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裁判文书网,搜广西高院,你会看到:
因为亲爹没有做饭,砍死亲爹妈,死缓;
和母亲争吵,拿椅子把亲妈敲晕,用裤子勒死,门口刨个坑埋了,无期;
吸/毒过量杀死老婆,无期;
因为买来的越南姑娘不肯跟他过,杀人抛尸,尸体白骨化才被发现,无期;
故意伤害罪坐牢出狱后,杀了两个人,抛尸江中,无期;
因为讨债不成用斧头砍杀陌生路人泄愤,无期;
因嫖资纠纷杀死小姐,十五年;
赌博发生口角开枪杀人,十四年……
顺便发现“自首”“归案后如实供述”在广西高院相当好使。
广西高院,把废死贯彻得相当彻底,连个死缓都不肯判,这次百香果女孩的案子给个死缓,也许广西高院还觉得自己已经算是违背原则从重判决了呢……可是违背初心委屈大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