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投案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肖某协助公安抓获李某重大立功

  • 调和
    http://news.163.com/09/0812/14/5GH873S900011229.html
    召唤法律达人这可能嘛??
  • 火星科技
    中国充满一切可能
  • O
    OpEth
    法院立功了。。。。。
  • O
    Oldman
    链接打不开,转全文过来吧
  • 善良的大灰狼
  • S
    Simy
    荒诞啊 哈哈 天朝越来越戏剧化了
  • E
    Eurydice
    泸州啊。。罗菊来喷

    这意思就是只要互相举报就能从轻处理了
  • 稀下枪手
    没看材料,也难看出什么名堂,不过肯定是走了套路的
  • O
    Oldman
    按照最高法的解释,“案犯在准备自动投案时、或在自动投案过程中被司法机关抓获,也视同自动投案”,那么理论上这两个事确有交叉的可能。

    [本帖最后由 Oldman 于 2009-8-12 15:50 编辑]
  • b
    bseye520
    楼上转了,我就编辑掉吧。
    这案子太离奇了。
  • l
    liuyicheng
    其中,动刀杀死父亲的被告人李某某(未成年人),因投案自首被“依法从轻处罚”;另一被告肖某则以“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李某某,构成重大立功,依法可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这可真是法无定法啊
  • E
    Erin
    觉得能解释通的也只有被告肖某力劝李某自首并成功这一个理由了。
    如果真是这种情况,那法院的语文水平可以给不及格
  • O
    Oldman
    恩,这也是一种可能
  • l
    liuyicheng
    这种可能不是没有,但是这判决书的描述怎可看都不像这种情况
  • 阿弄
    天朝,一切皆有可能
  • 可比熊
    [posted by wap]

    抢劫杀人算重罪,未成年者顶多不宜判死刑。重大立功是揭发可能判无期以上案件,现在被接发者又因自首而只判15年,这也太荒唐了。小地方法院如此之愚,检察院如此之弱势,难怪每年司法考试西部地区都要降几十分
  • e
    edwang
    法律=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