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
- G4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 hummer1114楼主满十八了么?
- logic90虽然只是民法,但也算是进步了。。。
刑法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改 - 剑心79楼主想说什么??? 期货找我!!
- huiger解读一下
- G4在刑法上还没有法条可以对应的情况下,最大化为受害者争取利益。
- 令狐飞云对于一些受害者来说,对别人再次讲述被侵害过程是一种更深的伤害
- cwq31这条没问题啊,我觉得合适。
- 拖鞋君那能不能让未成年罪犯在工读学校待到18岁,再进行刑事审判? iOS fly ~
- logic90
- G4工读学校是改造的地方,不是拘留所,近年来基本也处于停滞状态,很少接收了。
- 幕布刑事责任能力这块我国刑法借鉴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不可反驳的推定,14岁需要负刑事责任的8种罪哪怕差一天不满14岁就不用负刑事责任。
英美法系采用的是可反驳的推定,如果公诉人能证明犯罪时什么都懂,那这样哪怕12岁也须负刑事责任。
全球一共有45个国家把刑事责任年龄定在14岁,包括德国为首的大部分欧洲发达国家;还有20多个定在15、16岁;还有100多个是定在13岁,都是拉菲这些小国。
摘出来说说比较狠的英美,英国定在10岁,美国有35个州是没有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其它的几个也是10或者12。
所以你们是想采用哪种? - 拖鞋君无所谓了,随便关哪里,重点是18岁生日那天能不能送上刑事大礼包 iOS fly ~
- y2010楼主是根本没看懂 iOS fly ~
- 费尔巴哈的猫别激动,没有民法典的时候法律也是这么规定的
- logic90关键是怎么判定是否付刑责,看这个意思
大陆法系用年龄作为唯一标准
英美法系用证据和推定来判断
如果法律比较完善的话,英美的那一套应该挺好的。。。如果,法律不完善的话,有钱人请个好律师,用一些手段就可以为所欲为。。。HiPDA·NG - jingair不光是法律得完善,还要求法官完全没问题,律师不搅局。
否则这俩一个出问题,分分钟就能给你折腾出花样来。 - 幕布回复19#logic90
bingo说到点上了,国内律师的存在感很低的,真正起作用的是公检法,遇到那些当事人直接花钱买醉肯定很常见,所以要慎之又慎。
目前最靠谱的还是把那八种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下调一岁到13,这样普遍可接受,12就有点偏低了。 - man9900回复13#幕布
如果阴暗一点说,制定法律的老爷们,如果孩子是男孩,那么他们有无数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孩子;如果孩子是女孩,那么他们的闺女基本上属于没人敢惹。所以他们根本不会考虑年龄导致的刑事和民事的诉讼以及赔偿 - 幕布
- man9900
- 幕布
- 老湿的完全体这话是不是有语病?xxx的期间,自xxxx之日计算。这话到底什么意思,我反正是看不明白,为什么法律一定要写的让普通人看不懂呢 iOS fly ~
- fangyu回复26#老湿的完全体
静下心来想想就知道了。诉讼时效假设是3年,8岁的小孩知道个屁,所以3年内她爹妈不去告,过了诉讼时效后她自己也没法告。现在规定18岁开始算,那么18到21,她都可以去告。这就是人为延长了诉讼时效。还有一种是小孩自己不懂以为是个游戏,然后成年后知道了,就可以去告了。不过期的。 - 老湿的完全体
- 又是春天我感觉就12岁,小学初中大致分界线吧
HiPDA怪兽版
- 跳跳猪这个规定在民法总则里面已经有了好长一段时间了 iOS sucks ~
- scblue支持降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