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金融巨子,别再争论余额宝了,帮小可指点指点迷境,保险相关....

  • 健力宝
    前两年老婆还是女友的时候,她自己去买了个中国人寿的保险,她是当做养老保险来买的。
    按老婆的口述,这个保险每年交1万的费用,持续交10年,然后每年可以分一些年金,本金要到70岁之后才能拿回
    她已经交了2万块的保费,现在她觉得这个保险占用了太多的资金,想中断缴费但又觉得之前的2w打水漂太亏,继续缴费又看不到收益,还不如把这些钱放到余额宝。

    我也从来没买过保险,详细的保险条款我也看不太懂,不知道各位金融巨子是否有懂保险的,这种保险继续缴费是否值得?
    望各位能给我解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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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这个保险的大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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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的条款可以在这里看到
    http://wenku.baidu.com/view/5c701a4fe45c3b3567ec8b20.html


    产品名称 智惠安享年金保险(分红型)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类别 年金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保险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0周岁至55周岁
    缴费方式 趸交、年交
    缴费期限 趸交、3年、5年、10年、20年
    保障期限 终身
    产品特色 1、年金终身领取—理财规划好帮手
    年金在合同生效后即可领取,每年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的8%,直至终身,满足客户持续、稳健的财务规划需求。年金可自由指定受益人,实现财富灵活规划分配。

    2、七十保费全返—古稀人生有双庆
    除了持续到终身的年金领取,70岁还有相当于所交保费总额的祝寿金领取,越老越富有,越活越开心。

    3、红利保值增值—抵御通胀真稳健
    年年参加红利分配,聚沙成塔,稳健增值,抵御通胀风险。年金及红利可每年复利累积生息,也可在需要时领取使用。

    4、全残年金双倍—保障安心更贴心
    终身享有身故保障,确保保费资金安全稳健。特设被保险人全残年金双倍领取,安心更贴心。
    保险责任 年金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一次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年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全残额外年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被鉴定为全残,我们自收到全残鉴定书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一次全残额外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全残额外年金于我们收到全残鉴定书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70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以前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70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我们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保单红利的领取
    红利留存在我们的红利账户,按我们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时或您申请时给付。在本合同终止前根据您的申请给付红利的,同一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金额不超过累积到该保单年度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发生身故给付、合同解
    除等合同终止情形的,给付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但若您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至合同终止期间已经领取过红利,我们将予以扣除。在同一保单年度内,若我们改变红利累积利率,本合同在该保单年度内仍适用改变前的累积利率。申请领取红利,须凭保险合同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保单红利派发日期
    本合同保单红利派发日期为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保单红利的给付对象
    在本合同终止前,我们根据您的申请给付红利。如在本合同终止时,本合同尚有红利未领取完的,我们按以下约定分别向受益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您给付红利余额:
    (1)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我们将红利给付予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
    (2)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因本保险条款“2.5 责任免除”第(1)项情形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我们将红利给付予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3)您或我们解除本合同的,或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本保险条款“2.5 责任免除”第(1)项之外的其他情形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我们向您给付红利。
  • 进出口
    70岁,太吊了。
  • h
    hellblack
    太平洋人寿和国寿有毛关系啊
    具体细则没看,先去吃饭,下午回来再说
  • s
    sunzhensz
    1,保险规则,没人能看懂。就是故意这样的,倒不是为了严谨
    2,最不保险的,就是天朝的保险。你老婆这种,就是存款保险么?专门坑老头老太的。其实收益超低,赔偿费用也超低。我感觉比基金还坑爹

    至于你说的划算不划算,央视新闻报道过类似的。
    一个武汉(好像是)大爷,买了20W的存款保险这种产品。说是有赔偿,还有年利息
    最后记者算了一笔账,这20W弄成存款,
    其存款利息收益+支取一部分存款利息购买的一种2000快的保险所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的年利息+保险存款的赔偿金恩

    是远大于,不是大于
  • h
    hellblack
    吃饭回来,继续回答

    一、看条款属于传统分红险
    设计利率应该不超过2.5%

    二、分红的话,因为不在行业很久,暂时查不到。
    不过LZ老婆理论上每年能收到太平洋发给你的分红通知书,有多少分红率你可以自己计算下

    三、关于保障
    看了下赔付标准
    1、有全残8%的额外年金,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或者说意义不大
    2、身故保险金,这一块,算了,我还是不说吧

    四、关于退保
    网上搜了下示例,见附图的话,大概能退5000多
    你老婆比示例年轻,且为女性,大概能多退个千把块
    具体金额的话,找出你的保险单,上面有现金价值表,自己算一算就好

    五、总结
    闲钱多买买也无妨
    指望这货发财是没戏了,收益还不如余额宝
    个人最想吐槽的一点是,这保险的保障实在太少,是当年从业时候最反感的险种之一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私信或者回帖吧

    以上

    [本帖最后由 hellblack 于 2014-1-10 11:57 编辑]
  • 神经病人
    作为半个业内,我可以负责任的和大家说,中国目前所有保险公司的所谓理财分红型保险,都是些坑人的水货
  • h
    hellblack
    我很赞同
  • q
    qwelf9527
    还不如买一个终身大病险再附加个医疗住院也能报销,年纪轻的20年 年缴也就4000左右。客户完全可以承受。保险就是图个保障,如果自己想法出现偏差,想利用保险去赚钱,你放银行或者理财或者余额宝会更适合你。
  • 纵海行舟
    以目前的通过膨胀程度,买寿险就是吃饱了撑的。
  • h
    hellblack
    纯以保障为目的的保险,我个人还是很赞同购买的
    事实上,就我当年的从业经历来看,外企高管之类文化程度较高的人群购买保障性保险的比例还算不错

    虽说保险公司猫腻确实多了点,没有法务或者保险公司液内帮衬着,确实挺麻烦

    嗯,说到底,万恶的代理人制度
    顺便,tgbxs,学什么不好学AIA

    本帖最后由 hellblack 于 2014-1-10 12:58 通过手机版编辑
  • f
    flashback
    看来是不值得继续投资,损失2w吧。

    本帖最后由 flashback 于 2014-1-10 13:07 通过手机版编辑
  • c
    cavar
    保险是消费' 不能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