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似很多人对电瓶车很不满,俺也来谈谈,电瓶车 VS. 汽车。。。。。

  • l
    lobydenk
    如果说环保,那个铅电池一废弃就会是很大的污染了.
    主要就是价钱和需要.
  • t
    tiandi2k3
    我家这边电动车和残摩、三蹦子是并列的马路大杀器。。。。。光我亲眼所见的就已经出过N条人命,每次都是在机动车道上,最牛的一个是在四上四下的机动车道最内侧快车道逆行被撞飞。。。。。
    一直有个想法:以后立法非机动车和摩托类自己严重违章导致事故死亡的算自杀行不行
  • S
    Shiroh_Wu
    你们在喷什么呢~关键是人和管理制度,交通工具本身都没问题,有钱的人开车都不把撞别人当回事,脑残的骑个电驴没把自己当回事~
  • b
    bluekid
    电瓶车就该和自行车走一条道吧

    自行车怎么走,电瓶车也怎么走.自行车用了这么多年了,貌似也没搞出电瓶车这么多不满来吧

    现在有些人觉得电瓶车快人一等,不和自行车走一道,想走机动车道了
  • 風使い
    我就很喜欢电动车
  • b
    blood
    我骑车只让行人和自行车,电动车一概不让。你不是横冲直闯么,我慢慢骑,你乐意在我后面按喇叭就按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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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sebreak
    ls你骑的是啥车,体积这么大。
  • R
    Rainheart
    电瓶车乱窜撞死活该,汽车司机留
  • b
    blood
    车子很普通,但非机动车相当多,路却很窄。
    电动车超车基本就是忽然斜着从我前面超过去,头都不回一下,很多次差点抹到我,搞得我只能急刹
  • w
    wety
    渣土车他娘的绝对大杀器 还完全管不了
  • t
    trivsel
    合法的电动车有速度限制,可是为了好卖还有降低成本,街上是台电动车就能跑到四五十的时速,你说这逼玩意是戴着头盔走机动车道被人撞死还是不戴头盔走非机动车道去撞死人?
  • g
    gebai318
    不做评论。。
  • N
    NeoDemon
    原来你不这样认为啊?那去和公务员抢车道啊,他们还是人民公仆叻
  • N
    NeoDemon
    汽车违章至少被捉住会罚款罚分,但是你看见过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罚款罚分的么?233

    [本帖最后由 NeoDemon 于 2009-5-17 10:09 编辑]
  • N
    NeoDemon
    同理,喷了,TG是有法律的,你吃亏了自己不去告怪谁?
  • N
    NeoDemon
    一下忍不住几连发,总觉得LZ太偏激,是个标准的喷子。算了,李春城你还是给LZ开辟一条专用道吧
  • O
    OpEth
    电瓶车违章就是撞死活该,那对应的,汽车违章撞死无辜行人就应该按故意杀人罪处理才对。。。。。
    而按照现行法律,交通肇事罪无论撞死多少人,只要不逃逸最多三年,麻痹汽车司机在法律上已经享有如此的优惠了,就差发正式的杀人执照了,居然还喷得出来。。。。。

    [本帖最后由 OpEth 于 2009-5-17 11:21 编辑]
  • t
    task
    我说我的帖子怎么不见了 原来是发错地方了 返回来:D
    要说平等 汽车和电瓶车应该一起收养路费(或者一起取消) 电瓶车也必须考驾照 违反交规扣分 直到吊销驾照 撞到人赔偿标准也和汽车统一

    [本帖最后由 task 于 2009-5-17 11:34 编辑]
  • O
    OpEth
    电瓶车撞死人真是新闻,即便全成都每个月死于电瓶车轮下的人估计也不会超过个位数,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死者都是死在汽车轮下的。。。。。

    所以说,电瓶车玩命是玩自己的命,汽车司机连别人的命一起玩,两者的危害性不可同日而语,这一点你显然没考虑到。。。。。
  • t
    task
    即便全成都每个月死于电瓶车轮下的人估计也不会超过个位数
    和撞死人应该负什么责 赔多少钱有什么必然逻辑关系么
  • O
    OpEth
    汽车撞死人是交通肇事罪,电瓶车撞死人还不一定呢,如果攀不上交通肇事罪,那就严重了,总之在所有弄死人的罪名中,交通肇事罪是判罚最轻的一种,汽车司机得了便宜就别卖乖了吧。。。。。
  • t
    task
    电瓶车撞死人还不一定呢 是什么意思
  • O
    OpEth
    交通肇事罪已经是所有杀人罪名中惩罚最轻微的了,所以电瓶车撞死人的判决不可能比汽车还低,因为比交通肇事罪更轻微的杀人罪名已经没有了。。。。。
  • t
    task
    但是赔的钱确实可能比汽车低
  • O
    OpEth
    具体赔偿额度每个案子不一样,汽车也可能比电瓶车低。。。。。
  • v
    vyou
    我骑电瓶车前段时间和另一辆电瓶车追尾了,我车速过快加上一边打手机一边骑。现在乖乖的把时速保持20以内。当然,能骑自行车还是骑自行车。
    现在有些新的电瓶车上了碟刹,很好。抱刹真的很废。
    顺便因为前几天的70码事件,现在过斑马线的时候也很小心翼翼。过市郊的公路时,只要500米内有车就等它先过。
  • t
    task
    但总体上肯定是电瓶车低 汽车撞人无论是否违反交规汽车都要赔的
  • O
    OpEth
    电瓶车撞人也是一样的,无论是否违反交规,电瓶车撞人难道撞死白撞?

    话说你全靠脑内补完,这杠抬得简直一点水平都没有。。。。。
  • t
    task
    ok 撞到人赔偿标准也和汽车统一 我们算它统一了
    那就汽车和电瓶车应该一起收养路费(或者一起取消) 电瓶车也必须考驾照 违反交规扣分 直到吊销驾照
  • O
    OpEth
    你知道养路费是干什么的?为什么机动车要考驾照?

    你连基本概念都搞不清楚就来喷,好歹也百度一下嘛。。。。。

    按照你的逻辑,路上走的都要执照都要交费,那行人也在路上走的,也该交养路费,也该考行走执照,违反交规扣分直到吊销执照。。。。。
  • O
    OpEth
    你引百度自抽么?电动车撞死人赔了17万,汽车撞死人也差不多这水平吧,当然赔得多的也有,但更少的也有,所以在赔偿额度方面两者没什么太大区别。。。。。
  • t
    task
    这不是根据你的人人平等的思想推出来的么?
  • O
    OpEth
    人人都有行走的权利,这是基本权利,是免费的,但是汽车体积太大,占用了远远超过驾驶者自身应有权利的道路通行权,这多出来的权利就需要付费,而电瓶车体积小,没有占用太多公共资源,所以无需为自己的通行权付费,这么解释您明白了么?
  • t
    task
    对啊 反过来说 付了费 那自然可以占用了远远超过驾驶者自身应有权利的道路通行权
  • O
    OpEth
    对,这个逻辑是正确的,不过问题不在这儿,而是这个费究竟付给谁了。。。。。

    比如俺要占用公共楼道,俺付费给邻居,价格只要让邻居满意,那没什么问题,不过如果这钱给了物管,即便价格再高,邻居也不可能满意。。。。。

    公共道路也是一样的,你机动车占用了绝大部分的通行路面,而行人和非机动车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这就不合理。。。。。
  • t
    task
    行人和非机动车少收税费或不收不就是 相应的补偿嘛
    收你100快再给你50 不就等于收你50么?
  • t
    task
    原来路是自己变出来的??大家一起凑钱早起来的

    [本帖最后由 task 于 2009-5-17 12:48 编辑]
  • O
    OpEth
    原来机动车征收的道路建设费都拿去修人行道了。。。。。
  • l
    leonWong
    电动车是很不爽的,关键是开电动车的人有些很操蛋,撞人的时候认为自己是机动车,被撞了又觉得自己是非机动车,过马路时看的是绿灯最要小心的就是电瓶车,过来的时候没有声音刹车还不灵,速度还快.......
  • t
    task
    当然是应该这样 这也算补偿之一
  • t
    task
    首先 路是大家收钱交给施工队造起来 然后施工队给你钱 不就等于施工队少收你钱么
  • O
    OpEth
    真要这样那俺也不会发这个帖子了。。。。。


    你就解释解释,为什么每次修路都是拓宽机动车道,缩窄或者干脆取消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这路越修越窄还成了福利了?
  • R
    Rainheart
    标题是电瓶车和汽车,你扯无辜行人干什么?

    再者,凭什么对应?有法律明文规定么?没有相关法律不是汽车司机的责任,是法律不健全.法律不健全就要任由"弱势群体"电瓶车大摇大摆跑到机动车快车道甚至随意逆行?我还想说正是因为电瓶车太难抓住违章证据以及处罚,才导致电瓶车成了电老鼠呢.

    还有,没有哪个司机愿意撞死人的,不过我看很多电瓶车的驾驶员总是觉得自己不会被别人撞死.

    [本帖最后由 Rainheart 于 2009-5-17 12:55 编辑]
  • t
    task
    我只是回答你前面的问题 至于你说的 我觉得这样解决比较好 如果资源有限不能同时拓宽 比如一条路拓宽机动道 另一条拓宽非机动道 或者掷骰子 大就拓宽机动道 小就拓宽非机动道 或者行人非机动车减税税

    [本帖最后由 task 于 2009-5-17 13:00 编辑]
  • z
    zo
    你们别瞎喷了,
    电动车目前就是穷人的专利,
    为了节省开支不得已的抉择。

    要杜绝它倒是很容易,增加费用,严格管理,法律倾斜。
    不过显然这样社会动荡的程度会加大。
    你们要那点行车安全还是社会稳定啊?
  • O
    OpEth
    既然电动车违章撞死活该,那么行人违章是不是也应该撞死活该?总之违章都是死了活该,你是这个意思吧?

    非机动车道越来越窄甚至取消是事实,别人走投无路了,当然要开到机动车道上去,结果被开车的撞死,你还有理了?
  • O
    OpEth
    目前的法律已经向开车的大幅度倾斜了,开车撞死人本来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结果给立个交通肇事罪,这罪名一下就轻了不少,这法律已经倾斜成这样了,再倾斜就只能发杀人执照了。。。。。
  • O
    OpEth
    原来你喷了半天都是在发梦,半点现实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