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赔偿换来减免刑责,你赞同么?
- ff42这两年来看到很多恶性刑事案件,因被告本人或家属积极赔偿,“换得受害人或家属谅解”,于是法院予以从轻判决,甚或仅作象征性判决。
对此很多人意见很大,外媒援引报道时甚至说在中国,富人可以拥有licence to kill。
我起初对此也是坚决反对的。在我看来,刑事归刑事,民事归民事。若是罪责当死,那么便是赔一座城池给我,亦不能减免分毫。
可是渐渐的我也变得务实了。设想一下,假若死刑是对一个人的maximum penalty,那么当他积极赔偿亦不能求得谅解,则“积极”的意义何在?如果按律当死并处赔偿10万,被告即便愿意赔1000万也不能抵死,那么或许本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最大程度弥补受害人损失的一条最简单直接的道路就这么被封死了。
换位思考一下,把你放在被害人或其家属的位置上,不考虑具体赔偿金额,首先,你同意“赔偿可换刑”这一思路么? - wascoo这个跟被害人生活环境有关系吧。我本来就有钱,或者我生活本来就不差,你得到严惩我自然更解恨。我家里都揭不开锅了,积极赔偿更有现实意义。
- ff42不谈当事双方经济条件以及赔偿金额,只谈“赔偿可抵罪”这一思路。
- 億万千可在量刑范围内适当换刑,有些家庭确实困难
但是掏1000万免死就不合适了,法律还有没有权威 - ZATO_1one罪刑法定。。
积极赔偿从来就不是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刑罚的依据
个人不认同这样做 - smzd法律执行要考虑社会性 在中国 不懂政治效果的法官不是一个好法官 肖杨时代已经结束了。
- jjlheart9081如果赔偿不作为可选项,而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责任,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 OpEth个人认为,只有被害人本人的意见可以作为量刑依据,但家属意见不应作为量刑依据。。。。。
- ff42中国的法律貌似是不支持对精神损失和无形的间接损失的主张的。
通常情况下杀一个人被判并处赔偿20万差不多就是中位数了。
拿20万然后凶手死刑,或者拿一千万(具体金额随意))然后凶手死缓,对于受害人家属而言意义也许真有天壤之别。
或者换句话说,在法律的权威之下,受害人有没有选择权? - ff42法律不可能规定超额赔偿。我假设的是被告愿意超额赔偿以换取减刑。
- 和谐TG帝都摔孩子的那个
家属不是没要钱 就要犯人死吗
挺好的
看个人选择呗 你想啊
如果家中独子 20多岁 死了
如果不要赔偿的话 犯人也死了
家中2个老人靠什么养老?
如果要了赔偿 犯人死缓 在这种条件下 是最好的选择了吧! - OpEth受害人家属当然愿意拿钱,但这是否能代表受害人本人的意愿呢?
俺觉得只有受害者本人有发言权,家属没有权力做这个决定。。。。。 - 饭的说传乐仙我覺得可以適度抵 但得有度 比如不超過50%
- ff42我所说的减刑与否和赔偿不是一个“二择”,不是说要求按律处罪就是放弃赔偿。
北京大兴摔童案大可依据法律主张赔偿,同时并不减轻被告人的刑事罪责。
我想要讨论的是:被告积极且超额赔偿,是否可以换取减免刑责?受害人当事方是否应当有权做出这一选择?
[本帖最后由 ff42 于 2013-11-29 10:26 编辑] - ff42被害人死了或者失去表达意见的能力呢?
- 南宫飞云这事儿看似合理(很多实践案例把罪犯毙了,但是受害人也得不到什么好处),但如果践行就会出现有钱屌大杀人拿钱就解决(如果没钱的罪犯就活该受罚,这又是金钱干预司法了)的情况,尤其在TG可以想象不能马上推行;个人觉得如果罪犯赔偿可以抵量而不可抵性;比如故意伤害判10年,如果作出积极赔偿就判八年,这事儿的极限是死刑到死缓(其实都是死刑,但毕竟给了一条生路)
- OpEth个人认为分情况处理吧,该判死刑就判,因为命抵命是最公平的方式,除非受害人本人的意愿,否则死刑一定不能用钱抵,如果判不了死刑的,就由最近的家属决定要赔偿还是要刑期。。。。。
[本帖最后由 OpEth 于 2013-11-29 10:31 编辑] - ff42有钱屌大的人才不会动辄杀人呢。如你所说赔偿抵罪的极限是死刑减至死缓,那么你觉得有钱人会觉得死缓是一种无关痛痒的罪罚么?
- ff42认为以命抵命最公平,这只是一种原始的小农经济思想,因为这里面完全没有体现生命的价值差异以及其所承受的社会担当。
比如一个光棍流氓杀了一个全家老小靠其一人供养的银行职员,姑且不论流氓和职员的社会贡献,只论二人的家庭担当,以命抵命哪里公平了? - 荀彧个人认为刑事犯罪经济赔偿是必须的,不应该跟形式判罚有关联。
这tm是法律,总是搞这种妥协性质的行为算什么事? - ff42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说的是被告对于法律规定之外的“积极且超额”的赔偿是否可以抵刑,以及受害人一方是否应该有这种选择权?
- OpEth如果你认为生命的价值有差异,那么就没有讨论的前提了。。。。。
俺还以为人人平等,生命的价值没有差异的概念已经是普世价值了呢。。。。。 - yy3010减可以 免不行
- clockworkjian且不管有钱屌大的人会不会动辄杀人 没钱的人也不会动辄杀人啊
但这个方法本质上就体现了有钱屌大 实践上也肯定偏向吊大 这是没办法。。
实在不行 死刑不能抵 再设个能抵得减刑上限 比如20% 什么
毕竟就算没这规定 实际上也是有钱屌大的 - ff42在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面前,生命当然是平等的。我并没有表达过生命有贵贱这一层意思。
我只是说不同生命在社会和经济运行中所具有的价值是不平等的,因此简单的以命抵命并不平等。 - escape赔偿抵罪当事人决定不了,法院决定。
- OpEth你的意思不就是钱多的人命就值钱些么。。。。。
这还谈个鸟的生命平等。。。。。
钱财都是身外物,你真正拥有的其实就只有一条命而已,没了命,什么都没了,所以一命赔一命就是最公平的方法,但如果犯人杀了多人,那他也只有一条命来抵,这个确实没办法,只好让他赚了。。。。。 - ff42法律能够界定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必须是合理的,即便其金额可能带有惩戒性质,但亦不可能十倍二十倍于实际损失。
而我所假设的,
一是积极赔偿;即被告本不具备相应赔偿能力,但积极寻求各种途径(如筹款、举债)以付诸赔偿。
二是超额赔偿;即按律本应赔偿十万二十万哪怕一百万,被告一律加十倍。
如果被告寄望借助上述两点争取减刑,那么受害一方是否有权向法院表达谅解以使得被告获取减刑? - reader刑责部分不支持,附带民责部分通常不还是赔偿么
- ff42如我前述,光棍流氓杀了供养一家老小的普通职员,流氓抵命,于是就最公平了?
这个例子并没有体现小职员很有钱于是高流氓一等吧?
生命平等在于任何人都应平等的遵守法律及道德。而不是说每个人对社会的价值都是均等的——比如袁隆平或者李天一。 - 快乐猪头不管是乞丐杀白领还是白领杀乞丐,讨论法律责任时都不应该存在身份问题,否则就是权大于法。
刑法貌似没有民不告官不究的规矩,也就等于无视被害人的意志,那自然更不应该考虑罪犯是否积极。受害人应该得到的是法律规定的赔偿,而不是罪犯积极提供的额外的更多的;同时罪犯也应该得到法律规定的惩处,包括获刑和赔偿,而没有舍财免灾的可能。 - 有钱屌就大我不懂法律,但这种事情是不是也要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
假设某人犯了杀人罪,按照法律规定,你是死刑,这种板上钉钉的判决那是无可争议,必须执行的。然后犯人在民事诉讼这块决定多给钱,给大钱,以期影响刑事诉讼的结果,你觉得这种合理且应该受到高度评价是吗?
你虽然一直说你认同生命平等,但你提出的观点似乎不是这样,你给出观点从侧面证明人的生命价值是由社会地位,金钱和他对社会的贡献来决定的,我显然不能接受这种观点!即使受害人家属接受。
话说回来,每个收到超额赔偿的受害人家属我不敢说他们全是无奈的妥协,但肯定有一部分是,这种就是社会的不公和法律的缺失。 - OpEth流氓和职员的命还是一样价值的,俺觉得抵命是公平的,供养一家老小并不是生命本身的责任,任何人只能对自己负责,你要负责太多那是你自己的事情,但在法律上,你只能对自己负责。。。。。
- ff42没错,两年前我和你的观点完全一致。
只是现在,相对理想主义,我内心的务实主义开始占据了上风。而且我越来越认为法律也不能是简单的理想主义作品。
所以我才有了顶楼的问题和讨论。
并不是我真的认为以钱抵罪就是合理的,就是光荣的。我只是想说,是否能够让受害人在这一点上有些许选择权? - skycn111我说,谁告诉你们杀人就是死刑的,杀人量刑范围很宽的好吗。
- 有钱屌就大这么说就明白了,我之前的发言也说了,你的这种观点是合乎情理的,这就是因为现在的法律缺失和社会不公,而且不能马上改变现状,
那怎么办,只有找到妥协的办法,但这绝对不能是主流价值观,更不能提到法律的层面去讨论,我就是这么看的。 - OpEth俺同意受害人在对罪犯的量刑上应该有发言权,但是俺不同意受害人家属有这样的权力,家属凭什么啊?受害的又不是他们。。。。。
- 女武神事实就是钱多的人命值钱 而且这个就是最公平的 所谓人人平等才是不公平 人家从小精英教育 和你从小贱养 如果2者能被认为是平等 就太不公平了
- hellblack家属同意的话,我个人倾向于法庭可以在量刑上部分减免
说句题外话,看外国影视,经常会出现DA为了让嫌疑犯认罪而开出较轻的量刑
不知道有没有可比性
请法学界大牛们说道说道 - zhao同意吧,但有个前提,必须在定性的区间内采取较低的量刑,比如恶意交通肇事,本来按照危害公共安全来判,可不能因为积极赔偿变成了普通交通肇事。积极赔偿也仅仅可以在危害公共安全这个区间取轻量刑。这样法律才有意义,不然杀个人最后都能无罪释放了
- 九月雪花我觉得先要弄清楚刑法的意义吧?难道不是维护社会秩序规则与保护人的权利与要求尽的义务?
如果你违背这个,有意义了吗? - wascoo我觉得这玩意吧,就跟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一样。比如一个罪名法律规定5-10年,那具体是5还是10,这个可以讨论,死口不认那就10年,积极赔偿那就5年。但是要降4年那就不行。我觉得这个可以有
- 大晶个人认为倒不一定说是给钱,而是获得受害者本人的谅解,如死了则是家人的谅解。
赔偿金钱是一种取得谅解的有效手段,并不是说一条命就值多少钱。
当然,法律有权威性,但同时量刑也有范围,如果能获得谅解,那么在量刑范围内给予较轻的处罚也是合情合理。 - PENNYSHAW坦白从宽
抗拒从严 - lencil唐代律法就已经有了伤人如果没死,若能积极救治,可以减轻罪责的条文了,体现了当时时代的先进性。极大缓解了社会矛盾和司法执行成本。
楼主能这么想绝对是思想成熟,法律从来就不是理想主义的东西,务实和公正是表现,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