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医生发文指“鸿毛药酒”是毒药 被跨省抓捕并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 j
    jimtao
    据米内网2016年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竞争格局数据显示,鸿茅药酒2016年零售药店终端(包含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两大市场)销售额16.3亿元,同期增长39%,在中成药市场上仅次于东阿阿胶。
    业绩增长的背后是大手笔的广告投放。据央视市场研究媒介智讯(CTR MI)数据,2016年中国电视广告投放额排名中,鸿茅品牌(包括酒精饮品、活动、商业及服务性行业等)以150亿元投放额拔得头魁,同比增长96.4%。
    销售额对比广告才这点点,谁能帮忙解释解释其中的玄机?
  • y
    yamiyama
    法山叔
    4月15日 17:33 来自 微博 weibo.com 已编辑
    关于鸿茅药酒事件,对于大家困惑的有关法律问题我简单解答如下:

    1、什么是侵害商誉罪?

    侵害商誉罪,即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要认定是否构成侵害商誉罪,一般需要看行为人客观上是否有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的行为,主观上是否有诋毁的意图,并且在事实上是否给受害人带来重大损失。即,如果要以侵害商誉罪追究谭秦责任的,则不仅需有证据证明谭秦所述非真,还要证明其心怀不轨,且要有证据证明鸿茅药酒因此遭受了极大损失。

    2、广州医生谭秦是否构成侵害商誉罪?

    如果严格来评判,确实是有可能的。首先即使鸿茅药酒中部分材料确实有有毒成分,但文章标题中明确表明鸿茅药酒是毒药。这从新媒体文章抓眼球的角度来讲是没问题的,但从法律的层面来讲,不够严谨,不够规范,容易被人抓住把柄。其次,鸿茅药酒要举证自己遭受了极大损失,很好举证,毕竟以经销商和企业的关系你懂的。所以,如果内蒙古凉城警方狠下心要把案子办成铁案,也并非完全没有法律依据。

    但是,实事求是地说,在司法实践中,侵害商誉罪适用极少,多为不同的企业主体之间出于商业目的互相倾轧时手中握有的武器,像这种直接将大刀和长矛对准自然人的情况,极为少见(反正我是没检索到)。为什么呢?因为按照正常逻辑来讲,企业在面对普通消费者或专家对产品的质疑时,一般会选择澄清、解释、道歉或通知平台删除,要么就是主张民事侵权,像这种因一篇公众号文章就重拳出击、跨省追捕的情况,属于缺乏公关常识,我也是活久见。

    3、凉城警方是否可以跨省追捕?

    可以,但这很不正常。

    这其实涉及一个公安机关对案件的管辖问题。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其中犯罪地包含犯罪对象被侵害地,所以凉城警方要表明自己具备管辖权并进行跨省追捕,是拿得出依据的。

    但我为什么说这并不正常呢?

    我想大家如果去派出所报过案,应该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说不正常。

    是的,如果你正常报案,依照我人民干警优秀的调解能力以及其对刑法谦抑性充分的理解,我可以说你要立上案是比较困难的,尤其是面对侵害商誉罪这种极少出现过的罪名。在此情形下,像这种出动大队人马千里追凶的情况,可以说是非常主动,特别积极,这就难免令我们产生一些不好的想法了。

    4、所以,我们最后一个问题来了,那就是:为什么我们对这起事件如此愤怒?

    我想,原因至少有以下两点:

    第一,是警方在本案中积极的作为,很容易令我们产生其作为国家暴力机关,却在充当地方企业“黑心”打手的不良印象。

    如我前文所言,鸿茅药酒因为一篇公众号文章就要追究专业医生的刑事责任,这是少见、不理性甚至可以说是过份的。在此情形下,警方从内蒙古跑到广州,横跨半个中国将其抓捕归案,很难令公众产生其在秉公办案的认识,在没及时向公众进行说明的情况下,也难免令公众产生负面情绪。当然,这些认识可能是错误的,是片面的,但我认为,公安机关有必要作出一定的说明。

    第二,是鸿茅药酒这种追究批评其产品的自然人刑事责任的行为,涉嫌对公众批评权的严重妨害,已经触及了公众最敏感的利益。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现在的我们,已经不敢批评,不敢发牢骚,不敢抒发哪怕一点点负面情绪了?

    是的,现在我们说话,需要三思而后言、不言的地方太多了。

    而在此情形下,你鸿茅药酒居然告诉我们,我们作为消费者,竟连作为同等民事主体的企业都不能批评和质疑了。因为当我们质疑大企业可能存在的任何不良乃至违法的行为时,即使依据的是专业知识或生活常识,如果你没有百分之百确凿的证据,那你就要小心哦,你极有可能被跨省追捕哦。

    企业会用其庞大的律师团队将你告到破产,会动用良好的政商关系把你抓进大牢。是的,我们现在连谁都不敢批评和质疑了,因为只要你说一句不开心的话,你就有可能面临灭顶之灾。

    我们压抑,我们难受,情况不应是这样的。

    鸿茅药酒,你过分了。

    一个不能接受他人质疑和批评的企业,不会是一个大气的企业。

    一个不能正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的企业,更不是一个好企业。

    我从未喝过鸿茅药酒,这起事件后,我除了自己绝对不会喝鸿茅药酒外,也绝不会同意家人和朋友喝鸿茅药酒。

    这和酒本身有没有毒无关,这和企业有没有毒有关。
  • z
    zhrflyhigh
    厉害了,你的国
  • 倍舒爽
    那么医生的原文呢?
    医生科学证据呢?
    胖子你真好!!干得漂亮!
  • 加藤鹰
    内蒙古到广东抓,广州这边也太好配合了,记得帝都这类破事就很少配合。。。
  • 加藤鹰
    广告投放额价格虚标吧,不过这虚标几十倍也太多了,骗不懂的企业客户?
  • 沙罗曼蛇
    这酒的广告在我们-300这儿长年霸屏,300块钱一瓶酒,广告费就得占290吧,除掉其他管理费用,酒瓶子钱,包装费,酒本身的成本很难超过2毛。
  • Z
    ZATO_1one
    含制何首乌 毒药没跑啊
  • 越狱的游客
    工商局每年有对广告罚款的指标...

    保健品企业也会乖乖上缴...

    这是潜规则了...
  • 越狱的游客
    人民日报还批过阿胶...

    转过头不就继续吹捧...

    报纸本身是没有立场的...

    它表达什么立场取决于当时它背后站着谁...
  • q
    queenkiller
    怎么定性?
    人民日报:跨省抓医生 鸿茅药酒底气何在

    这个?对啊,谁给的底气,请问你社有镜子么,照一下看看
  • q
    queenkiller
    该微博信息显示,根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提供的消息,3月26日网上一篇题为《伊利公司董事长潘刚或失联》的文章被大量转载。呼和浩特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犯罪嫌疑人邹某某于3月28日在北京家中被抓获,其家中发现大量作案证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了解一下
  • 倍舒爽
    很想看看这个酒的正反方科学依据,物质分析什么的…
    但网上都是围绕违法相关的展开…
  • h
    hirty
    很多文章都有说了,你选择性无视了吧,本身这酒是归类在非处方药里面,成分里面也很明确存在毒性的药材以及豹骨这类难以证明合法来源的东西,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肯定是不能当成食品饮料销售的,都没啥好继续讨论的了
    http://www.sohu.com/a/228322734_413981

    [本帖最后由 hirty 于 2018-4-16 23:58 编辑]
  • 猫叉Master
    何首乌了解一下
  • k
    killmesoftly
    销售额才12亿就这么猖狂

    当年三株搞80亿也没敢抓人,那可是在90年代的80亿
  • 渺晓
    3000的点击也能跨省……这是杀机敬候吧
  • i
    iamzb3
    老年人只看电视广告有什么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