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大家对范跑跑的行为和言论怎么看?
- Oldman特殊职业者又不合高薪挂钩,消防战士一个月拿几钱?
- 凹凸贴图逃命,很正常,可以理解。
- v12端午节吃饭的时候他娘一定是拉着他的的说:"别理那些SB说什么,咱命还在是真的."
- OpEth地震和歹徒行凶的性质完全不一样,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在法律上适用紧急避险,你说的这个条文不适用。。。。。
- dragong如果是大学老师, 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问题...
- OpEth如果教师被这样要求,那医院的护士呢?幼儿园的保姆呢?饭店的大厨呢?随意把外延扩大化,只会造成混乱。。。。。
- 逆袭的天使我不能说支持 但绝对理解 人在那种情况下这是本能 不牵扯到道德的范畴
试问那些喷的很爽的人 换做是你们在那种情况下。谁能拍着胸脯说我不逃? - redpill借鉴我转的那个美国加州的规定,应该是可以比较明确的。
大学教师应该就不用负同样的职责。 - OpEth说到底还是二分法逻辑在作怪,非友即敌,不是英雄就是狗熊。。。。。
人道主义思想在天朝完全不流行。。。。。 - redpill反应是一个问题。
是否需要明确职责是另一个问题。
战场上永远有逃兵。 - hbk0其實是只有自己被欺負受難時候才會想起人道主義~~~
- lukezhan让我想起了“让领导先走”的例子, 没啥本质区别。 如果这个也可以平反, 那领导也没有在紧急状况下保护孩子的责任, 先跑路也没什。。。。。。
[本帖最后由 lukezhan 于 2008-6-10 11:10 编辑] - 逆袭的天使这不一样 士兵本来就是视死如归的
但是老师的主要职责是教书
没错。就比如说劫匪进校园绑架学生。这是不该退缩的,因为这是种责任。但是这是比较特殊的天灾。
我不认同他的做法但我理解 - 全力少年怎么制止、批评和抵制地震啊
- OpEth错,性质完全不同,范跑跑是自己先跑,但是领导是让孩子们给他让路,这就没对了,没有任何人的生命权可以凌驾于别人之上,你如果在门口,当然可以先跑,但是你无权阻止别人比你先跑。。。。。
- redpill紧急状况下,应该赋予教师更多的责任。
这个我们目前不明确。 - 绅士刑警目前为止应该没有规定教师面对危险时必须牺牲自己拯救学生,这主要还是在道德范畴内的标准,没有说你不去救学生就要算犯罪而追究法律责任的,但这范跑跑估计这辈子做不成教师了,至少在当地的名声会很惨,因为从精神层次来说,多数人会认为他没有师德~~~
不过话说回来了,他跑了换回了自己一条命,在他心中认为自己的生存权比所谓道德重要多了,那他做出这样的行为也没什么不对,只是这种思想没必要普及罢了,否则遇到危险所有人都逃得远远的,见义勇为将彻底沦为一个过时的成语~~~ - 全力少年你想说的是义务吧
那对应地给教师相应的报酬了么?
别跟俺谈雷锋。如果我父母是教师,我坚决要求他们抓紧跑,而不是拿身体给几个学生当掩护。 - cold这个前两天不是讨论过了么?觉得瓶子不如讨论讨论余秋雨的那片博文 “含泪劝告请愿灾民”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e94efe01009iom.html - OpEth俺恰恰认为这种思想应该普及,尊重生命不是一句空话,你遇难了指望别人来见义勇为,殊不知别人的生命也是生命,凭什么要为你冒险?不见义勇为又咋了?就该挨骂了?
- OpEth那天不是讨论过了么,一致认为丫是脑残,这没什么讨论的必要。。。。。
- 全力少年校长现场连线时说没有开除范跑跑的权利,同时又说他的不少学生最近还很关怀他。。。
这时FF的代表愤怒了,开始大骂校长。
现场一个心理理疗师说得很好,我原想去当个英雄的,结果光是听别人讲述故事就受伤害了。
范跑跑是个实在的人,虽然注定要被岳不群们批判。
对了,我爸从小教育我,不会游泳就别学人救人。碰到歹徒别挺胸膛。跟命算起来,钱算个屁,道德算个屁 - 绅士刑警现在跟你说没意义,有一天你掉进河里马上就淹死了,旁边一群人对着你袖手旁观看热闹时你就会明白了~~~
- 大家好我是小叮当呵呵,我觉得你的脑袋有点问题...:D
- OpEth呵呵,如果你只是以实用主义的观点来看待见义勇为的行为,就太功利了,宣扬见义勇为精神难道就是为了指望有一天别人能出手救你么?
- badfly你的逻辑有问题
我们应该做的是量力而行 尽力而为
遇难的人在自己无力的情况下当然希望有人能够来救他,这难道不是尊重生命?
帮助遇难的人这不是尊重生命? - 绅士刑警我的观点是不见义勇为不该挨骂,但是见义勇为应该鼓励并弘扬
- legendkang如同那个回来的斯吧达人
- 猩猩带我去战斗那个法条的对象明明是行为嘛,和地震有啥关系。。。。
另外,从刑法不作为犯罪的角度来讲,范某的行为也很难构成不作为犯罪,首先教师没有这种业务上和职务上所要求的积极作为义务,其次即使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要求履行的作为义务成为不作为犯罪作为义务的来源(中国目前没有,很多学者在倡议刑法增加见危不救罪),也可以参考一下德国刑法的规定:意外事故或公共危险或遇难时有救助之必要,依当时情形又有可能,尤其对自己并无重大危险而且不违反其它重要义务,而不救助者,处一年以下自由刑或并科以罚金。
当然这事我还真没关注过,要是当时不跑这个老师也有申明危险,就很难在法律上界定他的责任。。。。。 - lindley007相反的, 等你有亲人自不量力地明明不会游泳还跳里面去救人我看你到时候会不会一边悲恸一边骂他傻你这个反而论证了老师和学生在灾难时都是平等的, 现在有很多FF说要"让学生先走", 用你这个例子来批驳他们吧, 学生的生命并没有比老师更贵...
- OpEth完全赞同。。。。。
- cold那“让妇女儿童先走”呢?
- zo范跑跑是初三老师。。。
- lukezhan也就是说, 领导本身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甩开两只长腿比孩子们跑的快是出于基本的人性, 责任全在于说出“让领导先走”的混蛋们, 要杀要剐到他们这一层就可以了?
- zo余秋雨原来是这么没有下限的一个人
- lukezhan也许大家都忽略了一条, 在灾难中保护妇女儿童是成年男子的基本责任, 没这一条人类早他娘的被野兽吃光了
- lindley007如果是领导主动提出要让领导先跑的, 那有责任
如果领导本意并非如此, 比如领导是想让学生先走的, 但不知道哪个SB拍马屁家伙把学生留下来了, 那样的话你骂领导那领导就很冤枉了哈 - 绅士刑警法律跟道德不能等同,道德更多的要求人类的自身素质和修养,社会环境下更多的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要靠道德准则来维护~~~
性别年龄歧视固然不对,但是公交车上给老弱病残孕让座难道也是没有必要的?因为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一样享有坐坐位的权力,而老头老太太在旁边站着也是理所应当了。帮助弱者是美德,如果要靠法律手段来约束,那样的社会是很可悲的~~~ - 白死之二范美忠是教高二的。
按说他的学生也都十七八岁成年了。 - redpill这个有点边缘。
初中应该需要。
大学应该不需要。
高一应该需要些。
高三应该少需要些。 - cold其实这个是昨天看电视里讨论这个问题时谈到的。泰坦尼克沉的时候,几乎所有男人都保持绅士风度,让妇女和儿童逃生,有个男人混到救生艇上,被船长发现,开枪打死了。
那个船长该被谴责不? - badfly一会初三的
一会又高二的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