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揭开"维权"事件黑幕【抓律师后续

  • c
    cfqxd
    这么看被抓也不冤枉啊
  • 处男也是人
    弓虽女干老母猪额。
  • 首斩破沙罗
    这些看起来都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做的 ,要是做得不对你可以提起法律诉讼检察院介入啊 ,你这直接像克格勃一样的抓人这···········
  • z
    zerlier
    依法治国!
  • 迪奥大狗
    每个人的罪证能详细列出来么?会公开审理么??不然还不是弓虽女干老母猪啊
  • k
    koakon
    洗地的火力不够。加点码吧。
    最主要的是有外国资金的介入吧。
  • 坚定的左派
    呵呵呵,到时候你出事别指望律师用法律给你做挡箭牌。
  • c
    cfqxd
    少在这装逼了,不用一副就你懂tgbxs的样,low 爆了
  • 江西恐龟
    肉体上消灭
    名誉上搞臭
  • i
    inafford
    就跟曲伯嫖娼一样,TGBXS
  • m
    momou
    等钓鱼呢,就跟庆安那事一样
  • w
    whenkidspunk
    twitter上传开了已经
  • D
    DKNYZK
    依法治国咯,都TM老实点
  • h
    helllee
    老子打的天下你这群屁民有啥权利监管
    的节奏
  • S
    SHAN
    法还不是大犬说了算么。
  • w
    wpang
    乌an玩
    烂透了
    脱力
  • 坚定的左派
    得,我没逼,只能装,哪能和您比啊?您有逼,而且还镶了一圈绝逼的真钻,那个金贵、那个稀罕!我仰慕还仰不过来呢!
  • 脾气不太好
  • 脾气不太好
    女律师王宇在被超期羁押的状态下,经历了为期两年的铁路司法全程 从铁路派出所到铁路检察院,再到铁路法院,最后得到一份有罪裁判



    法院最终认定,2008年5月4日,当王宇从天津西站检票口挤进站台后,遭遇工作人员张格非的拦阻。在拉拽推搡中,王宇用手击打了张格非的右脸耳根部位。随后,王宇又把前来劝阻的另一工作人员眼镜打落,还把另一女工作人员推倒在地。事后鉴定表明,张格非耳聋,系八级伤残。

    可是,王宇的另一辩护律师张凯向法庭出示了天津市人民医院的病历,是张格非在2004年曾做过的两次纯音测听检查单。该检查单表明,张格非在2004年已经是右耳耳聋。但蹊跷的是,该检查单的打印日期是2004年,可是却被人用笔改为2008年5月。而王宇和张格非的冲突就发生在2008年5月。

    后来,天津市铁路运输法院向人民医院的医生调取了证言。证言称2008年5月左右,医生将仪器从二楼搬到一楼,仪器没有调试准确。从那以后,检查单打印的日期都有误。

    可是,王宇的婆婆在2010年5月去了同一家医院做了同样的测试,检查单上打印的日期是准确的。

    对于此质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又向医生调取了证言。证言称,2009年,医院又把设备的日期调准了,所以,从2009年以后,日期就准了。

    据此,法院认为,以医院用笔修改过的日期为准,张格非的右耳耳聋发生在他遇见王宇之后,即2008年,而非打印日期显示的2004年。

    另外,控辩双方另一个关键性争议是事发当天天津西站的录像记录。

    在首次庭审时,当被害人张格非进入法庭时,王宇当庭称,争执当日,并没有见过张格非。

    王宇的辩护律师李平贵告诉财新记者,根据后来的法庭调查,和王宇发生正面冲突的另有其人,张格非是在背后踢王宇的人,所以,那个耳光并非落在张的脸上。

    那么,王宇的耳光究竟落在何处?李平贵称,最直接的办法是让天津西站提供检票口的摄影录像,因为录像是最真实、最客观、最全面、最权威的原始证据。

    不过,检察院出示了一份由天津西站出具的《证明》,称“检票口未设置摄像头”。辩护律师当庭出示了检票口的照片,证明摄像头确实存在,而且是新的。当日,法庭宣布休庭。

    后来,检方又向法庭提交了天津西站的领导于2010年1月11日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承认了有摄像头,但是,称照片上所显示的摄像头“早在2005年之前就已经废弃”。

    李平贵律师告诉财新记者,2008年5月,是奥运的前夕,管控日严,与北京相邻的天津,怎么可能让火车站的摄像头废弃?但是,法院最终采信了天津西站领导提供的证据。


    这不是律师,这是描述的武林高手啊,1V4 1个女人VS4个20来岁的小伙子,小伙子们还带器械的,还能打伤一人,自己无伤全退。 可这么精彩的表现, 咋就找不到视频了呢?
  • l
    leeex
    如果告诉你按正常程序就是这样抓人的,你信不?
  • w
    wind0631
    国内正常做法是警方搜集罪证逮捕人,然后由检察院提起诉讼吧,自己提起诉讼貌似是民事诉讼才这样吧,看这次抓人,明显是属于刑事范畴了,不是太了解。
  • a
    asdqwe
    放心,被台风挡了,快来了
  • M
    ManiKatti
    http://msh.baidu.com/1tSNmP31k72f
  • o
    oversleep
    群体弱智也不知道谁弱智,敏感事件不炒作怎么和政府站在对立面?炒作就能把错的说成对的了?感情法律讲的不是证据是关注度?帮人出头自己获利也犯法了?这种诛心的手段到了现在还有人喜欢,呵呵。
  • o
    oversleep
    当个人遇到国家暴力的时候,除了这帮煽动群众的“败类”还有谁愿意帮你?你找媒体试试,有一个孙子敢站出来说一句话吗?还在这痛打落水狗呢,真TM聪明。

    本帖最后由 oversleep 于 2015-7-12 05:07 通过手机版编辑
  • y
    yy915cn
    媒体界类似的不要太多……
  • 爱撕衣
    境外都是敌对势力
  • l
    literry2001
    蛮好,
    美狗快收了这些杂碎吧。
  • R
    RyoH
    反正我见过的律师的确没个好人,当然国家办事也一直这样。。到底怎么现在都是媒体说的吗?
  • k
    kangbaiyin
    证言称2008年5月左右,医生将仪器从二楼搬到一楼,仪器没有调试准确。从那以后,检查单打印的日期都有误。


    这证言能不能走点心.
  • W
    WO0DYSUN
    可惜论坛里的杂碎没人收,现在工作态度越发倦怠,连个地也不会洗了,光叫是不够的,要会叼盘、叼盘啊。
    耳聋那个案件太好玩了,德云社风格。
    现在我明白了,捐款时只要有从海外华人或者国内的外国人捐款,就算接受境外势力资助啊,红会你出来受死吧,协和医院,各个学校的逸夫楼都是境外势力对我们实施资金勾结的铁证啊。
  • l
    literry2001
    果然2啊,
    红十字、大学、医院都是国家单位,
    和个人社团是一回事吗?
    :D
  • 你爹临死前
    律师唐某某提议对该领导进行人肉搜索,发现问题后继续炒作、给政府施压。

    你档向来是发现问题后就算了,这种追根究底的必须死,是不是这个理?
  • 打土豪分田产
    麻痹,彻底不要脸了。艹他么的TG
  • W
    WO0DYSUN
    对对对,叼盘狗记忆力有限,赖宁收德爹的钱不算。
  • 洗地
    到底犯什么罪了?
    给政府施压罪?
    有的地方不让律师看卷宗,算不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