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延明 通讯员廖本宇 徐胜明)五年前,小海在广东打工的时候恋上一个姑娘,姑娘是他老乡,小他12岁。两年后,两人回永福老家摆酒,可摆酒当天,两个亲家一见面傻眼了,两家人是20年没联系的亲戚,新郎与新娘还是血亲,是表兄妹。
这对表兄妹“夫妻”却将错就错,隐瞒两人是近亲的实情领了结婚证。两年后,两人终决定放弃这段“婚姻”。
●异乡结缘生下一娃
30来岁的小海是永福人,母亲生下他后就去世了,他由父亲一手带大。成年后,他去广东打工。
2007年元月,他在广东认识了同从永福来打工的小姑娘小梅。两人都是老乡,倍感亲切。小海在广东待的时间比较长,经济上有些基础,时常给予小梅照顾。小梅当时只有17岁,初入社会,对小海的关怀很是感激。日久生情,两人走到了一起。
一年以后,小梅怀上了小海的孩子。两人决定离开广东,回永福小海家养胎。
2008年11月,小梅生下了一个儿子,小海一家很高兴。孩子生了,但小海和小梅还没正式成婚。按当地习俗,两人决定把结婚酒和小孩的对岁酒合在一起办,大摆宴席宴请亲友。
●婚宴时才知双方身份
婚礼定在2009年11月孩子一岁生日那天,众亲友前来赴宴。大伙都说小海好福气,30多岁还讨到个19岁的漂亮老婆,如今还添了个胖儿子。
摆酒当天,小梅的妈妈也赶来吃女儿女婿的喜酒,两个“亲家”这么久了还没见过面。
“姐夫?”小梅的妈妈一见到小海的爸爸,惊讶地喊了出来。小海的爸爸也认出了小梅的妈妈,“亲家母”正是他亡妻的亲妹妹。
原来,两家人真是有血缘的亲戚,以前还经常走动,但在1978年小海的妈妈过世后,两家人就基本断了联系,两家的孩子也互不相识。算起来,小海是小梅的亲表哥,可阴差阳错,这两个孩子走到了一起,还生了个儿子。
当天的婚礼大伙不欢而散,小海的爸爸回到家,越发感觉愧疚,自缢身亡了。
●兄妹婚姻关系无效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两家人都很不是滋味。但考虑到刚出生的儿子,两家人决定将错就错,把结婚证给打了。2010年6月,他俩到村里开了未婚证明,然后去民政局隐瞒两人是近亲的实情,打了结婚证。
不过,两人心里有着解不开的结,婚后的关系渐冷。今年春节过后,小梅去浙江打工,小海到桂林谋生。今年6月小梅到法院要求与小海离婚。
永福法院经调查过后得知,小海、小梅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表兄妹,双方的婚姻属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两人的婚姻关系本来就无效,要起诉离婚,立不了案。
但法院建议小梅,可以把起诉内容改为要求法院确认她与小海的婚姻关系无效。今年9月6日,法院依法判决,小海与小梅婚姻关系无效,两人的孩子随小海生活,小梅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至其成年。(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转自桂林新闻网
[本帖最后由 john. 于 2012-9-11 20:57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