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公布东风广场“女尸案”调查结果
- 倚天奸剑在我国嫖娼不违法?
- OpEth嫖娼的确违法,这一点俺也认为是警方的错误。。。。。
- liquid2那女的不是专职娼 所以最多算别人赚外快
不过把棒子都他妈的赶出天朝才好 - 倚天奸剑第一不能排除嫖娼,第二不能排除谋杀~~
无论如何不请去谈话是不成立的 - OpEth没证据凭什么扣人啊?
- Oldman弄清楚没证据的情况不能拘留,但在这个案子中有证据表明这个棒子有嫌疑,这个就可以拘留了
- 倚天奸剑那么多因为嫖娼而被拘留的天朝人要哭了~~
前两天不还有个帖子说天朝某著名作家因为嫖娼被抓进去了吗? - Oldman嫖娼是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性质是不一样的。
- OpEth嫖娼违反,但是不犯罪。。。。。
不能因为有众多冤案的存在就认为这是合理的。。。。。 - OpEth再次询问,什么证据?
- 倚天奸剑没说冤案啊,行政拘留是必须的~~
- OpEth行政拘留是否对外籍人士有效还两说呢,当然俺对法律不了解,不过俺猜测行政拘留可能是对外籍人士无效的。。。。。
- Oldman蜜蜂应该说得很清楚了,在侦查阶段,只要有证据能证明涉案人有嫌疑就可以拘留。而在审判阶段,则要求证据必须能证明犯罪成立。在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证据的证明力要求是不一样的
- firma说的是实话:D
- Oldman死亡发生时间,共处一室,可以拘了。
- OpEth查了一下,行政拘留对外国人有效,不过俺仔细一想,就嫖娼这一点,警方都拿不出任何证据来。。。。。
- OpEth233,这就拘了,这算是证据?定罪的时候能用这个来定罪?不能用来定罪的证据,根本就不是证据。。。。。
- Oldman刑讯逼供那是另外一个话题了,刑事诉讼法可是严禁刑讯逼供的。刑法上刑讯逼供也是重罪……
还是监督的不够 - OpEth其实就和死者共处一室这一点来说,要拘肯定没问题,但不拘其实也还是说得过去的,主要是没证据啊,单凭一个共处一室就能断案的话,那还不知道要冤死多少人。。。。。
- 倚天奸剑你是说就因为是外国人所以就网开一面了吗?
要真那样的话还真不如60年前的沈崇事件了~~ - Oldman拘留后搞不出证据来最多拘37天,一般的案子14天。这里也就够上一般的案子,到期再没证据就要放人了
- OpEth俺觉得倒不是网开一面,而是网眼本来就应该是这么大,法律也规定了是如此,但是天朝老百姓遇到的网子,网眼都很小。。。。。
- OpEth你没看前面蜜蜂说的吗?没证据压根就不能拘。。。。。
- Oldman我说得拘留后搞不出证据是指的搞不出可以逮捕的证据。拘留、逮捕、定罪,这三个层次要求是不一样的。
- OpEth证据难道还分好几档?拘留用的证据居然还不能在庭审上用。。。。。
法律俺不是很熟悉,不过仅凭理性思考,俺都认为这个说法站不住脚。。。。。 - Oldman这么说吧,在这件事中这三个棒子与死者共处一室有犯罪的嫌疑,这时候根据刑事诉讼法为了防止他们的串供可能性,就可以对他们先行拘留,然后再进行讯问和调查。如果讯问和调查得不出他们有犯罪的证据,那么就要把他们释放。
这才是合适的做法。
在这里只要求有犯罪的嫌疑和他们可能串供,就可以拘了。
[本帖最后由 Oldman 于 2008-4-15 00:58 编辑] - 倚天奸剑我想确认一件事--
事发之后,有没有找当时在场的那三个人调查了解情况?
如果没有,那么死者自杀的结论就可以不经调查随便作出? - Oldman我查了一下,拘留老外在手续上确实比较繁琐。拘留一般无外交豁免权的老外,要省级公安部门批准。拘留外国留学生,还要公安部批准。多了报批的过程。
- 倚天奸剑美国拘留外国人是怎样的?
- 首斩破沙罗天朝啊天朝
你要说美国人欺负我们那没话说,人家屌大,我们暂时忍着,以后强大了再说,5毛们可以吹嘘,ZF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但是,现在连棒子也············
ZF啊ZF,你下的这盘棋究竟有多大啊。 - Oldman老美每个州法律都不一样,不统一。老美抓人也就是arrest,不象天朝分成拘留、逮捕之类。一般来说,老美只有法院才有权下达arrest命令。
- Oldman不过好像911后,美帝司法部也有了arrest的权力,这个主要就是抓外国人的。
- 芝村舞自杀一般都会留下遗书,连遗书都没有,那么多疑点,怎么推测成自杀的?
难道广州成了棒子租界了? - 倚天奸剑为什么我国拘留老外手续要比拘留本国人麻烦很多?
所有老外在天朝都享有特权吗? - lawson如果事件是真的,那就四个字:天怒人怨!
- ollizhang其实他是个演员......多美啊.....真白瞎了
- xiaoyang警方肯定没有对三个韩国人问过话,如果有问,早就把内容公布出来了。
说不能把他们留下来肯定是错误的,因为他们曾共处一室,有过争吵,之后女的死亡,有犯罪嫌疑,
就冲着这嫌疑警方也有义务把他们留下来协助调查,因为他们是嫌疑人,这在法律上完全能站住脚。
协助调查和正式的拘留应该是有分别的,身为案件有关人士是不能拒绝的。 - smilemiles瓶子这厮愈发惫懒了,见着时须吃我一拳,若还敢奋起嗓子叫撞天屈,索性一发便结果了丫了账
我跟你说了百十遍,老头也跟你说了百十遍:
第一,侦查阶段的证明标准,立案的证据标准,认定某自然人有犯罪嫌疑的证明标准,比起审判都要低得多得多。仅仅可以证明某人有犯罪嫌疑的证据,根本不足以支持法院做出有罪判决,明白么?如果说要求公安机关检察院的侦查工作的展开要建立在完美无缺的,如同做出有罪判决一样的审判证明要求的话,那你放心了,任何案件都不用侦查了,全立不了案。再者说,即便拘错了捕错了,将来被判无罪的话,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为错误拘留和逮捕主张赔偿,冤案是指判错的案件,不是指捕错的案件,明白么?如果证据确实显示某人确有嫌疑需要拘之或捕之,最终证明该人无罪,那么侦查机关的强制行为也不叫使错了,因为侦查机关行使强制行为的法定要求本来就不如审判工作,这相当于开展侦查工作的必要代价,如果最后嫌疑人无罪,国家会买单的,明白了么?不然侦查工作怎么开展?
二、即便没有任何证据,还可以将泡菜作为可能的知情人进行传唤(传唤不是强制措施),如无正当理由不来,就可以拘传之(这时就可以强制了)。
不要瞎抬杠了不然洒家的禅杖可不认人! - WO0DYSUN怎么确定是自杀的?
女人自杀很注重形象的,哪有只穿内衣再把自己掉起来示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