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晶的“邱老师”,这手法挺有意思的……

  • 真治
    回复102#singsingchow
    但现在有任何证据证明苟晶拿了钱然后过了这么多年又跳出来闹么?再怎么辩解,也改变不了一个根本的事实:那个老师就是偷了苟晶的成绩,做了假资料给他女儿去北京读书,只要这一点不变,性质就不会改变。 iOS fly ~
  • s
    singsingchow
    没说他拿钱不要自己竖靶子,她属于没得利的,政府贿赂性质
  • 真治
    回复105#singsingchow
    所以就因为她没怎么受到实质性的伤害就能改变老师所用所为的性质了么? iOS fly ~
  • y
    yangsir169
    手法熟练,这个班主任应该不是只干了这一票吧。
  • N
    Nomad2
    邱小慧,苟晶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当事人。女,汉族,1976年11月生,邱印林次女,1991年9月至1994年6月在济宁市实验中学读高中;
    1997年9月至1999年6月冒用苟晶之名就读于北京煤炭工业学校(当时为中专学校)。 也就是说,她高中毕业后3年才顶替苟晶去上了中专。 苟晶在济宁市任城区1588名理科生中排名308名。分数还不够中专线,当年要想上一本,估计得全区排名前50才有戏,那是妥妥的精英学子了,高中毕业3年的学渣,去冒充精英,露馅风险指数直线上升
  • 礼拜二
    回复107#yangsir169

    这是那个年代的基本操作,把那个时代的毕业班班主任,副校长,校长,教委主管,抓起来,然后查证据也能处理掉。尤其是山东河南高考大省。复读生里边有一部分都是这么操作的,多数是两家协调好一个卖一个买,然后到学校改资料。像这个没有找卖家沟通(邹晶个人说法),很少见,因为这个成绩和学校太差了,根本不屑一顾的。
  • 飞翔的鸟2002
    她的话你还真信,97年山东本科率才10%,一个三流县中的班能考几个本科。
  • s
    singsingchow
    她基本没受到任何实质性的伤害,相比当初声称的受到实质性的伤害,是不是改变性质,那要看怎么定义性质了,如果是头脑简单二元论,也可以不改变啊
  • 兰亭远望
    一套套的操作
  • x
    xsonglive
    回复75#tiens

    别洗了,这就是挑战高考公正公平性的事情并且违法。放在科举年代就是人头滚滚了。对这事不满意的就是处罚太轻了,简直是历史的倒退
  • 真治
    回复112#singsingchow




    罗老师今天的微博,其它的我不多说了,玩文字游戏那是我20年前玩剩下的,没意思。 iOS fly ~
  • y
    ylwxb
    真不知道现在的D版到底怎么了。
    我也是97年和98年参加过高考,97年没考上,复读了一年。当时我就有同学超出分数线大几十分,只是上不了北大,所以选择复读。照这理解,老师干脆公开用这个考高分的同学身份,让另外一人去上大学得了。
  • t
    taooo
    回复68#真治

    这不是法律司考论坛,普通民众当然谈道德居多,你是从事这行的,建议回看初中教材,谁设定的法律,束缚谁的,谁执行的,为哪个阶层服务的?

    谈法律,很不巧,本坛占多的是被统治阶级,我想你不会否认这点,那么我站在道德角度再自然不过,最后,我认为班主任该受到法律惩处,但是作恶更甚的合法掠夺是不是跟值得关注?

    再有,你能对法律与奶茶之间毫无关联的现状谈谈你的看法吗?
  • 飞翔的鸟2002
    法理是一回事,人情上来说这女的没什么损失,为了炒作把这事翻出来坑了老师一家,让人不齿。
  • y
    ylwxb
    回复118#飞翔的鸟2002

    为什么是坑了老师一家。坑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陷害,诬陷吧,难道他这老师这么做是对的?

    前面也看到回复,老师女儿用苟晶的身份上了中专,那就应该还有个本该能上的学生没上成,有可能复读,有可能从此走向社会,可悲的是这个人自己根本不知道有这事,即便是现在调查,也很难查出当年那个应该能上这所学校的学生。
  • 史诺比
    委培生,基本没有挤名额的说法。分数达线就能去,还是花钱上的学校。
  • 樱木花道
    她不仅没有受到任何伤害,还暴赚。引流带货才是她满口谎言蹭真正受害人流量的初衷。 iOS fly ~
  • y
    ylwxb
    回复122#史诺比

    意思就是,老师女儿不上,这个班就会少一个人吧。
  • 史诺比
    有可能。
  • y
    ylwxb
    回复125#史诺比

    如果你回答是肯定会少一个人,我服你。你说的是有可能,真心话,你这就是人云亦云,我看不起你。
  • p
    pzk
    高考考中专?不是中考吗小尾巴~
  • t
    tlyx2001
    罗翔自己都说是过度了。
    追究苟晶是不是撒谎,是不是受到当初她声称的那些伤害,我认为不叫过度。
  • 礼拜二
    回复116#ylwxb

    有呀,其他案例也有呀,风险太大而已。这个案例是借用低分上一个自费的中专,当时来说真的是招不满没多少人上的。脱开案例讨论其他没意义。
  • t
    tlyx2001
    罪行有轻重,惩罚也有轻重。
    邱老师犯了个轻罪,结果苟晶出来说他犯了重罪,大家按重罪谴责这个人,邱老师按重罪承受压力,不是坑人又是什么?
  • l
    lvxin
    前两个字。我用的是“如果”
  • 礼拜二
    看到帖子里有人在讨论绝对的公平,拜托🙏🙏🙏🙏🙏🙏🙏🙏🙏🙏🙏,设计分配名额的时候有人考虑过公平的给山东么,山东考生近百万给几十个名额,某市二三十万给几百个名额。山东人都是必须的贱命么。
  • 猫安可
    没想明白他写道歉信干啥
  • 剑二十三
    道歉信到底有没有都不一定
  • p
    pzhang
    看起来这位班主任等了3年,就等到了97年开始先出分后报志愿,才能找到(也可能是诱导)有人达到中专分数线但不去上的机会?
  • h
    huiger
    回复26#jingair

    当时应该是拿到成绩再填志愿的吧,从成绩551录取549可以分析出来,要不然老邱也不会刚好盯上这个成绩刚好出线的苟晶,因为苟晶没有拿到真实的成绩单所以也没有填志愿的可能。
  • 礼拜二
    出成绩---复读----报志愿---出录取线,这是时间顺序。显然是她复读了,班主任才借用她的成绩读了一个中专。问题是她98还是考了一个中专。假如她第二年考了一个本科。估计现在还在感谢班主任帮她弄了一个98年的资料。想想对不?
  • t
    tonie
    思路清奇。。
  • t
    tlyx2001
    不是对被害人的过度苛责,不是对犯罪人的过度宽容。认为老师无过错的这些人也不是对犯罪人的过度宽容。这些人立论的基础是苟晶被顶替那一年,她并没有想报志愿,也就是她不会因为顶替而损害到她上学的利益。委培的中专本来上的人就少,招不满人,也就不会有无名氏因为顶替而丧失上学的机会。
    那么这种事情就是落在自己头上,与自己没有损害,怎么不能宽容呢?

    群众之所以被激起怒火,引发舆论,就是因为苟晶自诉两次被班主任的冒名顶替操作阻断上学路,现在公布调查结果,证明第一次顶替并没有影响她的上学路,第二次的上学路是她自己考的,那群众的怒火自然平息。
  • h
    huiger
    回复137#礼拜二

    我也是复读1个月后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跟我爸商量了一晚上第二天跟班主任打了招呼走的。第二年还专门回去看了一下班级录取榜,100%二本线,一半以上一本线。
  • 礼拜二
    中专么?
  • v
    valiulver
    这些势力是国外的吗?还是国内的?是恶势力吗?
  • h
    huiger
    回复142#礼拜二

    不是,我对中专这一块的流程不太了解,就是猜测当时会不会有这种可能。
  • 礼拜二
    回复144#huiger

    你看她的成绩会是甘心读个中专的么,明显是知道成绩后,自己先选择复读,然后班主任借用了她的成绩填报了志愿,让自己女儿上了,谁想复读一年还是中专,并且由北京的中专变成外地其他地区的中专了。中专毕业跟着电厂实习能留在电厂工作的话,后续道路也平坦,但没关系留不了。另外班主任女儿毕业以后有关系进当地教育系统了。呐,差距加大了不是?
  • d
    deserthit
    回复34#lvxin
    事实真不是你想的那样的,身边的一个兄弟原来就是个小混子,后来艺考上了大学,现在是某211的教授,这是一个比较极端的,还有类似的。小尾巴~
  • 真治
    回复140#tlyx2001
    首先,当年是不是招满了人,这个请拿出证据,你说招不满就招不满么?不能张嘴就来吧?

    第二,就算招不满人好了,所以那老师就可以这么操作吗?这是合法合规的吗?你说没有损失,那么为什么现在要追究他们父女有刑事责任?如果按你的逻辑,国家对这两父女立案就是违法的呀!


    第三,我反反复复地在这帖子的回帖里说了这个老师的行为性质有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是否触犯法律,这才是事情的关键所在,你不用说那么多,你只需要说,他们的行为是不是犯法了,是不是有冒名顶替?如果有,那苟晶说假话了,夸张了,就能因为这些而减轻、改变他们父女的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吗?

    第四,我也说在回复另一个人的回帖里说了关于法律、道德的关系,这一点我也不再重复了,具体你可以往上翻我的回复就可以了。 iOS f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