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 Hassan对邪教的定义

  • 粉色吃人怪
    “邪教四个主要原素:当四项在整体上加强人对教主的服从和依赖,即有可能是邪教组织,不是要所有以下的各项目齐全方算得是的:”
    行为上的控制
    住处,家庭,同居者,往来者受到规范;
    穿着,打扮等受到规范;
    食物受到规范;
    睡眠受到规范;
    无消闲的空间。
    教义的灌输及组织活动(如念经文等)占去人最大部份的时间;
    主要决定不能自作,必先取得批准;
    须要汇报思想,感受与行动予教长;
    存在行为责罚制度;
    团体思维高于个人;
    强硬的规条;
    须要依赖和服从。
    信息控制
    使用谎言,包括不发放消息,歪曲信息;
    减低教外信息的散布或不鼓励接触这些;包括对教批评的说话,和使成员过度忙碌以至无暇接触外界;
    做成教“内”和教“外”对垒的局面,由教主决定谁人可知甚么;
    鼓励教徒互相举报; 成立“伙伴”制度(buddy system);
    大量并广泛使用教义及由教派传播的信息,并大肆宣传;
    不道德的“告解”使用,以过犯作为控制手段,不随便宽恕。
    思维控制
    将教义定为“真理”-黑白分明的思维;善对恶的思维;教内对垒教外的思维;
    使用特殊语言代替正常的思想表达;
    只容许“好”及“正确”的想法;
    压制思考-只许“好”的思想,否定批判、理性想法以及建设性的批评;
    空想的运用;
    唱出咒语;
    冥想;
    祷告;
    不能批评教主或教义;
    不容纳别的信仰。
    情绪控制
    使人的感受受控制;
    相信所有问题都是自己的错而永不是领导的错;
    过度夸大罪恶感;
    过度夸大恐惧-
    怕自主;
    怕“外”界;
    怕敌人;
    怕失去救赎;
    怕离开教派;
    怕遭否定。
    使用过大的情绪波动来控制人;
    公开悔罪;
    非理性的恐惧-害怕领导人,害怕离开,不会反驳领导,如离开即对前途无信心;
    教外没有快乐可言,故不能离去;
    离开即有祸;
    对离去者杯葛;
    离去即属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