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被告林森浩二审最后陈述曝光

  • 闪闪飞鹰
    12月8日,原计划一天内完成的复旦投毒案二审持续到深夜11:33才结束,二审上诉人林森浩在开庭前专门给自己拟了一份“最后陈述”文稿,但由于时间原因,林森浩没有将文稿念完,而是直接将文稿交给法庭。昨日,这份765字的“最后陈述”手写文稿曝光,林森浩称自己“在思想上是无家可归的”,并请求黄洋父母和家人原谅自己。

    据林森浩的辩护律师唐志坚介绍,林森浩在获知二审具体开庭时间以后,专门手写了一封“最后陈述”。在律师12月4日前往看守所会见时,林森浩曾将该文稿念给律师听。“他念完可能需要2分多钟,但由于二审时间不够,他在庭上没有念完。”唐志坚告诉记者,二审结束以后法院将“最后陈述”的手稿及林森浩此前的多封家书复印件交给了辩护人。唐志坚就家书的转交事宜征求过林森浩父亲林尊耀的意见,林尊耀称二审后心情复杂,“家书就不用再看了。”
    唐志坚称,12月11日他再次前往看守所会见林森浩,林森浩表示对二审结果仍不敢去想。“但是二审也让他心里再起波澜。”唐志坚说,林森浩称二审再次勾起了他对黄洋死亡一事的痛苦回忆,内心十分愧疚,至今仍需时间平复心情。 成都商报记者 罗敏

    “最后陈述”原文

    “当我还在自由世界里的时候,我在思想上是无家可归的。没有价值观,没有原则,无所坚守,无所拒绝。头脑简单的人生活在并不简单的世界里,随波逐流,随风摇摆,兜不住的迷茫。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对我而言,是很不清晰的。这迷茫与想要有所改变的内心诉求成了我身上最主要的矛盾。我一直在认识自己。某日,我在某电视节目里听到一句话:成功的人都是善于制定规则的。这话在当时我的心里引起了强烈的共鸣。我恍惚地以为我找到了突破口:我要成为一个善于制定规则的 人,在生活中要不吃半点亏,还要欺负欺负别人。也许就是这样的一种模糊的认知隐隐地引领着我犯下了这个罪大恶极的过错。
    黄洋喝了水之后,我一直很后悔,尤其是在黄洋住院,我见到了他父亲之后。但那时的我,是很难把真相讲出来的。那时的我,内心是荒凉的,是孤寂的,没有勇气,也没有责任心,有的只是自私与不负责任,有的只是逃避与自欺欺人,有的只是惶恐与不安。就连对我的家人,对我的父母,我都没有告知,即使是到了我被学校保卫处传唤, 即使是到了我被带到派出所,我也仍然没有告诉他们。

    我非常地对不起你们:黄洋的父母亲人,还有我的父母家人,你们二十几年殷殷期盼,在就快要成为现实的当口,却因为我一时的无知而幻灭了。这是怎样的一种摧残!如今的我大概是可以感受的。可惜现在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今天,我选择了上诉与自我辩护。对于结局,我不敢有所奢望。如果我侥幸还有机会,我将在后面的日子里竭尽全力地补偿你们,服侍你们终老;如果我还是走了,那也只是我的报应,希望你们能从丧子之痛的阴影中走出,好好地活着。或许有另外一个世界,在那里,我们将为着自己的过错而赎罪。同时,我也希望,千千万万的年轻人能从我身上吸取到教训,引以为鉴!
    最后,我要感谢斯伟江、唐志坚两位律师对我的无偿帮助,感谢出庭作证的老师,感谢许许多多的帮助着我的人。谢谢你们!”

    [本帖最后由 闪闪飞鹰 于 2014-12-14 14:4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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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ghtmare8424
    喷了,死到临头还高冷的一逼,这陈述太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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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luePack
    斯伟江给写的吧。
  • 忘却五十六
    这人读这么多书有毛的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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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rge
    看成了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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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x39
    我活着还能养你们老,吃花生米了,那你们自个活着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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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uckmic
    我觉得不判死或是当庭释放才是法制的胜利。

    就证据来讲并不能确认黄洋的死的直接原因是他投毒,这主要是刑侦部门不力导致的,所以以现有证据来讲应该是谋杀未遂。

    法的精神到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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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idatui
    上海司法鉴定所已经是国内最权威的鉴定机构了,只能怪整体水平低下。
    目前我见识到的水平最高的法医是留德和留日的博士海龟。当然,国际法医学实力最强的也是德国,日本是德国的好学生。
  • 胖笨撸
    逗。爆发性肝炎都没实质坚定结果。难道已经不是谁提出谁举证了?这也就是给律师个出名的机会而已。安心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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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vitian
    林森浩二是谁?复旦霓虹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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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rthVadar
    说刑侦不利的回去再看看吧,林一方完全是逻辑自相矛盾的辩护。
  • w
    wind0631
    饮水机的水桶里检测出这个化学药品的成分,这个化学药品是能让人死亡的,尸检也发现了死者体内有该化学药品的成分,林带药品进寝室被全程监控拍下来,基本上就已经断定是故意谋杀了,另外辩护说王有可能死于乙肝只是一个第三方的意见,法庭说的很清楚,这个不能采信。
  • s
    shepherdami
    A持枪射击B,枪没打中但在射击的同时B自己摔倒磕了后脑勺死掉了,A是算故意杀人既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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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ya
    那个,默默的说,如果这样都可以,那是不是我杀了国民老公就可以服侍王健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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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RK_WALKER
    换个比喻,在天台上A持枪向B射击,B中枪(没有被射中要害),中枪以后往后倒,从天台上掉下,摔死了。
  • D
    DarthVadar
    林一方的辩护是有逻辑问题的,专业上更是站不住脚。林自己作为一个医学硕士,下毒前就知道后果,如今审判时也绝对明白所谓的辩护是怎么一回事。事到如今还假惺惺写什么家书,用心之歹毒险恶令人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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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alsquall
    所谓品行障碍,就是未成年人,会超越常人理解的手段是虐杀动物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比如虐婴案的那个女孩,手段残忍,且不知自己是错误的,父母冷漠,轻描淡写的推脱责任,很容易让人意识到这是父母的问题,家庭环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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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yingchao
    如果杀了思聪,以聪爹的实力完全能让你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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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adafx
    我觉得就是人格障碍,和遗传,教育个人经历都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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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uyicheng
    在我国,A的行为被定为故意杀人可能性极高,因为我国持枪非法,A在天台射击B显然就是要使用强力武器肉体消灭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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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ughtyben
    咋还写道富丽堂皇,抒情散文一样,人渣
  • y
    yougeren
    这个是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