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扯】该判死刑的不是人贩子,而是“民意”
- moyanljx民意只应该反应在选票上,而不是药家鑫李天一的判决上,专业人士不该受民意影响。
但是作者论证过程太烂了 - joinway法律的震慑力,源于承担犯罪后果的必然性,而非承担犯罪后果的严重性,一定程度上对,但放在中国又不对,为什么?买卖孩子的人当中有几个人能理解上述的逻辑?我可以大胆的说他们知道杀头的可怕,但铤而走险唯一的理由就是侥幸心理,不会抓,抓也抓不到,就这么简单,不要太高估那些人渣的智商;另外对于亲身父母买卖孩子的,同样死刑有什么难理解么?打拐打拐,维护的是谁的利益?是被拐孩子的爹妈?还是孩子本身?再想想?所以主楼的逻辑本身就是足够可笑的。
- VODKA政治正确的东西在实践中不一定会导向好的结果。。。。。
政治不正确的方案有时候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 ps2fan杀人贩子治不了根,真正应该改变的应该是领养制度。
如美国,意外怀孕又不能堕胎,那就由政府或社会组织搭桥让不育家庭匿名收养,这样2个家庭的问题都解决了,多好,可以政府没空想这个事。。。。。。 - Tomnic所以我不单赞同死刑,我更赞同的是死刑的戏剧化,斩首、车裂等等,贼首悬于城门智商,德拉库拉式的穿刺等等。
这样才真正有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