞的,你tm赔的起吗
    老头淡淡的看了怒不可遏的司机一眼
    轻声说道
    你要是再骂,我可就躺下了
    司机大惊,连忙陪笑,大爷,大爷,可别,兹要是您没事儿,撞,随便撞
    大爷听罢,悄然推车离去,深藏功与名
  • 海腹川背
    反正都是tg的错。
  • O
    Oldman
    这案子有几个因素需要特别注意:
    1、老人的诉求。老人诉求是侵权责任,即主张彭宇撞了她要求赔偿。如果要支持这个诉求,至少需要证明两点,第一两人相撞,第二彭宇对于相撞有过错。

    2、本案的证据。本案中确定无疑的只是一些间接证据,如双方均确认老人是在彭宇下车时在彭宇下车的后门处倒地、彭宇自认是下车的第一人,证明两人相撞的直接证据不足,本来唯一可以用的笔录又存在证据瑕疵。在这种情况下,想要通过间接证据还原案件事实是比较难的。况且这只是关于两人是否相撞的证明,关于彭宇对于相撞有过错还无法证明。因此,结合第1点,本案要支持老人的侵权诉求基本无法做到,在老人没有更改诉求的情况下,即使法官猜测彭宇撞上老人的可能性很大,本案驳回才是正确的选择。

    3、如果法官猜测彭宇撞上老人的可能性很大,想要在一定程度上维护老人的利益,只能走调解结案,双方各自承担。

    王浩判决的奇葩就在于,案件的证据不足又不驳回,费了功夫“证明”了第一点又发现证明不了第二点结果只能承认彭宇没有责任,判老人胜诉结果又是双方各自承担。这只能说明他司法裁判经验太少了,搞出一个破绽百出的东西,被媒体一喷自然完蛋。
  • h
    hexijun
    撇开老太和法官不谈,媒体在整件事中起到的作用是不光彩的、带有偏袒性的,风气如此,老太占4,媒体占6
  • zhao
    我怎么记得几个月前,zo就在这里搅屎,后来被人喷。现在一模一样的回复再次出现。
  • 7
    7分黑木耳
    证人陈二春承认没看到碰撞的过程。
  • 7
    7分黑木耳
    记者不是法官,派出所也没有向记者和媒体提供证据和说明证据来源的义务,派出所所长对记者说是外星人提供的对没问题。只要提交法庭的时候说明证据来源就可以,彭宇方如果对这份东西有疑问,可以要求证据有效性鉴定。但是彭宇始终没有做这个事情。
  • y
    yamiyama
    真个几把的相

    连法官都难以确定真相,你还真以为自己是上帝了?幸好你不是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