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法律实在太强大,谁来解一下这个方程。。。。。

  • s
    springer
    好汉子,支持:D
  • s
    springer
    法院太无良,律师很傻×,复仇老兄完全可以解释为创伤性精神病患者,严重偏执,因此也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所以该轻判。
  • t
    task
    没看懂 你啥意思??
  • O
    OpEth
    按照俺的理解,精神病要么无责要么全责,这减刑到底算怎么回事儿。。。。。
  • t
    task
    奥 我明白了
    我估计是这样的



    杀害他妻子的凶手苗德森,经法医鉴定,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即犯罪时,其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法不能被判死刑
  • 江户川柯南
    我不这么觉得。。。

    精神病也不能无罪啊。。。。免死罪已经是减刑了,但是坐15年太便宜他了。。
  • t
    task
    杀害他妻子的凶手苗德森,经法医鉴定,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即犯罪时,其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法不能被判死刑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就相当于未成年人那种级别 减刑很正常
  • s
    springer
    照你的理解从精神病的角度世界上只有完全精神分裂症患者和完全正常人两类是吧?
  • O
    Oldman
    这和天朝有啥关系。只要是现代法制国家,精神病都会减轻或免除刑罚的
  • c
    c13043
    请翻刑法,精神病也分好几种啊。。。。不是天朝的标准,其他国家的刑法典也是类似的
  • 软变硬
    精神病太可怕了,见了精神病一定要躲着走
  • O
    Oldman
    精神病辩护现在确实很吃香阿,据说很多贪污犯也准备用精神病来抗辩
  • l
    literry1
    这世界任何事情都不是非黑即白的。
    病情也有轻重缓急。
  • s
    springer
    精神病学本身发展就很有限,这难免的...

    比方说我以为将来任何可能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当中,司法精神病鉴定都会成为默认的法定程序不可避免,

    在将来,这个默认程序甚至会扩展到一切刑事诉讼程序当中,而事实上实现了这一点就有点儿个性化刑罚制度的意思了。
  • O
    OpEth
    精神病人免责的依据就是丫犯罪当时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显然要么能控制要么不能控制,要么全责要么无责,没有中间状态。。。。。
  • O
    Oldman
    瓶子,你这贴不是在挑战天朝的法律,你是在挑战全世界的主流法学界:D
  • s
    springer
    他回归两分法了,他是在挑战他自己的水准...
  • s
    springer
    瓶子我懒得跟你搬杠,你自己去想:

    人的思维和行为之间的对应关系,也就是人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是非黑即白的开关模式,2进制模式,还是渐进的,可以量化的线性模式?
  • 唐三少
    昨天看米尔克,甜点抗辩,杀两个才关了五年

    [本帖最后由 唐三少 于 2009-3-10 11:39 编辑]
  • O
    OpEth
    俺觉得这个问题适用两分法,显然不存在中间状态。。。。。
  • t
    task
    未成年人算哪一头 能完全控制自己的?还是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
  • O
    OpEth
    按照你这个逻辑,那醉酒杀人也应该减刑才对。。。。。
  • c
    c13043
    那就不是天朝法律太强大了吧
  • O
    OpEth
    把所有未成年人作为完全相同的个体看待本来就是脑残行为。。。。。
  • t
    task
    国外减 减一点 国内不知
  • s
    springer
    对,非病理性醉酒的人确实丧失了控制行为的部分能力,所以在醉酒状态下行凶,他的控制行为的能力不是完全的。










    但是!!!谁逼你喝的???
  • 贾志新
    把精神病放出来让他满地跑是谁的责任

    换成我,甭管判多少年,也要把凶手砍成肉泥
  • s
    springer
    精神病人缺乏管制造成社会损害是国家的责任。
  • 大头木
    就算喝醉酒也得分个醉的程度

    精神病咋就不能分等级
  • s
    springer
    你给钱,你出技术人员,那国家就可以对每个未成年人的精神和智力状况都做一个可更新的动态备案备用。
  • D
    Demitry
    打个酱油路过
  • O
    OpEth
    喝酒合法。。。。。

    所以不应该怪喝酒。。。。。
  • p
    ppst
    精神病可以减刑,党员也可以减刑
  • O
    OpEth
    既然喝酒是正当的,由正当行为导致的不当后果,显然只能判为过失。。。。。
  • 猫猫猫
    酒后开车撞死人, 酒后抢劫 , 酒后曹萝莉, 酒后杀人...
  • O
    OpEth
    回到主题,俺觉得精神病减刑没道理,在实施犯罪那一瞬间,能否控制自己的行为,这是没有中间状态的,能就是能,不能就是不能,直接免罪或死刑俺觉得都说得过去,减刑完全没道理。。。。。

    如果不能判断犯人当时的精神状态,疑罪从有或者疑罪从无都有说得过去的理由,但疑罪从轻显然是最糟糕的。。。。。
  • O
    Oldman
    完全可以减刑:D
  • s
    springer
    你爱讨论,是好事,但你不能在完全没有概念的情况下瞎喷啊

    自己去查查过失犯罪是什么意思再来瞎搅不迟
  • t
    task
    外国喝酒是有减刑的 虽然只能减一点 比如那个英国治安的贴子里就有人提到 当然可能我记错了不是在tg里提 也许是在其他论坛提到
  • O
    OpEth
    嗯,俺错了,过失犯罪有一个要素就是行为必须是错误的,而喝酒显然是正当行为,不能算过失,而酒后失去意识犯罪不应该受到处罚,因为犯罪时的精神状态是不正常的,和精神病人一样。。。。。

    当然你丫要问:“谁让你喝酒来着!”

    这和“谁让你要得精神病来着!”是一样的性质。。。。。
  • s
    springer
    放!!
    有谁得精神病是自己想得的?酒难道是别人用枪指着你逼你喝的 ?
  • O
    Oldman
    现在是你想天天上网,你就得精神病了:D
  • O
    OpEth
    俺的意思是,喝酒行为完全正当,所以在罪行推定上不应当加入饮酒这个概念,完全正当的行为怎么会成为定罪的前提呢?这不合理。。。。。
  • s
    springer
    ... ...事实是想要主动获得精神病在理论上是可能的...
  • s
    springer
    你这些话说得...


    开搅拌池开关是不是正当行为?如果你在搅拌池里呢?
    喝酒导致非病理性酒醉,不能排除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行为人有控制自己行为的义务,在明知酒精可能导致行为失控的情况下仍然饮酒,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不能借酒醉来减轻刑事责任,这有助于打击你这种借酒撒风的行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