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投资而买黄金实物的都是脑子进水的么?
- 腻水染花腥看看塞浦路斯,纸黄金?
- flies硬通货啊,还是很有用的。
- li1984123你要实物黄金干什么呢?开金店打首饰?
- li1984123每次从金条上用小刀拉一块,然后买东西?
- 沈阳人LZ 这智商 人家有钱买点黄金 根本不算啥 你吓操心啥
- qazxcde不是说投银行的 最后如果升了可以换回钱 贬了换多点黄金么
- 大手其实就是本来要买金饰的,趁现在便宜多买点。
- superzz_0你说实体黄金不方便流通什么的我都支持,但是末了来一句不如纸黄金我就呵呵厚了
- 下雨了实物黄金投资主要是为了保值的目的,纸黄金投资的目的是赚钱,两者的功能不一样的
目前来看投资实体黄金的保值作用是最明显的也是最好的之一
这两者的功能都不一样,何来傻逼一说? - Oldman一买黄金就是马上兵荒马乱,货币破产,一谈房市就是一百年妥妥的。
如果真觉的要完蛋的话,应该抛房子买黄金才是正道吧 - 教师随笔黄金再不靠谱总比每年增加15%的纸币强吧?
- nash13赞!
- qbroid新快报讯日前,山东省高院对被称为“中国黄金第一案”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支持银行撤销宋荣贵126笔“纸黄金”交易。
利用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黄金买卖交易系统,宋荣贵通过电话委托方式,短短十天内买卖黄金超过2100千克,总金额达3.2亿元,获利2100多万元,但很快被开户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钱划走,宋荣贵将银行告上法庭,却被银行反诉。
当时黄金价为每克160元左右,宋荣贵输入了参考价145元。5天后,宋荣贵从外地归来后发现,自己的委托成功了。
于是,宋荣贵开始输入远低于即时正常黄金价格的买入价格,并逐渐探底。
网上炒纸黄金成为千万富翁
2006年5月30日,宋荣贵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泺源支行(以下简称济南泺源工行)申请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通过银行提供的黄金买卖交易系统,采用电话银行方式进行“纸黄金”买卖交易。
自2006年6月29日起,宋荣贵以远低于银行黄金报价的价格买入,随即又以接近银行黄金报价的价格卖出,即买即卖反复操作,到7月8日,共进行买入交易65笔,买入黄金1067千克,金额1亿5千余万元;卖出61笔,卖出黄金1067千克,金额1亿7千余万元。获利2100余万元。
二审维持原判撤销买卖交易
济南泺源工行认为宋荣贵的上述交易具有明显的恶意操作性质,随即将宋荣贵2100多万的交易获利款项划走,并请求法院撤销宋荣贵的126笔黄金买卖交易。
然而宋荣贵却认为自己根据工商银行提供的交易系统,按照正常电话语音提示逐步操作,并不存在违规现象。
自己根据银行提供的黄金参考价格,选择高于或低于参考价格的成交,符合交易规则,济南泺源工行无权撤销已交易完毕的黄金买卖。
随后,宋荣贵将银行告上法庭,却被银行以非法获利为由反诉。
2010年9月,济南中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银行撤销126笔交易的诉讼请求。宋荣贵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山东省高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案情焦点
银行是中介平台还是参与买卖的当事人?
法院最终认为,每一笔“纸黄金”交易都是银行和宋荣贵双方直接发生的交易,没有通过第三方协助完成,银行并非中介而是交易的当事一方,银行与宋荣贵之间的“纸黄金”交易合同属于买卖合同,银行作为合同当事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 yamiyama确实是不当得利,利用了交易系统的漏洞,以远低于市价的价格大批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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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当得利还是合法交易
作为交易一方的银行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对已交易完毕的“纸黄金”买卖行使撤销权。这也成为原被告双方争论的另一个焦点。
张某认为,自己根据银行提供的操作平台进行黄金买卖,全部交易都经过银行交易系统审核通过,合法有效,银行无权撤销这些交易,他要求银行归还被其划走的2100万余元交易所得。
济南泺源工行则反驳称,这126笔“纸黄金”交易,都是张某投机取巧进行的,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应当撤销,银行有权划走其非法所得。
褚飞发现了一个重要细节:张某在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期间,是以“止损委托”方式进行的65笔买入交易,设定的委托买入价均低于当时的银行报价。“他委托买入价在141元至150元之间,所对应的银行报价在150.01元至163.84元之间,成交价格都比对应的银行即时黄金报价低5.01元至22.00元。”
对于“止损委托”,中国工商银行相关网页的定义是:为了避免价格波动带来更大的损失,订立的一种委托。客户按照止损委托方式交易时,电话银行会通过语音方式进行提醒,“现在你将建立止损委托,如果你输入的汇率优于即时汇率,委托订立将不成功”。按照以上定义,张某采用止损委托方式时,其设定的买入价格,不应低于银行的即时黄金报价。可是张某选择了止损委托方式的同时,又以远低于即时黄金报价设定买入价格,显然违反了“止损委托”的概念和交易规则。
褚飞还发现,按照中国工商银行“纸黄金”交易规则,客户以止损委托方式设定低于即时黄金报价买入黄金时,银行交易系统应当作出拒绝接受交易的判断,但由于该系统存在漏洞,计算机没有作出正确判定,造成违法交易没有被系统发现,被误认为正常交易。
“工商银行该交易系统当时存在漏洞,其人为设定是即时报价上下浮动20%,就是正常交易,只要不超过20%即是合法交易,系统就会予以确认,其实在20%之内也有非法交易,张某就是钻了这个空子,这些交易其实并非银行本意。”褚飞说,案件的事实真相,随着调查审理的深入,越来越清晰。
通过查询交易记录详单,褚飞还发现,张某曾经将黄金交易价格设定为几元甚至1元,试探银行交易系统的底线。直到试出其报价低于银行即时报价20%亦能成交这个节点,就大量进行交易。
“找到漏洞后,进行这么多次连续、重复的操作,充分说明张某是故意为之。”在褚飞看来,这些才是案件的关键所在。
只是投机行为未构成诈骗
由于这是当时银行业第一起因为“纸黄金”系统漏洞引发的诉讼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轰动。
有人说:利用银行系统漏洞得利都是不当得利,应追缴所得,当事人可能还要负刑事责任,就像深圳的“许霆案”一样。也有人说:这是一笔一笔的交易,经过了受理、审查、确认的过程。我获利了,就是不当得利?如果赔了呢,银行也会负责吗?
褚飞表示,张某利用银行系统漏洞,短短十天内,频繁交易达126次,致使其账户内余额由几万元骤增至两千余万元,显然属于不正常交易,其行为具有明显的故意。对于这种既违反交易规则,又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交易行为,法律不予保护。
对于银行而言,因为其交易系统未能作出正确识别和判断,导致异常交易结果的发生,属于银行通过个人账户黄金买卖交易系统表现出来的重大误解行为,银行有权将张某不当所得划扣。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对于有媒体将该案与发生在深圳的“许霆案”相提并论,褚飞认为,两个案子的区别在于,本案被告张某没有实实在在拿到钱,银行已及时将其不当所得划走。张某是利用银行交易系统存在的漏洞和交易规则的不完善进行的投机,但其只是投机行为,没有构成诈骗,不构成刑事犯罪。
褚飞表示,本案当事人利用了银行交易系统的漏洞,在非正常的价格下完成了交易,这个价格是非真实的,与交易的“真实性”原则相背离,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判定是“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当事人拒绝返还,银行有权通过诉讼程序,请求对异常交易予以撤销,以维持正常的金融秩序。
“我国民法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市场活动中遵守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而本案判决正是遵循了这一理念。”褚飞说。 - OpEth分散风险两手抓才最保险。。。。。
- xxhunter都是留给下一代的 就这么简单
- fanti呵呵,黄金价值何在啊?买纸黄金不如买股票好了
- et纸黄金不是黄金,如果银行愿意,明天就能改名叫纸大便,到时候可以封人就说,我今天炒纸大便又赚了40%,听众惊呼,哇,炒大便也能赚钱,我也要去炒,快教教我
你们感受一下 - li1984123不跟你们这帮傻逼宅男辩论,什么时候你们能自己养活自己了,再说吧
- Eclipses所得 好
- 小夫233自欺欺人,等着哭吧
- 414788老百姓买房买不起,手里就有点棺材本,股票不敢买,基金不敢碰,买点黄金很正常,如果都懂得投资的话,就不是老百姓了。
- woo701纸黄金就是张纸,说自己挂钩黄金,就从一张纸变成100g黄金了。比较有可能的现实是纸黄金对应的黄金数量大于实际挂钩黄金的量。就像月饼票发行了1000w,其实只有500w存货的月饼一样。
真觉得玩虚拟的有意思,不如开个港股帐号买2840黄金etf,至少和全世界最有钱的富豪,最顶尖的基金经理站在一条战线。
很多人说自己投资黄金,不过是有钱没地方用而已,你敢跌我就敢买,不求赚取差价和资本利得。 - li1984123说的没错,人民币也是纸张,你可以不用嘛,就按你说的来好了。明天起这些有价证券全不用了。买菜用金粒,随身带天平。
- heven2004对赌工具又如何?实物黄金相对于纸黄金的投资优势仅仅强在tg亡国这一前提下。
- heven2004另外楼主的问题其实很简单,以大部分国人的尿性,床底下压着一堆金条带来的满足感是无论你拥有多少纸黄金都带不来的。
- li1984123你们这帮傻逼宅男,天天除了抬死杠,其余什么都不会,进了社会,没父母你们就得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