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的奇葩事,你们谁遇到过?

  • 杀戮耶稣
    发生在有些人身上的结果就是。猛击电源键,把手机关了。
  • z
    z355918560
    哎,谁遇到这事估计都要被烦死。现在手机给手机充话费有没有啊?
  • 英雄哥
    搞清楚一件事情,,不是楼主不归还,是还不了。他要有本事就找移动去还去。让楼主给个500就叫归还了?那叫楼主吃亏了。我不要的东西,你强加给我,一定要我花500来买,,有这种道理的吗?
  • c
    cs4501599
    有得必有失,楼主需小心
  • 杀戮耶稣
    嗯,其实我就是这么想的,如果我有意要充500,恰好他充错了,那我一定归还。但我本意不想充值,而且还是500,.....
  • 杀戮耶稣
    这话说的.....身正不怕影子歪,我真没啥好怕的。
  • t
    todd1949
    你好 对于你的表达 我陈述以下观点

    不当得利. 移动卡号的所属权 并不归属于LZ 而LZ仅拥有这个帐号的使用权 LZ也需要交费 保持帐户有余额 才是保持其对卡号使用权延续的必要条件. 只要对方充错这500元 LZ没有使用 就不应当构成不当得利. 但如果使用了这500元话费 那么我认为就满足了构成不当得利的条件 但是 这个得利关系 是LZ从移动公司不当得利 而误充话费的对方 和移动公司之间 是存在一个操作失误 而导致对方付出了500元现金而没有享受到移动的相应的服务 这属于两个案子 应当分开算. LZ和对方之间没有合同关系
    如果对方塞给LZ五百元现金而LZ又不肯返还 这才是明显的不当得利 而话费充值明显是被动的 LZ不具备选择是否接受的能力 属于被动"给予"(在LZ没花掉这500元话费之前) LZ在移动开户时 也没有合同条款说明如果有人误充则用卡人应当给对方充同等话费
    如果起诉 也应当是对方直接起诉移动 如果移动败诉 则由移动公司返还对方500元现金或给对方帐户充值500元
    既而 移动可以继续起诉LZ要求缴纳500元话费或扣除帐户内500元余额
  • 绮贞
    之前也说了,非常同意todd兄的看法,即lz配合对方和移动公司沟通,通过相应渠道把话费从账户转还给对方即可。
    本帖是讨论如何帮着lz解决问题,纠结于现在看来极有可能不会存在的不当得利个人觉得意义不大。
    以下纯当基友讨论,全部为假定,希望lz不要介意。

    1、lz是否受益,对方充值500元话费,原来准备冲给其他人,因充错到lz账户。行为已经构成,即对方受损失,lz受益。
    2、lz是否被动,此次事件中lz肯定是被动的被对方错误充值500元话费,但是被动受益也是受益,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退一万步说,如果主动受益的话,就是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案件了。
    3、移动的定位,个人认为此次事件中移动公司仅作为管道和媒介,和双方行为构成没有必然联系。比如a存钱存错到b的账户,还是a和b的关系,和银行没有必然联系。
    4、话费是否使用,对方将500元话费冲到lz手机号上是客观事实,lz客观上已经拥有的这500话费的支配和使用权,个人认为话费是否使用对于“不当得利”是否成立没有必然联系。比如a错误存500元钱到b的账户,这500元b是否使用对事件定性没有必然联系。又如此c在路上捡到d的5000元钱,这5000元在d手中,d是否使用这5000元对d“侵占”是否成立没有必然联系。
    5、对方、lz、移动三者的关系,以上已说明,个人认为移动公司在此次事件中仅为管道和媒介,不可能独立出来分别于对方、lz发生关系。对方是把话费存到lz手机上的,对方损失500话费,lz对这500元话费拥有支配和使用权利,而移动公司并没有支配和使用权,移动提供的仅仅是计费和提供服务,和上述的银行功能类似。
    6、lz是否拒不归还,这个是最核心的,此次事件中lz并没有说拒不归还,所以“不当得利”并不成立。
    7、以上仅为假定条件下的基友讨论,一家之言,如有不妥之处,请lz和todd兄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