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对方完全责任还要赔给对方钱?
- liuyicheng要说根本问题,其实不过就是个农村和城市短时间内差距拉大的问题。
现代交通法规的模板都是洋人制定的,我们在80年中期还不甚需要复杂的交通法规。但随着改革开放,车辆数量激增,原有的道路建设根本不行,而90年代很多城市的道路规划更是一塌糊涂。
道路设计一塌糊涂,激增的车辆和依旧法律意识淡薄的市民,三者凑在一起,就是我国经济现状的一种体现。 - Oldman斑马线上车撞人,车主不可能无责。按法律,斑马线上有行人通行,机动车要停车让行
- handsomeken因为开车的素质低,所以行人可以乱穿马路
- handsomeken然后当行人和骑车的买了车之后,开始看不惯非机和行人
开车猛的要死 - supermaneverbk虽说这法律有点荒谬,不过要是取消的话那大街上横冲直撞的司机就更多了~
那些没有红绿灯支持的人行道就更可笑了~
多半国人的驾车心态很有问题~~
[本帖最后由 supermaneverbk 于 2008-7-30 11:44 编辑] - liuyicheng话说我国每年跳入高速公路被撞的血肉模糊而死的人很多。
我国交通事故主要三大类 :
1.驾驶员饮酒驾车或者疲劳驾车,导致大量车祸。
2.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大量车祸。
3.驾驶员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大量车祸。
死于交通事故的大多数是这三种。 - Oldman如果机动车在有条件采取措施的时候不采取措施,不观察、不制动、不避让,那完全可以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 二流大神都一样的么。我认识一位,以前开小车的时候,就老骂别人闯红灯。一段时间后,车子不知道何故,没开了,天天骑自行车上班,就开始老闯红灯,还有一句名言:自行车嘛,就是自由行驶的车,那些红灯是给汽车用的。我着实佩服他的角色变换之快。
- aweiwei瓶子你没开过车吧,你知道40公里的时速完全刹车需要多远么?
- 猫猫猫红绿灯一个周期3分钟, 左转能走的就15秒钟, 被违规行人冲红灯堵个几秒钟, 那就要再等下个周期3分钟了
所以左转车最疯狂, 行人往往不清楚这一点, 跟左转车玩, 还是不要的好... - Oldman再疯狂也要守规则,斑马线有人,机动车就不能硬闯
- 盐水棒冰的替身搞搞清楚,和左转车冲突的一般是转入路的横道线上的绿灯过马路行人!
- 猫猫猫我只是说一个客观现象而已
对, 其实, 斑马线上如果有冲红灯的人, 他拦着的是应该是已经杀出去的车, 这个车是没问题的, 它肯定能过的.
问题最大的是那些排在后面的还没出去的车, 同学您好, 再等3分钟吧.
结果一个周期3分钟, 左转车只能过3,4辆. - 猫猫猫有些地方是行人绿灯, 有些地方是行人红灯.
但是我现在只讨论行人违规冲红灯的情形.... - 雷飞我希望快點立法行人全責自負
- Oldman这些是道路通行的效率问题,应该是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处理。这个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解决的范围
- 级替四我不管在车上还是在地上,过路口都是如临大敌。那里的行人,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都有可能只顾自己穿行。
我和老婆也讲过:宁等三分,不争一秒。这是没有后悔药吃的。 - liuyicheng每个被撞死或者高位截瘫的违规行人在被撞之前都是心存侥幸认为自己不会被撞成肉酱的。
- liuyicheng每个违章开车尤其违反交通法规的驾驶员在撞了之前也是心存侥幸的。
- handsomeken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车辆必须让的……
- dio1982都是心存侥幸...
- aweiwei说实话,只要遵守交通规则(包括行人),就不会有事故。
- 火星人一号脑残法律,如果司机为了避开违反交规进入行车道行人而造成的人员及经济损失,行人也赔吗?
- 大湿胸因为根据混蛋逻辑,认为走路的属于弱势群体··
- Oldman233,难道机动车是弱势群体
- 大湿胸专家如此理解而已
- foxesis还就些老人在马路上故意玩命的,反正活了7,80了,死了还能弄个十大几万给家里。
我就看过一老头骑着车好好的毫无征兆也不回头看就往马路中间骑横穿马路,要不是我刹的快就挂了,还好我后面没车,不然也是个追尾 - no77還好吧,我覺得最無理的是建築工地的賠付制度
就在上周,我所在工地一個大門前洗車的同志,不知道那根神精不對,自己沖出馬路去買煙,結果被過路的一拉人長安車撞死,那車主也就20來歲的樣子,家裡據說很窮,賠不了多少錢.
結果現在這死者的親人天天到工地鬧事,要求施工單位賠他們60萬....
mb.上班時間自己不工作也就算了,跑出去送死,關單位什麼事啊. - liuyicheng双方应该是平等对待,而不是这样莫名其妙的划分。
- leopenny各位对插在自行车道 溜边的机动车怎么看,他们往往是为了不跟别的车挤机动车道
然后还在后面狂按喇叭催前面骑自行车的人 。 - Dragoon116各位对插在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怎么看?我觉得就是找死
- Oldman这你就错了,机动车无责赔付适用的是无过错原则,凡是无过错原则,都是法律对受害者的特别保护,这不适用一般民事上的对等。
- aweiwei行人认为机动车不敢撞,事实上,机动车是不敢撞,但是有时候是不由自己的啊!再牛也牛不过物理定律啊!
所以,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最高! - 猫猫猫这个情况是行人冲红灯, 对法律的漠视, 以及事实上的零处罚, 造成了这个问题
- Oldman那是执法问题,行政机关不作为。立法上是没有问题的。
- 猫猫猫卑鄙无耻下流...我对他们的评价
还有在商业小区内及住宅小区内的空地或者道路里面, 乱按喇叭吓唬行人的驾驶人士也同
建议大家遇到就直接一砖头砸过去或者划车, 或者中指操之, 或者嘴巴操之... - 猫猫猫弱弱的问下, 行人乱过马路的处罚是什么...
另外, 天朝不是三权分立的, 行政就是立法, 行政就是执法, 行政就是一切...
自己立的法, 自己都不执行, 那还搞P啊....
[本帖最后由 猫猫猫 于 2008-7-30 19:12 编辑] - aweiweiTMD小区里按喇叭的最缺德。我和老婆遛弯,后面窜出来一辆车,打着远光灯还按喇叭,我家宝宝立刻在肚子里开始折腾了。
- 级替四行人闯红灯很容易解决,谁闯就把谁拷在电线杆上示众一小时。
执行1个月,保证大家都养成等绿灯的习惯。 - lexusw1当然算工伤了。
- iNred国外是红灯不能右转,国内可以。
- sonic4747现在我这里开车的都NB的不得了,让他们让行人?那是做梦。幻想着变成超人撞死个抢道不让人的开车的。
- iNred双方都有各自的通行道路,都不是弱势群体。
- iNred无过错原则也有个标准。说极端点把标准定为:“凡是机动车有可能避让而没有避让,造成行人伤亡的,均视为机动车过错”,这也可以叫无过错原则。假如用这种标准,保证开机动车全都提心吊胆,没人敢加速,可以极大地减少交通事故。同时行车效率很低。
我同意10楼说的,国内现在的标准过于偏向行人,结果造成行人心理上有恃无恐,再间接造成交通效率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