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很多法律人都不知道这条司法解释被暂缓执行了。

  • t
    ttsyyh
    有几个要件:第一,确实不知对方未满14岁,那个案子按新闻的描述是知情的;第二,双方自愿,按新闻描述也非自愿;第三,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那边都精神病院了显然已经造成严重后果。
  • O
    Oldman
    司法解释首先是一种解释,其次在司法部门内部具有强制施行的效力。最高院的上述解释虽然被暂缓施行,但是其解释的内容却是合乎刑法本意的。对于法律人来说,认同并自行采纳该解释的内容并没有任何问题。况且该解释被暂缓施行,本身就不是因为该解释的内容存在合法性问题,而是该解释的出台收到了妇联组织等部门情绪上的反对,最高院为了平息社会压力才在形式上暂缓该解释的执行,但实际上各级法院基本一直都在按照该解释的思路处理案件。

    本帖最后由 Oldman 于 2013-8-9 06:53 通过手机版编辑
  • c
    craZyFeFe
    我也觉得是合乎刑法本意的,但是在社会上确实是有争议的,说是迫于压力也不错。但是暂缓了的话也是在内部据有强制意义的啊。现在的情形是很混乱,两种处理思路都有。操蛋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称,“暂缓执行”就是法院审理案件暂时不能适用这一《批复》,各级法院按照刑法的规定,根据已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处理。就是说迫于压力最高法把这种争议交给了各级法院自行把握。这太奇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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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henkidspunk
    检察院批捕的不甩最高法的批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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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aZyFeFe
    如果事实是这样切证据充分的话还不批捕的话就是枉法了。
  • c
    craZyFeFe
    最后还是要到法院去判。你说甩不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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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ldman
    暂缓执行就是最高院给自己一个台阶下,但是最高院的态度其实是很明确的,因为暂缓执行不是终止执行。最高院实际在说:我认为不是犯罪,但是我暂时不强行要求你们和我一致,至于你们要不要和我一致,自己看着办,反正我手里还有二审权、再审权,如果撞我手里,哼哼。。。

    于是下面法院会怎么做,其实就很清楚了。
  • c
    craZyFeFe
    这么看来是大家都摸透了这个思路……也就不提什么暂缓了。
    麻痹,我幼稚了。
  • c
    craZyFeFe
    那一楼网上摘抄的,没有注意。回过头看,确实不妥。
  • 睡睡平安
    法律扫盲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