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这次索赔做得过分了啊
- lgf文章提交者:胆小鼠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http://www.kdnet.net
都说,在美国生活久了,人会变傻。刘谢夫妇在美国生活了几十年,肯定变成傻子了。傻就傻吧,他们偏偏还很有钱。这就应了“人傻钱多”,不找他们的麻烦找谁? - lgf胆小鼠 第 40 楼
转至第35楼第 35 楼 feilin 2011/5/4 12:17:27 的原帖:
胆小鼠 影响力指数:112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5/4 10:20:59 跟帖回复:
第 4 楼
我总感觉,桑兰一开始并没想到起诉刘谢夫妇,那么,是什么原因让她突然变卦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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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鼠兄,这个问题,一可能是海明这个烂律师给出的馊主意,二可能是桑兰本身就是个品质恶劣忘恩负义的人,
三可能,那就是刘谢夫妇不是我们想的那么单纯的人。你想啊,能在八十年代将彩票特别是体育彩票引进大陆,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垄断大陆彩票的印刷和硬件设备,他俩在北京的公司,每年的净利都在一亿人民币以上。他们同伍绍祖的关系更是非比寻常,要不是伍在2000年调离体委,继任的袁教练不买他们的帐,恐怕到今天他们还是体彩的大亨呢!
所以啊,这里面水深啊。一切皆有可能。用美国的思维方式来思考神奇土地上的事,恐怕未必能看透。
所以,心里就不平衡,凭什么你们就挣那么多钱,不敲白不敲。于是,利用法律上的漏洞,撕下脸皮,狠狠敲榨一把。当然,还得找个让民众高兴的理由,比如揭露体委的黑幕。 - jjforever地板很多人的话让我失望...
- TomYao我觉得,在我们还没有了解全部真相之前,我们无权随意评判一个人的行为,更加无权评判一个人。
桑兰通过法律程序去讨回自己的公道,这本身一点错都没有,我们现在能了解到的,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事实,怎么就可以做出桑兰就是南京老太,这样的判断来呢?
等到所有的证据和法庭辩论公开的时候,大家再来以事论事吧,不希望再看到任何的人身攻击了。 - 带点蜗牛看了一遍这个帖子,觉得这个靠谱。
支持桑兰,她有起诉的权力,至于谁对谁错让法院去判吧。 - barry.shanghai什么时候用法律手段成为了卑鄙的手段?难道犯罪人就不应该有律师辩护了么?
只能说这个作者的法律意识太薄弱了,好像把中国还理解成2000年前的孔子时代。
拜托睁眼看世界一下。92年前的今天,中国已经引进德先生和赛先生了。。。 - barry.shanghai但凡使用法律手段,总是因为认为自己的主张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自己的权利受到了别人的侵犯而可以得到司法的救济。
如果一个人没有司法体系这样的保证,那么怎么还能成为是现代的法治社会?
如果一个人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哪怕是所谓的恩人,法律一样支持和保护他们去拿回自己的合法权益。 - 或多或少有什么内情我们不知道的么,否则桑兰真是有毛病了
- kinma法律的手段也只是一种手段而已
貌似米国有个案例是小贼入室行窃时因为地太滑摔了一跤,然后起诉屋主没有拖地导致他受伤。。。。
是法律手段不?卑鄙不?
[本帖最后由 kinma 于 2011-5-4 15:06 编辑] - kinma当然桑兰这事儿性质很难说,不过和体育总局搞得火热的人。。。
总觉得没什么好鸟 - kinma我只是证明法律手段也可以用作卑鄙的用途而已,又不是说法律一定是卑鄙的,扯那么多干嘛,哈哈
- barry.shanghai但是哪怕对于这样的观点,我也表示不以为然。
在法律设计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法律来调整的人和事,在道德上不见得是光明磊落的,但是这样的人和事依然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和肯定。
很多时候,看问题有个泛道德化的趋势,体现了封建思维对人们的影响。 - pullo同意。
- 喇嘛那我们是否应该保护小偷不在我家里不会受到“可避免伤害的”的义务?
因为,就算小偷没有来,还有可能伤到其他猫猫狗狗的,是不是?
是否应该保证小偷有愉悦“工作”的权利?
具体到桑兰,在大家都没有看到具体实证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通过最起码的常识对文章描述所谓的呕心沥血的夫妻表示一定的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