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合约细则修订版完成 2016年实行
2015年12月4日,中国金融交易所官网发布关于修订《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除了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外,备受关注的股指期货三大合约也进行了修订,自2015年9月起中金所调整股指期货日内开平仓数、提高保证金及手续费等措施后,股指期货成交额成交量大幅锐减,本次中金所发布的修订稿对股指期货的交易时间、持仓限额、交易保证金、熔断机制等做了详细的修改,七禾网编辑根据合约细则进行了简要的概括:
1、调整交易时间,改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调整涨跌停板,由10%改为7%。并实行两级熔断机制,分别为5%和7%阈值熔断。
3、降低最低交易保证金,由40%降为8%。
4、适度放宽持仓限制。其中,沪深300投机单品种单边持仓限额5000手,上证50、中证500合约1200手。某一合约结算后单边总持仓量超过10万手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
第十九条本合约的交割手续费标准为交割金额的万分之一
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
[本帖最后由 wesger 于 2016-1-7 17:06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