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老说转浮动是吃香难看的...

  • p
    pomfei
    no no no,制定利率的主体也变了,以前是国家政府机构定的利率,可以认为是一个权威的第三方,现在是由放贷人集体决定
  • p
    pomfei
    是,是我的错,你都对,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你是对的行了吧
  • 天空与大地之兽
    这个,您要是遵守契约精神那您更得遵守合同了啊,您的合同条款里没有这条么?
  • 天空与大地之兽
    呵,这就开始我不听我不听,你们都是来害我的这种模式了?朋友,这样真的很丢人的……
  • r
    roybin
    这东西应该按特殊办法处理,即 新人新办法 老人老办法
    自颁布前订立的合同 按固定利率办, 颁布后后订立的合同 按 LPR算.
    但是现在一刀切,真的有点难看了.
    前边还有人说 管理员给时间 让你选, 不选难道说就是默认放弃的意思吗?
    不选择 完全由理想相信是 按原合同办事. 合同直接无视掉强制更改.违约违的这么强制.也算是厉害了.
  • p
    pomfei
    行了,兄弟,你赢了,你说的都对,你是对的,我是错的
  • h
    houyuzhou
    和这个没关系吧,上浮多少,LPR加多少点,转换后一分钱不会少还的。
  • 天空与大地之兽
    您不仅合同不看,连lpr是什么都不知道么……
    lpr利率是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的贷款基础性参考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何来由放贷人制定?lpr利率中,报价银行团的报价起到的是参考作用,计算利率的是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终发布lpr的是人民银行这个标准的国家政府机构,何来主体变更?
  • 9
    911degrees
    选择了浮动,个人要为自己的选择结果负责。

    就像之前买房不买房两派人一样,各有各的道理。
    但结合自身的情况独立思考后选择才是理智的。
  • 天空与大地之兽
    您到底看过你的贷款合同没有,上面本来就有遇到国家政策变更,银行方可以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单方面变更利率选项的合同条款,自己签的字都不看的么,明确的说,这事就是按合同办事没有什么毛病
  • 高子
    只能说有的人跪久了,还来指责站着的人,活久见。
  • y
    yrrehc
    人家没照合同办事吗?为什么这也能扯到契约精神?
  • 孙蜀黍
    口口声声要法制社会的人,到了自己头上(实际上还不一定吃亏的时候),就说他妈的老子就是王法。

    活久见。
  • c
    c3s3love
    不是,我感觉现在怎么跑偏了
    情况是这样的

    年初就喊要改利率双轨制实行lpr,截止日期8月31日,有充分时间准备

    8月12号发通知,说25号符合条件的,但是还没有动作的客户,统一直接转lpr

    又提到一点,今年内对强制转换后结果有意义的,12月底前可到银行申请修改

    我看不出来银行有错在哪
  • 孙蜀黍
    喷子就是为了喷而喷,没有脑子,没有逻辑。
  • c
    cs4501599
    有一丁点微弱的区别就是,按照现在的加点,利率不动,我不亏不赚。
    基准利率上调,我固定加点对比之前的模式,会少上调一丁点,我赚。
    基准利率下调,固定加点会少下调一丁点,我赔。
    我估计全名 LPR 大概率割了韭菜,要上调了,所以感觉会赚。
  • 天空与大地之兽
    有的人呢是当大爷玩双标玩惯了,现在突然来个要依法办事的就开始闹了,先搞清楚自己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再说吧
  • 離觴不醉
    看来看去还是你的解释最清楚,之前一直没搞懂LPR
  • x
    x5774179
    转LPR你这20上浮还是不会变的
  • 粽子
    更利于收割韭菜
  • j
    jh3274
    其实和割韭菜没什么很大关系。这个问题不是一句两句就能解决的。。。只是说lpr 短期有利于民和国,长期。。不好说 毕竟特色主义还是在的
  • r
    roybin
    73L 可以参考看看,就目前本人的见解来说,如果有简介错误的,请指正.
  • 天空与大地之兽
    朋友,麻烦您去先拿自己的贷款合同看一下里面的条款行么
  • r
    roybin
    我错了.请您不要回复了.
  • 天空与大地之兽
    您看合同不仔细,lpr利率变更属于参考利率变更,并不涉及利率比例调整,根据合同条款无需双方协商,符合政策即可直接修改,尽到告知义务即可……
    央行公告并没有违反合同法……
  • a
    adaizhu
    我只信一点,没有好处弱势群体银行是不会干的,浮动油价这几年吃香这么难看就不说了,所以gj、银行推行LPR初衷肯定不会为了消费者老百姓。至于他们在合法的框架下怎么玩楼上几个支持银行的你们自己支持吧,不需要说服别人,别人也不需要说服你们
  • 天空与大地之兽
    嗯,没错,现在已经开始闭上耳朵,我不听我不听,反正就是你们的错彻底开始用感性思考了,那还说什么呢,反正你们不改也不行,愿意不服就不服吧,不服也得改……我发现正经解释真的是不会有人听的,某些人仅仅是为了发泄情绪,有些人则是纯粹的带节奏……
  • e
    eikn0537
    这属于霸王条款吧
  • 爱儿
    不管怎么说,当初跟地主家签了借款合同A(少还钱,少冒险)

    这个合同实施到一半,地主家觉得再继续按合同执行,他们就亏了(放贷的有几个是亏的,其实是嫌赚少了)

    于是全村的地主们召集大家去村委开了个会,说,村委会下了通知,旧合同A不合理,必须得改!

    改成对地主们更有利的合同B(多还钱)或者合同C(多冒险),大家自己选,不做选择的一缕自动转成合同C

    还美其名曰,这是村集体通过的新规矩,是合法的

    只是,合法呢肯定是合法,但是地主或者地主的代表们至少请大度一点,有一点同情心,别再拿着合法两个字去刺别人

    允许这些借钱的人表达一些自己的不满,毕竟他们是真的吃亏了,地主们是真的是赚到了

    吃了亏的人,心理不舒服,出来说两句是天性,不是带节奏

    赚到了的人就听着,毕竟听别人吐槽两句,又不会掉块肉,何必还要反讽回去,别人吐槽的再多,也不影响您赚钱对吧
  • 天空与大地之兽
    国家政策属于不可抗力,啥时候不可抗力也不会定义为霸王条款……如果是银行自身利率浮动比例调整确实需要双方协商,但是基准利率调整属于国家政策调整的不可抗力,合同条款中是无需双方协商的。
  • 天空与大地之兽
    抒情没有用,一天天的喊法制社会,法制社会真的来了怎么又开始聊情怀了呢?依法办事不就完了么,或者这么说吧,想喷可以,请找对点,别在这里连基本概念都没搞清楚就上来说什么契约精神然后把节奏往zf那里带……
  • r
    roybin
    以下言论有错误请指正.
    央行爱怎么发公告怎么发,但是商业银行依据央行的公告来修改原合同就是有问题的.
    违背原合同 签订新合同,更改里边的最重要的< 利率> 本质上来说 就是另一份合同,
    拿低等级的公告<部门规章>抗衡 合同法,这就是问题所在,
    还说强制二选一,个人感觉 有违合同法原则.
  • 天空与大地之兽
    请看合同条款对于参考利率一条的修改约定,您还是没有看合同,同时你可以参考合同法中关于不可抗力的定义
    您的合同明确约定此种情况下银行可以单方面不经协商修改合同条款。这是完全符合合同法的,同样不存在央行行政法规政策与合同法相抵触的情形,同时这并不仅仅是一份公告,这是央行在行使其制定金融政策的正当权力,在不予现行上位法抵触的情形,这就是法律。而在贷款合同明确约定此种情形可以单方面变更的前提下没有任何问题。
    同时您的理解有误,你的实际利率并没有变,变更的仅仅是参考利率而已。最多最多算重大事项变更,并不等于合同效力灭失或者失效,您完全可以去咨询律师
    我很奇怪的是在这里说了半天法律您为何不能去看一下您的贷款合同的约定呢
  • r
    roybin
    合同 有chher 发了我看了.你要知道,合同里边的重大事项变更 不是单方允诺,而是双方协定,即使合同里边 约定并承诺 出现 事项变更 只需要单方通知 这就是约定 就是 增添一方责任 减少一方义务, 就是有问题.出现这种重大事项变更 就原合同来说 就是失效了,如果不失效 ,这算补充条款也需要双方协定, 合同里边约定<不约定只单方通知>这样的条款就是无效的.
  • 孙蜀黍
    那你可以起诉银行,要求法院判定房贷合同是无效合同,然后你把钱还给银行,银行把抵押撤了,你再自己想办法把卖家的房款给付上
  • 孙蜀黍
    说转了LPR银行会多赚钱的我真的是懒得理会了,纯智商问题。要嘛就是自己根本没房贷,云业主。
  • r
    roybin
    中行的原油宝的事忘记了吗?集体诉讼 估计都够呛...更别说这个了
  • c
    cs4501599
    有一丁点微弱的区别就是,按照现在的加点,利率不动,我不亏不赚。
    基准利率上调,我固定加点对比之前的模式,会少上调一丁点,我赚。
    基准利率下调,固定加点会少下调一丁点,我赔。
    我估计全名 LPR 大概率割了韭菜,要上调了,所以感觉会赚。
  • n
    node
    那应该直接由国家管控,为啥还让那些银行合伙商议着调整了。
  • 爱儿
    其实还是国家管控了的,毕竟商业银行不可能跟央行对着干,最终拍板的肯定还是央行

    但是就跟,房地产开发明明可以国家干,为什么还要弄一个地产商在前面,其实大家都知道楼市的利润大多都被以土地费的名义上缴了

    一个是为了所谓的市场化,毕竟商业的事情交给商业的机构来干更名正言顺

    另一个,当然就是为了找背锅的,现在房子贵了大家都骂地产商,未来房贷利息高了大家也都骂商业银行
  • x
    x5774179
    我听说这个加点是不动的.变动的只是利率高点.应该就是把房贷和商贷分开了.房贷叫LPR
  • c
    cs4501599
    是这样,比如现在基准利率是 4.8,而我是上浮 20%是 5.76,那么5.76-4.8=0.96就是固定加点。之后不管基准利率怎么调整,都要加上这 0.96 给我计算。
    但是,如果按照固定利率,比如上调 10%,之前我上调的应该是 4.8*110%*120%=6.336%。
    而如果按照 LPR,上调 10%,我应该是 4.8*110%+0.96=6.24%
    这么算,我是不是赚了一丁点。。。
  • c
    c3s3love
    固定利率你就是5.76。你咋算的呀。。。。
  • c
    cs4501599
    我意思是固定利率遇到了上调10%的情况
  • 天空与大地之兽
    你以为不是么?你们怎么就都认为商业银行有定价权了呢?只有报价权,报价权报价权,采用不采用怎么采用怎么计算是央行决定,轮不到商业银行做主
  • 天空与大地之兽
    你再看看上半部分关于参考利率变更的部分,哪个字写了需要双方协商决定这句话,拿自己的房贷合同看看就这么难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