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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北京市通州区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宅急送“手机变砖头案”。

孙利民等4名被告人2年、2年、18个月和11个月有期徒刑。
CNTV消息(微博联播记者武彦报道):3月15日,北京市通州区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宅急送“手机变砖头案”,分别判处孙利民等4名被告人2年、2年、18个月和11个月有期徒刑。
孙利民等3名被告人系宅急送北京通州分公司员工,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盗取公司派送货物。
据了解,被告人孙利民、马建利、宗晓东利用担任北京宅急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通州营业厅东关营业点职员职务之便,于2011年1月14日至4月26日间6次私自将宅急送公司发往通州区的包裹拆封,盗取包裹中的手机、笔记本、和田玉手镯、耐克运动鞋、保健品、田墨玉,并用砖块等物替换后,以客户拒收,未联系到收货人为由退回宅急送公司。随后将偷盗所得物品变卖,所得钱款占为己有。涉案金额共计216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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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还珠楼主 于 2012-3-15 23:43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