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律师吗?问一下,这两万能要回来么?
- 哎呦小五支持要回来吧,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起诉的话我觉的法院会根据当时主观意愿来判决,所以楼主要是辩护的话,说话上得注意~!
- ushyzh聪明,卖给熟人麻烦多,宁可少1万也不能卖给熟人
- ushyzh当时的主观意愿,大多数人正常想法肯定是定金; 如果卖家把房卖给他人,楼主肯定主张双倍退还这笔钱
- todd1949那就没问题 只要能承担最大可能的诉讼成本 在法律上来说 要回来的可能性不小
- todd1949从另一方面来说 如果坛友们作为卖家 要收ding金的话 一定要起草好合同 无论是定还是订 只要条款合法并且足够明确 是可以让对方付出的钱肯定拿不回去的
- 刘品德1983收条上连手印都没有...订金是可以退的...
但有一点没明白...你当时已经定下来要买他的房.
怎么又去买别人更便宜的???如果得到的房源呢?
然后你买了别人的房.为什么第一时间不和你给订金的房主说明一下呢?? - a380731028去年运气挺好
自己的房子卖在最高点
买房的时候房价一直在下落过程
订的这一套和最后买的那套价格相差太多
所以只能买那套了
最近半年一直在帮这个房主卖房,费心费力,态度一直很好,实在沟通无果才迫不得已起诉的!
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 淫得一手好湿除了这个条子,当时口头上没有约定吗,如果口头上有约定不退还,我也不好意思去要。如果没有口头约定,可以和房东先协商,协商不成再找律师。
- a380731028协商了
我都帮房主当了半年中介了
起诉也是没办法的 - ytsquall你放心吧,你不履约就等于给房主造成了经济损失,法院不会支持你退钱的。
- a380731028我给造成什么损失了?
房子还是他的 - liuhaozhou001应该能退,但是确实可能给人家造成经济损失
- ytsquall再买卖已经有价格差价,房主还能举证交易过程中的支出费用。
- a380731028只签了一个收到条有啥费用?
- zbond这是你自己不诚信啊
- PINOZZ你作为违约方,理论上只要法庭认定订金为合约内容的前提下,是要赔偿因合约期房价下跌带来的损失。
一、卖房人因房价下跌遭受的损失的性质
房价下跌,买房人违约,卖房人所遭受的损失是房屋价值(交换价值)的减损,这种价值减损是现有利益的损害,是积极损失,并非可得利益的损害。
二、法律支持积极损失的赔偿
1、法律的直接规定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该条法律规定中“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现有利益的损失——积极损失。
2、通过违约金调整规则超越“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保障实际损失能够获得公平的赔偿
我们常说“私法自治”、“约定大于法定”,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房屋差价等实际损失,或者低于房屋差价等实际损失,法院可以依法调整违约金,以保障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赔偿。违约金调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
《合同法》第114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调整过高违约金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准,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或条款等多项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综合权衡,避免简单地采用固定比例等“一刀切”的做法,防止机械司法而可能造成的实质不公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根据该条规定,适用定金罚则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具体到本文,如果房屋买卖双方只签订了定金合同或者类似的预约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如果买房人违约,适用定金罚则不足以弥补卖房人房价下跌等导致的实际损失,卖房人还是可以以房屋差价等实际损失为基础,请求买房人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
综上,房价下跌,买房人违约,卖房人可以要求买房人赔偿房屋差价。但是,法院在判决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的时候一般都会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双方的过错、预期利益等因素对差价进行调整,一般是给差价打个折。 - a380731028没有购房合同,明白吗?
而且订金没有法律效力,你百度的那些干啥 - zbond房价在这期间下降会造成损失。
如果房子因为你和你达成协议,造成无法卖给第三方,也会造成损失。
如果上法院对方反诉,你可能损失更多。
你这种人充满了狡黠,对于你这种处境,我只能说两个字:活该。 - a380731028我要是赢了,你是不是要气死啊
- PINOZZ你收据上面有合约条款,是可以作为合约内容认定的。
PS 字面上的漏洞确实是你现在强词夺理的理由,但是作为违背买卖约定,是属于失信行为,法院现在判罚不会只抠字眼,更多的是考量是否有真实存在买卖意愿,和哪方违背约定。
PS2 法理上,你尚有些许可能赢的机会(糊涂法官也不是没有的),但是实际上,你这种有失诚信的行为,我个人来看嘴脸确实可憎,该回答你的已经回答了,希望你这样的失信人在未来的道路上越走越崎岖。 - zbond你赢不赢关我屁事。
- zbond人渣行为还理直气壮,CHH还真是藏龙卧虎。
- PINOZZ生活中从来不缺少你这样的嘴脸,其实没啥好生气的,只不过你不能指望让别人不用鄙视的眼光去看待你罢了。
- zbond再提醒一句,这份收条里面内容不仅仅包含购买意向,而且已经约定了房屋的总价和付款期限,也就是说这已经不是单纯的收条,而是一份实实在在的合同。这样的证据拿到法庭上,法官是要笑死的。
- PINOZZ事实上是有这样的糊涂法官的,极少罢了,也就欺负下老实人罢了~ 现在这样的事情已经很少了。
PS 合同邀约最重要的是签订文字内容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有些人还幻想抠字眼,唉 天下便宜他占尽最好~~ - zbond我一开始没看这个字条,刚刚仔细一看,我靠,这哪是订金收条,就是一份合同邀约啊。
现在法官实行员额制了,法官要对每一个判决终身负责,楼主能赢才有鬼呢,对方但凡舍得请律师分分钟一个反诉,楼主估计倒贴一二十万都不一定够。2万块为不诚信埋单算是便宜他了。 - PINOZZ最讨厌你这样的人了!!!
干嘛不让他去打这个官司了? - a380731028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
而且这个收到条没有约定如果违约后果
我上午费的贴,下午已经咨询好了,而且已经找了律师起诉了
你老该忙啥忙啥吧 - 小木虫136你违约了,中介居然没找你要中介费?
- 小木虫136你直接用法律解析下吧,不是你的专长吗?还是不懂
- a380731028还没签合同要啥中介费
- 淫得一手好湿楼主说自己的房子是在高点卖的,其实对方也本可以在高点卖的,只因为与你一纸之约等你。你现在违约,人家错过卖高价的时机,如果你可以做到不顾及对方感受,以及自己以后不会为此事心里不舒服,就去搞回来,从楼主毫无歉意的回帖以及纸条上其他都打码,唯独把对方名字和房子信息漏出来的行为看,楼主心里可能更认为是卖家刁蛮无理,如果这样,那就支持你去要回来。
- spyker等楼主更新最后结果 ~
- a380731028我的房子是最高价卖的
订的这套买的时候已经下降很多了,和目前基本持平
我最终买的那套是买家急用钱,低于市场价很多的,我一把付了
我前面说了,我为了这个房主,给他当了半年中介了,本来说好我帮他卖了,ding金退给我,现在房价稳住了,成交上来了,房主后悔了,我也不想走起诉这一步 - timtu其实最难的是读懂合同内容。。。上次读了一个合同,反正不是我的案子,读了两行放弃了
- waiter你难道不知道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
- xy1848能要回来这个钱给了是个什么意思呢
- 醉舞2012如果是这样,说明lz口才好,卖家心太软!
- 徐先生订金违约可返还,但要考虑一个违约金,和对方的人品情况。
定金违约不返还。 - timtu我并不承认。http://bbs1.people.com.cn/post/1/1/1/156715272.html
帖子虽然并不赞同,但是这个是有争议的 - waiter我尊重你不承认这个说法的观点,但后面那个链接作者的帖子我点进去看了会差点恶心吐出来。
还好看到下面一句:本帖只代表XXX的个人观点,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 如果不是你你找律师咨询的时候律师多半会说你赢面比较大或者稳赢!要是律师说你铁定赢不了,你就不会请律师打官司。那律师怎么挣你的钱呢?律师费不管输赢都要预先付的
LZ分析的很清楚了,你这个收条妥妥的有合同邀约性质了 - PINOZZ事实上,我两种说法都不认可,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不应该有什么底线一说。
混乱的案件比比皆是,南京老太案,正当防卫案,情感纠纷,楼主这样的合同纠纷案等等等等,都有大量输了法律赢得道德和赢了法律输了道德的例子。
道德和法律并不是相互依存的关系,特别是在舆论的影响下,往往呈现的是一种混乱关系。每个人视角不一,消息来源真假不一,有些问题连当事人都是混乱的,根本没办法说清。
所以,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实际上很多是看媒体宣传,律师辩护,法官判罚来呈现的。可能互为依托,也可能完全背离。
我只能说,法条是冰冷的,道德是有温度的。法律相对来说是定量,道德则是呈现一种变量关系。 - a380731028没有约定如果不买需要承担的责任
还有我前面说过了,我对房主仁至义尽了!
我要回自己的钱而已,没必要道德谴责 - timtu帖子我也快吐了,不过只是说一下这个是有争议的。
短时间也搜不到啥好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