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GB,公司让签这么个不平等协议
- 枉凝眉突然间要让签一个不平等协议,明天下班前交过去。
这协议简直侮辱人智商,亏公司还是纳斯达克上市呢,sb到极点。
老子横下心坚决不签,辞掉正好(不给补偿不行),大不了打官司顺道找心浪、骚狐的妓者报道一把,都是搞it的,算是正对妓者口味。
顺道问一下法律界能人,这玩意有法律效力么,我要是不签公司辞我我能打官司要回补偿么?
声 明
我声明已收到并阅读了《xxxx有限公司员工商业行为守则》(简称《守
则》),我理解在受雇于公司期间我有义务了解并遵守《守则》中规定的政策。
我同时声明:我有责任及时向我的主管或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汇报违反本守则
或公司其它政策的行为。我理解:我可以向我的主管或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或首席
财务官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匿名电子邮件等形式汇报任何违反本守则或公司
其它政策的行为。
此外,我理解本守则中包括的政策不构成任何合同上的权利或义务,不管是
明示的还是默示的。我也理解,根据可适用的法律,任何时候公司都有权自主决
定对本守则的各项条款进行修改、解释、调整或废止。
我理解并同意我与公司的关系是一种“任意的”关系,即我与公司的雇佣没
有确定的期限,并随时可以由我或者公司以任何理由终止,不管是否有原因或是
否提前通知。我还理解公司可以对我降级或给予处理,或更改雇佣条款,不管是
否有原因或是否提前通知。最后我理解并同意本声明的条款及与公司任意关系只有经xx管理人员或
董事书面签署协议才可修改或替代。其他职员或公司代表均无权利签署此类协
议;与本声明不符的协议或同意在一段固定期限内雇佣我的承诺都是不具约束力
的,除非该协议或承诺经xxxx管理者或董事书面签署。
职员姓名:
签字:
职务:
[本帖最后由 枉凝眉 于 2008-5-26 14:09 编辑] - bfking这是什么sb协议
- sherlockboy不好意思,我习惯人肉引擎了,给楼主带来麻烦很抱歉,编辑掉
[本帖最后由 sherlockboy 于 2008-5-26 14:12 编辑] - iorilu签毛啊,啥公司,还上市的
- foxhounds这个... 当畜牲使唤么..
- 猩猩带我去战斗太sb了,这公司的法务部门真他妈牛。。。。。
- joeyjm恭喜你,你已经违反了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请到我处办理离职,并领取充气娃娃一套做为离职礼物。
- mcp这霸王条约,无敌了
- 异形有是为了抗劳动法吧
- seed_cn这个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吧 有效力吗
- shingo98走人,办厂,搞娃娃
- 公司很sb,曝光丫的。去网吧匿名各大论坛一发,公司就瞪眼了。
- Oldman这种东西太搞了……
- Hector红色部分太强大了
但是这个协议有效么?
召唤TG法律界人事来解答一下 - otz直接告丫的!合同违法
- 盐水棒冰的替身天下乌鸦一般黑
- dukeyzh007签吧,这合同不合法,无效条款一样可以告的。
- maarek_fs
- 无梦163上也有……到处都有了………………
- 枉凝眉无梦给一下163的地址
- 无梦自己google
- 便秘的耶酥来看LZ头像
- 家明已经知道是哪家公司了
- djm马关条约
- 冰镇石油这合同真是大白话啊,通俗易懂……
- tonyq12随便签,如果想干的话,否则直接走人
- sneezingbee尽管签,签完还可以问他要不要按手印,也给他按上
- IzumiSakai莫非是要准备规避新劳动法~唉,如果真是这样~这帮SB根本都没读懂新劳动法说的啥意思~
- escape第二段一开头:我理解本守则中包括的政策不构成任何合同上的权利或义务,不管是
明示的还是默示的。。。。
既然它里面已经说了不构成任何合同上的权利和义务,纯字面的感觉,你签了也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因为它自己给自己定义不是合同。
这是律师起草的还是人事部起草的,我咋觉得这么傻的?声明能当作协议吗?声明签字代表什么?代表知道了、看过了、阅。。。看这个声明里面管理层还包括董事,似乎公司组织机构比较完善规模不小,但怎么这么奇怪?
最后,我查了一下新劳动法,起码违反了十八条和十九条。具体如下: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如果这个声明算劳动合同,起码带有欺诈和胁迫的感觉,就算没有也是违反公平原则,排除一方权利,加大一方义务的不平等条约。签了绝对可以打官司。问题在于你有哪个力气吗?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此声明狗屁必备条款都没有。根本算不上合同,除非楼主给的是不完全本。
[本帖最后由 escape 于 2008-5-26 19:59 编辑] - 史莱姆LS的兄弟
咱之前的劳务派遣“合同”还不如这个啊 - escape派遣合同本身形式没什么问题,问题是电信公司勾结当地劳动部门给你玩“实质重于形式”这种招数,压根让你投诉无门。可谓阴险,这个声明连形式是啥都搞不清,显然一帮法盲还故作姿态,让人恶心。
- sida显然无效条款
不过。。LZ 还是签吧。。。如果你在意这工作的话 - steshen楼主想干的话,就签吧,该条款因违法而无效~~到时候一样搞死Y的~~
- YC67731062难道兄弟是在北京奕庄的金XX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枉凝眉ls的兄弟,不是
- 批量生产的恐龙3年了 从来没和任何公司签过任何劳动合同
- realzeus98,你为什么一直就这么98
- 首斩破沙罗我在铁路上上班,多年以前,我们每年就要开始签一个协议 ,内容是 我自愿放弃年休假··············
- 高城紫门天下烏鴉一般黑~~~到哪里都有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