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口]不要欺负老实人的典型案例-被反杀当街砍死
- 该用户正在输入故意杀人罪。不过应该可以从轻处罚
- 朝廷钦犯讲道理哈 是这样的
- timtu愿天堂没有电动车!
- 雾起雾囚是这样的,如果对方不继续攻击,不能主动攻击
- 独立思绪角度刁钻,按照视频里就算是自行车结果也没区别吧。
- timtu嗯嗯,我就是给图配字的。
- 飞翔沙丁鱼我認識的大哥
身上都沒有刺青>_<
刺滿滿的都是小弟 - falloutwen真牛逼的人没有纹身的,前锋都是小弟,而且这小弟明显没见过世面太跳了,一点破事居然还要拿刀去砍人,真是找死
- workme你碰见了,你会/敢上前制止么?我应该不敢
- neversayno防卫过当了吧
- ht1708防卫过当了
- 胡大姐为民除害!!!
- unbelief等官方新闻再说
- voodoo369这当兄弟就发个图就完事了 不去为他报仇么给哈哈哈哈 垃圾兄弟
- hiter已经看不了视频了
- 八月忆之殇中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不是为了保护被害人,而是防止出现复核法律的“正当防卫”
- kwan8888大家都是在看热闹的角度,我这样问自己,如果我是那个骑车人,怎么办?
- woqila在国内就现在的风气啊,普通老百姓还是尽量忍气吞声吧,对老百姓来说真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毕竟不是在国外,有些时候真的钱多权大了就可以压死人。
- timtu不是钱权的问题,而是法律在冲突中,不起作用。
法治理念不同。
从侵犯住宅的反击权就能看出。 - 兀鹫那一刻一击毙命还适用。但现实情况是施暴者逃了,他追砍造成的死亡理论上已经不适用了。危险基本解除了,你不能预支施暴者会再回头继续施暴的假设。
但应该可以作为减刑的依据,但应该没法免责 - wowpod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 xinxin066看了视频,TM几个人殴打骑自行车的中年大叔,大叔还手了,社会哥回车提刀追砍大叔,好像被砍了几刀,追砍中刀掉了,反被中年大叔捡刀追砍,可能防为过度,对了那社会哥应该练过的,是个会家子
- anchy美国的公民自卫法:“不退让法案”和“城堡法案”
2011年1月 月,美国佛罗里达州14岁少年萨维德拉遭到同学16岁努诺的欺凌攻击。两人在巴士上发生冲突,努诺尾随着萨维德拉下车,并用拳头袭击他的头部,然后萨维德拉向努诺的胸腹部连捅12刀,将其心脏刺穿而死。佛州地方法院法官以“不退让法”为依据,判定萨维德拉“未成年二级谋杀”罪名不成立。
在美国,法律规定“一个人可以名正言顺地使用武力自卫,有合理理由相信非法的威胁,没有义务先撤退。”“不退让法”是一条“公民自卫法”,如果别人侵害你或对你有非正义行为,而公共权力又不能予以你应有的保护,那么你就有权利进行反抗,保卫自己的权利,尤其是人的安全的权利。
根据“不退让法”的规定,如果一个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致命的武力,“自我防卫”或“坚守阵地”,法律对使用致命武力的人将免除刑事指控,免于法律控诉、攻击、拘留、逮捕和民事诉讼。
美国有超过了一半的州通过“不退让法”,在一个人在被受到攻击时,没有责任撤退,可以警醒“自我防卫”,“没有义务撤退”,“坚守阵地”。
与另一条公民自卫法相提并论的就是“城堡法”。“城堡法”指的是公民在自己家里没有退缩的义务,可以为维护自己的生命、财产进行暴力抵抗。“城堡法”的限度是,只能在“城堡”范围内使用枪械(一般指住房,少数会扩展到院子,独立车库,自用车,乃至合法使用的工作场所,暂住场所等)。入侵者上门看见你掏枪,扭头跑出去了,这时候还开枪打他,就是攻击行为(已经超过必要自卫的限度)。
美国俄克拉何马州18岁女子麦金莉家中有两名持刀歹徒闯入,麦金莉为了维护自己3个月大男婴的安全,持霰弹枪击毙歹徒,法官依照“城堡法”,判定她无罪,不予起诉 - FireWang不一定,可以怀疑光头回车上去拿其他凶器。关键是要找个好律师,运气好能判正当防卫。运气不好就是防卫过当了。
- DaVin不反杀是死,反杀是罪
- i521谢谢75楼的解释。
- yuou628这个太狠了,据说纹身男喝酒了有点忘乎所以了
- wy6668可怜了衬衫哥,原本平稳安宁的生活就此打破,只能说为民除害了。
- stevebasso厉害国的法律是维护官家的权威,没关正义与公平,你等良民和乱民都不要给我乱搞事!
可以预见白衣侠6年刑,缓刑,然后狱中表现良好,慢慢减吧,倒霉了,但总好过被疯子砍死撞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