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电影和艺术电影可以共存,但这不是我说的重点
电影与电子游戏又不太一样,电子游戏诞生之初就是为了赚钱的,而且最初电子游戏都很难界定为一种艺术形式,到现在依然很难界定一种艺术形式至少是成熟的艺术形式
以前记得这里的坛友有说过这样的话“历史积累匮乏,人文关怀也不足”,我很认同,至少现状是如此了
我主要意思是抱着艺术理想来看待电子游戏是可以,但以市场的标准来衡量艺术的成功是错误的
市场标准当然是卖得越多越好,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商人自然是最大地尽力地讨好大多数的玩家,而玩家至少大多数玩家可以说是喜新厌旧的,也托这个“福”电子游戏的技术才会不断的更新,今天也才有这个产业
艺术的成功我上面说过了标准,哪怕能打动影响一个人就算成功,优秀艺术作品的初衷是让读者,听众或观众了解一些实质性的东西,既然是实质性的东西亦即不会变化的气质在里面,
这样的性质就决定了真正的艺术作品至少在诞生之初是很难有把握能得到丰厚的报酬,考验艺术作品的工具是时间,报酬也是时间给予的
典型的例子比如红楼梦诞生之初能有什么金钱上的报酬?这样的例子还有非常多
基于以上我上面才会说“电子游戏有什么艺术作品的话,也是资本商业市场的私生子”的观点
但我再强调一下,这并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真理和大量的金钱、名声本来就不会在同一时间装进一个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