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0日,西安市大华中学。李楠以暴力手段胁迫抢劫小学生钱财,法院对其公开审判,让孩子们知道遇到类似事件要及时告知家长并报警。被告人李楠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0元。当审判长宣判后,旁听的数百名学生中传来了惊讶的“哦”声。

几张桌椅组成的临时审判法庭虽然看似简陋,但却不失庄严,前来旁听的数百名学生来自附近的38中、志宏中学以及大华中学。据悉,被告人李楠今年26岁,是一名大学毕业生,住在新城区华清小区,平时喜欢酗酒。从2013年10月至12月期间,李楠先后在新城区同一小学门口,采取暴力手段抢劫小学生11起,其中已遂5起抢得现金171.5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李楠所犯的11起抢劫案中,涉及受害小学生21人。其中最多一次抢了100元,还有两次受害小学生身上只带了1元钱,但李楠都没有放过。李楠除了采取上述的暴力手段外,还对被害人扇耳光、拳打脚踢。公诉机关指出,被告人的这些暴力手段给被害小学生带来心理阴影,其中绝大多数受害人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都没有在第一时间告诉家长和老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抢劫次数在三次或者三次以上者,都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量刑不受抢劫数额的影响。
喷了,俺当年上学时候,校门口附近“截钱” 的社会青年,有些还是团伙的,带小刀吓唬人, 人家搞了n年,有些一天就能抢10起, 从来压根没人管, 那都够判几百年了
本质上就是抢劫。严重的刑事犯罪。 现在人家那些人孩子都上初中了。生活幸福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