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哥这次认真一回:从警十五年(4.25最新更新)
- vegasss看的好虐心
- zd7474sh收藏帖子了,等你的坑
- wonderwx
- bmwbobby马克后慢慢看
- 奔跑的青蛙深刻,很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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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code一个有良心的条子,一个文艺的条子,一个不容易的条子,难啊!
- 金凯瑞”只看楼主“功能在哪里?
- 真治
- changwei1031LZ的心态跟我爹一样啊。没做什么坏事却又不甘心。
- 真治大兵说我不甘心,其实自己仔细想想,也没有什么可不甘心的,不可否认自己现在的生活说穷困潦倒食不果腹衣不蔽体那不可能,但要财务自由随心所欲也不现实,但谁不希望自己生活更好一点呢?为之努力也没啥不见得人的,这和甘不甘心也扯不上太多关系。毕竟路是自己选的,有啥可说呢?只希望自己一点一点的改变不算太晚吧。
在中国,坚持良心和法律的代价太大了。有时候我也会看看自己的签名栏那句话,扪心自问,虽然达不到,但也算有往这个方向靠拢。而在处理事故这几年中,也不能说没有收获。最大的收获是对于法律的理解有进一步的加深了。怎么说呢?有一回,我处理了一起不算复杂酒后驾车的案子,一般交通事故都要扣车扣证,扣车、证都要开强制措施凭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俗称扣单,扣单是一个制定好的规格的本子,写完了撕一张给当事人一张留底。其实中有一空格是关于行政复议机关的,按规定应该是XX人民政府、XX公安局(县、区一级),当时也没留意,就写了一个XX公安局,因为酒后驾车要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司机说钱我愿意交,证能不能不扣,我查了法规,这两条是并处的而不是可选项,如果我只罚款不扣证就是违法了。我只能告诉他没办法。后来司机估计想不通就找了律师告到公安局,但因为酒后驾车证据确凿,执法过程也是完全按法律程序来走,根本挑不出什么毛病。后来在扣单上找到行政复议机关少写了一个XX人民政府,以未完成告知义务为由要求撤销处罚,后来公安局就撤销了这个处罚。这一回,我算是结结实实得了一个教训:法律就是法律,一个字也不能多,一个字也不能少,更不能改动,不然就是无效的,甚至是违法的。特别是在刑事案件,时间、签字、法律条文、文字规范方面更是严苛,刚刚开始的时候我觉得,不就是少签个名么,不就是时间晚了一点么,有啥问题。但后来才知道,哪怕一点点差错都会导致某些环节、证据、程序违法,这将直接导致整个办案程序违法,任何一个细节都不能马虎大意,不然就只能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
刚刚开始处理事故工作的时候,总带有强烈的正义感。认为按法律规定,就应该这样,不能那样,为此也动不动和当事人脸红脖子粗,象赔偿方面,除了法律规定的内容之外,很多时候当事人多赔少赔,都是以双方协商结果为准的,比喻有的人应该赔10000,但确实是穷得没法子赔不够只拿得出8000或更少,另一方愿意接受这个结果也是可以的,而不是说非得逼他把数额补够才行;或者有的人要求对方多赔,只要双方同意也可以(有的人为了花钱省事或是心里愧疚过意不去会多补偿一点),不是说非得按法律规定的赔偿数字一分不差。而交警最重要的,是把整个交通事故的事实弄清楚,并对当事人的行为性质定性作出责任认定书,虽然认定书是带有判决意味的书面结论,但最终的审判机关应该是法院,而认定书也只能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证据而已。但事实上因为上法院会复杂烦琐,而且精力、时间和金钱耗费更大,所以绝大部分人都愿意在交警协商解决赔偿而不愿意上法院,无形中交警承担了很大一部分法院应该要做的工作。
处理交通事故,早晚会遇到死亡事故,这也是必须面对的一个关卡。事故中的当场死的人救护车是不管的,医院只救活的,死的得让交警通知殡仪馆或是其他处理尸体的车过来拉走。而在处理完现场之前,尸体又是不能动,因为尸体的位置、散落物以及其他一些数据都有可能成为关键的证据,必须把这些全部采集完才能动。大伙也知道,中国人特别闲的,一看到这种热闹,必然是围上来看热闹,说啥话的都有。而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基本上不会太好看,我遇到过最惨烈的是只剩下半个身子,(因为交警到现场需要一定时间,有时候报案晚了尸体被破坏会更甚)人体组织被过往的车辆在路上辗压涂抹在地上几百米,血迹、肉沫、脑浆洒满了公路,那情形说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相比来说那些死得全尸的已经算是幸运了。我在处理现场的时候还好,处理完了回到单位就一直不停地干呕,可也吐不出什么东西,因为那时已经凌晨四五点,肚子里早就空了,什么东西也没有了,不过好在适应性强,第二天起来还是照样吃肉。而因为处理现场的关系需要来回不停走动,皮鞋底上全粘上了血迹和人体组织,我在单位大门直接把鞋子给扔进垃圾筒赤着脚走回宿舍了。
还有遇到过牛B的。一个孩子和一辆车出了交通事故,小孩腿伤得比较严重,但经过调查发现小孩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因为是行人的关系,经讨论决定该事故小孩一方负同等责任。小孩的父亲知道后,说要看笔录,我说笔录不属于证据公开的范畴,如果有必要确定要看,可以找律师过来调取。他说我不看对方的,我看我小孩的总行吧。我请示过领导后领导同意,我就拿了小孩子的笔录给他看,结果他拿到笔录后三下五除二直接就把笔录给撕得粉碎,然后指着我鼻子破口大骂。当时我真的是气得混身发抖,直接就想揍人,同事把我给拉开了,不然我脱了这身衣服我也先打他一顿。因为该案件不是刑事案件,而且撕的是他小孩的笔录,所以不能以毁灭证据罪来追究他责任,不然我非和他死磕到底不可。 - netzerg程序错误,结果就是错误。
- hibookm yixia
- kjioupp挺好的 想想看 林子大了自然要有很多种鸟 不能指望大家都能独善其身 我们能做好自己就可以了 有些事想得太完美是不对,但至少我们为之努力了,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有时候想想人活着真挺难的,也许做一个没有底线的人更快乐吧……
- cryczp有失才有得,凡事都有代价,想做个有底线的人的话如何能不付出些代价呢?
- eddie404956内容有个交警朋友还是爽的,不怕抄牌
- 真治写了这么多,好象当初想吐槽的也没怎么吐。暂时能想到的就这么多了。下面是自由提问时间。没有什么的就基本上结束了。最多来个结束语什么的吧。
- Veer笔录一般不给原件他们看 这一点你不够小心了 你们单位没有注意到 不够谨慎了
- hoho987楼主说的很真切,对于里面当事人态度那一节真的是说的太到位了,现在什么时候都是这样,自己从来没错,都是别人的错,都是先指责别人,哎,这个充满戾气的社会。。。另外,楼主这给当事人看笔录做的确实不妥,如果他执意要看,肯定得复印一份给他看,不然当场撕毁了原件真能把你气个半死
- 真治
- 落日惊鸿好帖子啊,原来真挚真的是条子
- shenzhenlkh条子是个好人。
- timrabin
- 有根大锤看成从警50年,心想怎么着也混成白衬衣了吧!
- arlonzy法律从一开始就坏了,再努力也是很累。
- inaccess经常在想网民对公务员的负面评论,其实公务员中的一线普通人员,也有很多和真治一样,没什么油水利益,兢兢业业,拿着一份普通工资,过着平常生活的。向这些一线正直公务员致敬。
有机会来珠海玩的话,月老请你吃饭。 - lights看完了,都不容易,期待继续更新。
话说我一直以为真治是帝都的呢。。。 - lijia932其实出来混的时候都没想要怎样,都是被教乖的。无论是什么行业都差不多吧。
- dandailing
- walkbody没啦?下面怎么没了?
- mjbc自由提问么?我最关心的感情生活怎么一点都没有着墨啊~说说呗。
- 真治
- loneline其实我喜欢看故事,不喜欢看心理活动呃
- dd2yuanmark 之
- my2003skymark下。
- 里欧那多真治现在还单身?
- 真治
- 真治想想,还有啥可以说的。呃,说一下刑事方面的吧。谈到刑事方面,我才蓦然发现,其实在这个巨大的体制(系统)里面,谁都只是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一但某一个人的某一行为触发了这个系统,这个庞大而沉重的机器必然按人为既定设置好的程序启动,谁也不能阻挡它的运行。即便有某一个外因或其中某一因素阻碍了它的运作,必然引起其纠错机制启动而把这些因素绞得完全粉碎且继续其即定的程序。
因为管辖及工作的关系,交警其实处理的刑事案件在2012年之前只有两种:交通肇事罪及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后来经过修改后,增加了一项危险驾驶罪,其实就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还是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说得冷血一点,即使某人因为其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而触犯交通肇事罪,对具体的办案民警来说也没有什么特别大的触动,毕竟不是直接有利益利害关系。但就法律而言,当事人一但达到了交通肇事罪的标准后,办案程序就会立即启动并立刑事案件侦察,如果达到条件而不启动刑事程序,系统内的自我纠正体系(比喻当事人举报、监督部门的监督等等)就会立即启动,对办案民警追究渎职罪以及相关责任,并指派另一工作人员继续该程序,直到程序走完为止。想想,其实这一点有黑客帝国中的某些地方已经极其相似了,我们只有服从,作为个体是完全没有反抗的力量的。所以我们在办刑案中常常和当事人说,不是我们交警非要抓你,我和你也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但你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了刑法,按规定我们必须这么走程序,这是没办法的事。绝大部分人都会理解,当然也有不理解的,但这些已经不重要了,个人的意志在巨大的国家机器面前弱小的不值一提。
在事故处理这几年,因为交通肇事或危险驾驶抓的人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十多二十来个总是有的。当然,后来危险驾驶罪提倡快速处理,要求七天内就把材料整理好交给法院,或是直接取保候审,就不会有抓到看守所再对其审判的流程。每每对当事人宣布刑事拘留的时候,亦是人生百态。有的无动于衷,有的不知所措,有的脸色惨白,有的歇斯底里,也有的跪下大哭哀求。这一切都是徒劳的。是否被刑拘,其实最关键的还是取决于当事人的行为,而不是公安机关的决定;如果当事人的行为是没有触犯交通肇事罪的标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另一方死亡也不会刑事拘留。而基本上事实和证据确凿的,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机率也在99%以上。
办理刑事案件是一个非常繁琐的过程。任何一个动作、一个程序都需要得到县级或县级以上公安局领导的书面签字批准,相关的检测和检验都需要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作检测,对其他部门或单位调取任何证据都需要出示法定的调取证据通知书,每变更一次强制措施都需要对当事人再次作笔录,基本上办一个刑事案件的工作量是一个行政或民事案件的工作量的3到4倍甚至10倍。但很显然,并不是象做销售那样做得多收入就多,办案人员的工作量并不与其收入成正比,而且因为证据及案件的特殊性,很多东西或证据都需要在某一个deadline之前就必须得取得并固定下来,不然就有可能产生变数,每每熬夜或加班是常态性的。我曾经试过72小时之内只睡了5个小时不到的时间,那种滋味和痛苦的体验我永远也不想再尝试第二次,真的是站着也能睡得着,但又不能睡,因为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去完成。但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第二次,每每到自己值班或接案的时候,每当对讲机或电话一响声,神经就不自觉的绷紧,当然,想有一个安稳的好觉那是不可能的事。长年累月下来,普遍的失眠、精神衰弱、早衰、苍老以及各种心理和生理的问题是几乎每个人都有的,而这一个行业所谓的心理辅导和干预在我国也完全是一个空白的状态,你的状态出了问题,只能靠你自己去克服,指望组织或单位有心理医生对民警的精神状态进行调节那是美剧里才会有情节。但这就是这个工作的代价。你有意见么?你不想干么?可以,领导这么回答你:你不想干你趁早滚蛋,大把人排着队等着你的位置,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考公务员考不上呢,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也不少。但我能不干么?不能。工作职责、生活、房子、养老、未来……一切的一切都得指望这份可以说有点单薄得可怜的薪水去支撑。 - hiwebos看完了,都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