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杀女友因无直接证据判无罪
- java0223别的不说,只想吐槽控方这一句:正常情况下,没有人会把手指印在成卷的宽胶带粘面。除非是使用胶带绑尸体的人。
扯tm蛋呢,我家里的胶带粘面全是我的指纹,隔三差五的要粘衣服上的纤维毛和纸屑 - Oldman这案子办得,真是失败
- 贰湿O. J. Simpson:If I did it.
- ff42没有证据那就无罪释放呗。
- craZyFeFe好事。
- smilemiles凭良心说昆明中院业务还是不错的
- cloudian九,九品芝麻官? (^_^)
- 女武神既然检察机关不能提出有效的证据 那怪谁 楼主不如喷检查和刑侦故意把证据藏起来好了
- abo07好事,公诉以后不能再吃闲饭了
- zxcv0467在桥上做俯卧撑那个案子也是云南的吧
- craZyFeFe瞎讲……
- iso900nan所以辩方声称撕开又粘上,挺合理的。
问题是血指纹呢? - jerry881220没法办成铁案然后就只好寻求舆论压力?
- Tobar没错啊,所以除非你要使用胶带,不然指纹不会跑到粘面去啊
控方就是这个意思啊,在绑尸体的胶带粘面发现的指纹,只能是当时用胶带绑尸体的人.
[本帖最后由 Tobar 于 2015-6-23 15:51 编辑] - c13043看了这个案子,我能99%确定是陈辉犯了案,可是还有1%可能不是他做的
- 水母寿司主要是检察院举证的问题吧
- 南极你们忽略了这个吧:本案作为零口供案件
这B能顶住杀人案公安机关的审讯比较牛逼吧 - cloudian给废死派一点安慰吧,你看,你们那么不放心的司法系统还是有一丢丢能力的吧?虽然很可能放过了一个坏人。
- Oldman99%?难道就没有共犯的可能性,在共犯中谁是杀人的,谁是抛尸的?什么都不清楚,就来起诉了。
现在这案子,连作案现场都找不到,只是根据可能死亡的区间,判定一个被告在该时间区间内待过的场所,就说是作案现场,你让人怎么信服? - Oldman被告肯定嫌疑最大,然而被告是不需要来解释这些嫌疑的。公诉机关觉得被告有嫌疑,应该认真办案收集证据,而不是证据还没采集完就跑来起诉。
- 错乱僧抛开被告有罪没罪这点,这案件很“正能量”啊,美国还不是那么多逍遥法外的,但这是整个社会可以接受的缺陷,因为要是司法公权的滥用对社会危害更大。
- craZyFeFe会不会是程序时间用尽了没有进展?
- caoyu2000a媒体这个标题挺无耻的。
- freaky只有我第一眼就被被害人的名字吸引了么
- elia只看标题就没问题,疑罪从无,不管是什么人
- moyanljx这也敢起诉,能追责么?
- 鬼冢英吉辩方不错,控方太弱。这个案子太正能量了,值得表扬!legal high!
本帖最后由 鬼冢英吉 于 2015-6-23 17:05 通过手机版编辑 - 炽十二翼话说办案能用吐真剂吗?
- 华莱士血指纹都不算决定性证据?
这检察院吃屎的么?这都不能钉死嫌疑人? - fuckmic这案子连案发现场,作案工具,抛尸载具都没有发现就敢移交法院,胆子这挺大的。
- arkle作案工具 没有
运尸体的车子也不能确认
凭什么定罪啊, 难道像那个许老太的法官一样,以常理推论么 - 无印凉粉国内不是早就实行疑罪从无了么?
从这个判决来看法院毫无问题 - ff136169死亡时间凭现在的技术还不能确定?
- 伪只能大概确认一个死亡时间的区间,不可能精确到分钟。
- 查理·布朗作案地点也没找到?。。。。。
- solazy法院判罚没什么问题 脑残检方搜集证据的能力太弱了 就这么点东西哪来的勇气起诉? 如果只死者身上胶带粘面有血指纹就能定罪 那以后要杀人然后栽赃也太容易了
- babyone只能说普法之路任重道远
- tyfsam感觉以后故意杀人案件会大幅上升, 证据消灭的好点以现在检方的水平根本没法定罪
- tyfsam另外这案子如果嫌疑人始终不承认的话, 检方到底要拿到怎样的证据才能定罪?
- craZyFeFe故意杀人案证据要检察院自己搜集了……这不是公安的活吗?难不成这故意杀人案成了检院自侦案件?
就这些证据检院敢诉是因为之前疑案从轻能给办了,此案好在把以前的疑案从轻直接办成了疑案从无。 - zebra97云南这帮吃屎的法官干出什么操蛋事情我都不奇怪。
- 江西恐龟随便啦
- ztxzhang518凶手要真是这货的话作案手法绝逼专业级别的~~~
- 很苦的熊看到官员两个字就觉得是坏人,肯定是他干的。。。怎么破?
- 神秘的陌生人既然无证据,怎么能用“官员杀女友”这种标题。当事人可以告它吗?
- zo这案子审得没什么问题。
- havel检方的问题吧,直接证据不足就敢直接按杀人起诉,判的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