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交警队处理上次的事故。我是主责方,摩的司机次责方,还有摩的的乘客是无责方。
我电话联系了保险公司那边过来一起谈,之前一直以为是保险公司代表我去沟通,结果无责方带了个女的,叫嚷着不跟保险公司谈,保险公司的人乘机溜走,留下我一脸懵逼……于是叫来了在交警队上班的亲戚,穿了便服过来代我沟通。
无责方直接狮子大开口,要了4000,我亲戚帮我砍价3000无果,最后3400成交。事先我跟保险公司沟通,大概2个人会赔偿2000的样子,后来知道我赔偿数额后又表示会尽量跟我争取,但是我自己需要贴部分钱。
次责方家人也是奇葩,受伤当晚我跟他们沟通过,说尽量住院治疗,反正费用报销,结果他们觉得事不大处理好伤口打了消炎针就直接回去了。今天听保险公司说,如果当场赔付,后续治疗就不会管了,慌慌张张又安排受伤的老头住院,结果人家医院一看烫伤的伤口都感染了,拒接,后来换了家医院才收下。看到我给无责方每人1700,心态又有变化,希望我和保险公司沟通多争取一些补偿,之前没有打发走无责方时,一直是好声好气的跟我商量,因为我之前说,按照事故责任划分,所有赔偿他得出30%,我的修车费用也是他出,但是我都不需要他出了,由我这边负担。
我想问问,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人员是不是也有业绩压力,会根据现场情况,尽可能减少理赔金额?另外事故调解是不是应当由保险公司出面?
如果无责方狮子大开口,我是否可以置之不理,让他们起诉我和保险公司,最终得到的赔偿是不是就完全由保险公司负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