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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个人理解,顾名思义的,各种“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必须从重从严惩罚,以儆效尤,因为孩子不懂事,年纪小的根本没有还击能力......比如虐童,猥亵儿童,拐卖儿童这些,全部枪毙没意见

美帝欧洲,哪家家长敢没事抽自己家孩子撒撒气,直接取消监护权没商量,还有某些给2岁孩子灌白酒的傻逼,直接等着吃官司不是......这叫“保护”未成年人
这边这实际操作起来,尼玛简直搞笑了
这么多年各路新闻看下来,真有成年人对着未成年人犯事的,我倒还真心没记得有多少从重从严判处的
反过来一帮子打14岁擦边球的小兔崽子,随便杀人放火也好,轻描淡写一句,14岁以下,随便什么事,都不负刑事责任,和稀泥搅搅,没了,喷了

各位回想一下,你14岁的时候,整个人已经是什么状态了,初中都念一半了吧 233,讲真,该懂的都懂了,身体也发育了长壮了......到这个年纪了还有“不懂事”一说嘛,那不是扯淡,是非对错观早就有了,只不过大部分人都中二了逆反了罢了
所以说句实话,我一直不懂这“14岁”的标准,从哪里冒出来的,你说10岁以下还差不多,那说一句不懂事没是非观,还勉强气的过
这次这几个10几岁的围着抽一个6岁的,太经典了

又是公安介入,唧唧歪歪一番,然后一句,14岁以下不服刑责,道个歉完了

当年我还觉得F4的口头禅很傻逼,这会真是听着太牛逼
原来打人虐待欺负人的几个,是“未成年人”,要保护,要给机会重新做人,人家人小不懂事,没下文了
那挨打的那个,怎么说,6岁不是未成年人,打了白打?233
还有个事印象深刻,很多年前了,貌似也是几个14,15岁的兔崽子,在外面四处找茬,然后一对高中也不知大学的谈恋爱的被招惹上了,然后4,5个围殴那男的,把人扔河里去了
没想到那男的不会游泳淹死了
事情怎么着,和稀泥搅搅,各种从轻从减,14岁以下更加杀人不犯法,回家睡个觉起来重新做人

吐槽了一堆,一句话,真要保护的,我没见到怎么个“保护”了
反倒是一帮根本已经头脑身体发育了的,各种违法乱纪“被保护”,这算是纯粹的纵容犯罪,还是怎么着的?这思路完全看不懂啊
你说这个年纪懂事了吧(我一向这么认为,超过10岁别提不懂事三个字),那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你要非说这个年纪不懂事吧,那这无头无脑的一味从轻不负责,给这帮兔崽子造成什么印象?老子杀人放火都没事怕什么,这种人将来超过18岁,你还指望“从良”吗,喷了,不就是个社会渣滓危险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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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aven 于 2015-6-22 22:06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