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酒后穿铁路被撞身亡,父母怒告铁路公司获赔

  • 处男也是人
    黄毅(化名)是名大学生,成绩优秀,常被村里人夸奖,没曾想却因违规穿越铁路被撞身亡。父母对孩子的离世无法接受,将淮南线的运营方上海铁路局告上法院,要求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由被告赔偿原告30余万元的调解协议。(延伸阅读:男子戴连衣帽过马路被撞身亡)

    2013年,黄毅回家过暑假,一天夜里,黄毅发现父亲务农未归,虽然喝了半斤酒,但他还是决定到田里接父亲。村民们的房屋和耕地被铁路隔断,来往需要经道口通行。当晚,黄毅为图方便并没有走道口,而是选择就近翻越铁轨,惨剧也就在这一瞬间发生了。

    黄毅的父母认为上海铁路局作为运营方未在村民出行的必经之路设立通道,且没有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多次找到铁路部门协商。而铁路单位则认为其在事发地的便道两侧竖立了警示牌,已经履行了安全防护、警示义务;受害人酒后擅自穿越铁路,应当承担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

    双方矛盾十分尖锐,死者家属一度采取在当地政府部门、铁路部门设灵堂的过激行为,后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下,死者父母以原告身份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上海铁路局承担50余万元的赔偿责任。

    受理案件后,为还原事故真相,明晰事故责任,铁路法院民庭法官赶赴安徽事发现场勘查,发现铁路单位在距离死者居住的村庄2公里处设置了通行道口,但当地居民为图方便,经常违规穿越。尽管铁路单位在村民穿行的便道处设立了警示标志,但未尽管理之义务,伤亡事故屡有发生,确实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安全防护瑕疵。

    在掌握了第一手讯息后,法官一边安抚原告情绪,对其丧子之痛表示同情,一边指出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事发地铁路不需全封闭管理,而受害人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应当具备高于普通村民的安全谨慎意识,其饮酒行为对自身反应判断及行为能力均具有负面影响,对事故发生负有相应责任。法官细致入微的释法说理和耐心温和的情感交流,成功使原告方逐步调整了诉讼心态和心理预期。同时,法官围绕高危作业的法律规定,向被告指出其在履行安全防护、警示义务方面存在的瑕疵,并以大型国企的社会责任和对被侵权人人文关怀的角度,促动铁路单位调整赔偿方案。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由被告赔偿原告30余万元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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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yghzw
    呵呵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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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rkgame
    才30W太少了
  • 南极
    难道不是应该他监护人赔偿火车的损失吗
  • 水煮青蛙
    铁路现在这么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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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ath5343
    按说是应该撞死白撞。
  • S
    SHAN
    打滚丁解决问题的国度,30W真太少了,不如多叫几个亲戚来,说不定一人能分30W
  • j
    jamesxuyiyi
    上次看日本漫画 地铁自杀家人要陪地铁公司钱的。
  • a
    aironline
    现在铁路方面这么怂了啊,早几年根本不鸟你啊。
  • v
    veryend
    要维稳
  • 拉迪克
    前几年哪不鸟,赔1块钱。
  • l
    lastlancer
    之前铁道部一直是按1976年的一个规定来赔的,撞死一个赔几百……
  • 阿森纳
    我们这的钢厂职工因为爱情问题在钢厂里自杀,钢厂都给赔了120W
    汉族正常价是100W,因为他是回民所以多了20W
    就这样家属还不依不饶~
  • c
    cloudian
    所以说恶法非法啊……
  • h
    handsomeken
    我前几天电视看到的奇葩案例:
    一家子都比较困难,老妈给孩子买了项链作为开始工作的礼物,后来儿子的项链被抢了去报案什么的。
    最后犯人倒是抓住了,可人钱早花完了,抓进去也没办法了。然后就天天去检察院要说法还要上方啥的,最后8000块的项链检察院摸了7000块赔了了事。
  • 阿尔沙文
    法制社会有法制社会的好处,但是我们国家的不法制也有不法制的好处

    上述几个案例都表明老百姓有的时候要的是不法制,喝醉了被火车撞死能要赔偿,被偷的东西检察院赔偿,这要是在欧美日那种法制国家那边的老百姓这么做能想象?这都不是依法治国的正当做法。还有两少一宽这种明目张胆的维稳大于法制的政策。

    中国如果事事都按照法律来办事,老百姓不答应啊,老百姓会闹啊,所以说不要以为只有当官的漠视法律,老百姓在遇到若法律会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也会反对法制,他宁愿生活在一个非法制社会里。
  • 阿尔沙文
    2013年,黄毅回家过暑假,一天夜里,黄毅发现父亲务农未归,虽然喝了半斤酒,但他还是决定到田里接父亲。村民们的房屋和耕地被铁路隔断,来往需要经道口通行。当晚,黄毅为图方便并没有走道口,而是选择就近翻越铁轨,惨剧也就在这一瞬间发生了。

    黄毅的父母认为上海铁路局作为运营方未在村民出行的必经之路设立通道,且没有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多次找到铁路部门协商。而铁路单位则认为其在事发地的便道两侧竖立了警示牌,已经履行了安全防护、警示义务;受害人酒后擅自穿越铁路,应当承担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

    双方矛盾十分尖锐,死者家属一度采取在当地政府部门、铁路部门设灵堂的过激行为,后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下,死者父母以原告身份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上海铁路局承担50余万元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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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过激做法在欧美那种法制社会能想象?人治社会在中国还是很有群众基础的

    所以也别什么事都怪“TG必须死”了,这片土地上的人民自己也有问题
  • 暖冰
    现在是有事没事闹政府
    绝对没错
    你们说TGBXS的,真要去了解下才知道,政府做的要比你们想象中的多得多的事!
  • g
    gpgking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只要上面4条认真执行,就会少很多事儿,可以tg自己都不当回事儿,没办法,自找的
  • y
    yy3010
    我们隔壁一单位找第三方找了个打扫的 结果 上周六打扫的阿姨在家里心脏病发 送医院死了 这周她们家七大姑八大叔从安徽老家过来就在我们楼隔壁起灵堂了~~
    说穿了 就是我国法制建设困难重重。
  • 拉拉拉
    你这叫什么狗屁逻辑?举个极端点的例子,要是你能非法获利1000w而不被追究,你干不干?。我肯定干。这世上不少人都会干。我相信很多法制社会的民众也会干。然后呢?就说明这世界的人们不支持法制?
    我看你给政府洗地人都洗傻了。
  • g
    glwzero10
    这事追根究底是不是社会福利问题?
  • c
    copper641的马甲
    这四条就是扯蛋,法律就是标准,真要是法制国家,何来依不依,严不严的说法?
  • x
    xingtao
    仔细看了看,这道口建设的也有点那个,离村子两公里。。。。。想过铁路先走两公里,这铁路规划设计的人脑子抽了吧。
  • b
    bsseven
    曾经喝多了从道口过,一回头火车大灯正照着我飞奔而来,连滚带爬过去了,火车也飞驰而过,差点尿了。。。
  • 易水寒风
    想起之前那啥美国法律奇葩案例,ms没人喷不法制啊…
  • s
    shacg
    虽说我也强烈鄙视各种无视法制的奇葩判决,但本案判得的没问题吧,铁路建在村民的必经之路上却不设道口,最近的道口在2公里之外,上田干个活就要多绕4公里,换我我也穿铁路。。。受害人本身喝了酒,所以赔偿只有30w,这应该是考虑了受害人的自身过错。

    这案例放到西方社会估计会赔的更多
  • 保密
    多绕50m都有人穿马路翻栏杆不走横道线.
  • h
    handsomeken
    放美帝就是进步的体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