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检法又奇葩了

  • 错乱僧
    经审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于7月4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王季进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南京公检法不知道这样是一次次败坏南京形象嘛。
  • C
    Crusher
    两条命最多7年, 这交通肇事罪简直是bug
  • T
    Tobar
    看样子以后报复社会开车瞎撞最高也就七年了
  • c
    cpspig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真奇葩,查了一下,我看最多判三年,因为那俩人是当场死亡,不是逃逸致人死亡,而且我记得还说过不算逃逸。
    搞不好还能逃脱刑责呢,装个精神病之类的。

    [本帖最后由 cpspig 于 2015-7-4 21:49 编辑]
  • c
    craZyFeFe
    有些人真是勇气可嘉!
  • c
    craZyFeFe
    你没查查恶劣情节是啥?
  • c
    cpspig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 n
    newshadow08
    南京怎么这么奇葩,真是想都想不明白啊。
  • c
    craZyFeFe
    再查查死亡两人量刑起点
  • c
    cpspig
    喷了,你想表达啥直说好了。

    南京公检法是正义的朋友 ?
  • t
    ttsyyh
    南京!南京!
  • c
    craZyFeFe
    我就想看看你最多判三年的依据是什么?学习学习
  • c
    cpspig
    耍贫嘴就不奉陪了,你有观点可以表达。

    我说错了可以改正。
  • d
    daonciun
    不愧中国民国首都
  • l
    loveMM
    所以说,故意杀人只要伪装成交通肇事就能避开死刑
  • h
    hkt3010
    上海小伙子无证醉驾撞死一路人,判三缓三,你们感受一下
  • S
    SHAN
    所以要杀人还是开车撞过去最好。。
  • 水星的爱
    所以说杀人偿命才是真理!
  • l
    luestone
    有无可能出现一个以交通肇事为手段的职业杀手产业链
  • j
    jazzcat
    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南京宝马事件已不是“过失”能解释的了
  • 北德文斯克
    现行法律真的只能这样,要酷刑只能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没有满足三次撞击条件(不是碎片撞击到的都算),所以这就是我国法律
  • R
    Raven
    南京这地方神了
  • 宪法
    跟南京有什么关系
  • 脾气不太好
    麻烦找个其它国家不一样的法律来看看
  • c
    craZyFeFe
    我就问问你这一开口就不负责任地最多判三年的依据是啥?
    你口开了总得有个依据吧?
    所以一步步引导你找出依据,
    你不继续查下去,怎么就成我在凭嘴了?

    本帖最后由 craZyFeFe 于 2015-7-5 04:08 通过手机版编辑
  • c
    cpspig
    我觉得你不光是耍嘴,文字阅读的能力也堪忧。 你好好看看我说最多三年那个帖子。
    还有就是你要是有想法就痛快点说出来,别老玩这种小孩子游戏。你是问号的浪费者啊? 还是刨根问底拦不住的啊。
  • c
    craZyFeFe
    你觉得你说最多判三年的帖子准确说出了原因?
    也是,回看一下觉得精神病装就装得出来的能说得出啥。
    先提醒你一点,有逃逸情节,这点上你记错了!

    本帖最后由 craZyFeFe 于 2015-7-5 07:32 通过手机版编辑
  • c
    cpspig
    http://news.163.com/15/0622/02/ASMBV54S00014Q4P.html
    自己看新闻去

    对于这个问题,警方人士表示,肇事者王季进事发后离开现场,自述是因为过分害怕,而且其并没有走远,因此是否能够认定逃逸,仍需要进一步调查。此外,对于网传的其他问题,该人士也一并做了解答,“这是一辆查封车,但保险是有的,如果认定逃逸,保险将不予赔付,”他说,“还有关于这辆车真正的撞击目标是公交车等说法,都是不可信的。”
  • c
    craZyFeFe
    就拿你帖的新闻标红部分说事,“能否认定逃逸需要进一步调查”,
    到你嘴里变成了“我记得还说过不算逃逸”

    就这还质疑我理解能力?
  • c
    cpspig
    喷了,你真是马拉松式选手,我服了好不,这贴我不跟了。

    你都对。
  • 杨叔带我走吧
    最开始我还以为能用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结果来一个交通肇事罪,我就呵呵呵了
  • z
    zuccbtpig
    跟南京也没关系。。。。法律这么规定了
  • c
    craZyFeFe
    喷了,你都不正面回应问题搁着撒泼打滚了,
    还不忘损我一句马拉松选手!
  • w
    well
    http://club.tgfcer.com/thread-7103422-1-1.html
    美国的刑事法属于州法范畴,各州在定罪上不尽相同,但州立法机构一般把交通肇事行为区分为故意和过失,而不像中国把交通肇事罪本身的罪过限定为过失。如果肇事者知道他的驾驶汽车的方式可能会导致有人受伤或者死亡,他就可能被裁定犯故意杀人罪(Voluntary Manslaughter)。
    而美国各州更为常见的是过失杀人罪,该罪也有细分规定。威斯康星州法律中的过失杀人罪(Involuntary manslaughter)包含如下交通肇事法规:过失操作车辆杀人罪(Homicide by Negligent Operation of a Vehicle)造成其他人或未出生胎儿死亡,判G级重罪(第二轻的重罪),最高10年刑期、最高罚款2.5万美元,典型的例子是驾车闯红灯致人死亡;酒醉驾驶车辆杀人罪(Homicide by Intoxicated Use of Vehicle),可判D级重罪,最高25年刑期、最高罚款10万美元。
    而在加利福尼亚州,车祸致人死命罪(Vehicular Homicide)被单独列出,量刑有阶梯,和过失杀人罪(Involuntary manslaughter)还存在显著不同。依据程度不同,可以分为车祸致人死命罪(vehicular manslaughter)、酒醉车祸致人死命罪(vehicular manslaughter while intoxicated)、恶劣酒醉车祸致人死命罪(gross vehicular manslaughter while intoxicated)、二级谋杀罪(second-degree murder)。

    [本帖最后由 well 于 2015-7-5 07:51 编辑]
  • M
    MacPhisto
    大陆法系的弊端就是话语权完全掌握在精英手里。
  • 一条僵尸
    所谓中国精英的意思就是官僚和领导
  • l
    lexusw1
    有本事你来当精英,当不了就老老实实当p民。没读过几本书就要出来指点江山,谁睬你。
  • s
    smilemiles
    不懂没关系,学就行了,不学问题也不大了,别人教肯听也行。不懂不学还不听,别人指错还要赖别人耍嘴说别人阅读能力不行。。。这太糟糕了真的
  • c
    cpspig
    你觉得他是抬杠还是指出我哪个错误? 或者说那几个帖子他阐述出什么道理了? 你怎么看出来他肯教了? 你这个助拳的也挺糟糕的,真的。
  • s
    smilemiles
    我已经说过了,不懂不学都问题不大,您老稍微谦虚一点点不会死,别人教你你听两句也不会死。其实你对量刑问题一脑袋浆糊也不全怪你,毕竟刑法术语和日常用语有别,但教了还是不听还要倒赖别人水平差就无下限了。

    我提示你一句:能不能懂就全靠你小学语文老师的职业操守了:

    刑法上所说的 以上 或 以下,含本数。然后你自己再去看看本案受害人数和量刑起点。

    言尽与此,还是懂不了我也救不了你了,阿门。
  • s
    smilemiles
    喷了,真是个知错能改不顾左右言他不转移话题致力于智能拼音输入法改良的好汉子!!!

    谢谢你给我指出的这个因为使用拼音输入法不仔细造成的别字错误啊,

    不过我看你是真没救了。

    本帖最后由 smilemiles 于 2015-7-5 12:01 通过手机版编辑
  • 成濑川景太郎
    这明明是法律有问题,关南京P事
  • c
    cpspig
    错了还不认,还赖输入法,输入法也够冤的!

    另外,你真教育不了我,我觉得你水平不够,也别浪费你宝贵的时间给我“扫盲”了!
  • 岩波书店
    宝马7成了报仇利器之后会不会优惠就不像现在这么大了?会不会因为有钱人纷纷买7系作为武器,X5开始优惠30万?
  • x
    xxxpso
    别忘记路人也是次责,有了这个就不一样了
  • x
    xxxpso
    坐等挖坟
  • j
    joachim
    这帖子歪了,比较同情4楼,各种解释,但还有2个杠货在不停地抬杠。。。。。我觉得天朝的法制也就这种水平了。
  • s
    smilemiles
    喷了,可能在你眼里法律问题必须是开发输入法或者挖机专业的人和你沟通才不算是歪楼,如果本身是法律专业的和你聊那就是抬杠吧。顺道说一句你们挖机专业的讨论起法律问题来自信心那真是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