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keR4 标书原文:3.本包核心产品相同品牌的投标处理方法遵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31条执行。
综合评分法
5.1本项目单一产品采购包投标产品相同品牌和非单一产品采购包核心产品相同品牌的投标处理方法:针对本项目,如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了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则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指标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以下是
87号,31条
三十一条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现在问题是招标二十来个东西,其中4个核心产品。
我们产品是其中之一,作为核心产品如果授权给3个经销商,那么按照规定这三个供应商视为同一投标人?这样投标人不足三家可能废标。但是如果他们三个的剩下的4个核心产品不相同呢。
很是诡异,招标办找不到人打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