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不出所料,对于新婚姻法中的婚前房产归属问题,战色的负犬女们上蹿下跳哀嚎遍野
- 踩姑娘的小蘑菇棒槌,能不能现身说法你家里的那位?
呵呵,女人扯这解释忘记了一条最根本的现实问题:大陆适婚男性比女性多了几百上千万,而且从人类生育的自然比例上而言,男性永远出生率都高于女性。所以,总体来说,不论怎么改,怎么解释,女方总体都不会吃亏。当然,还可能会出现另一种现实倾向,男性开始找外国老婆,东南亚的适合国家有好几个吧……
不扯现实,理想点说,对女性而言婚姻到底为毛,就了为了离婚分家产么?这道理似乎比“人出生就是为了死亡”更牵强附会吧,离婚率不是100%好吧?
对于高院的这个“解释”,个人善意点理解,为了让多数男女结婚的目的更加单纯一点,既然婚姻本身对男性而言就有点反人类(反人性),如果不是为了后代,男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不结婚而解决生理需求(也许还更好)。多数人婚姻的不稳定,直接导致的是社会结构的不稳定,既然男权社会是客观存在且是很长时间内无法改变的事实,女性对于婚姻何不借此更加真实的面对自己的感情进行选择?
[本帖最后由 踩姑娘的小蘑菇 于 2011-8-14 14:36 编辑] - 扑街仔没房买g37才是温拿阿
- orz2009月入5W以下不如狗 300W以下不叫住房!-
- ooo主要还是看两个人的感情和为人,我当年定房子的时候,就先领结婚证,诚心诚意不留病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