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达人或法律达人请入,卖房子没收到钱先过户了怎么办

  • 级替四
    :D 房屋买卖和户口没关系?

    你实际操作过没有?
  • 猩猩带我去战斗
    真正的律师应该和高僧一样,死前要念偈:收费时间终止于××年××日××时××分钟。。。。。。
  • e
    escape
    要你这样说,一个搞法律的必须是万金油,各行各业都得干过。猪也杀过,飞机也开过。否则就没资格发言了。我把具体条文给你找了,我把实际案例给你找了。最后你说我干过没。我没干过所以我败了?是吗?
  • 级替四
    你这个例子和你前面说的有什么关系?

    这两家的房屋交易又没完成,姓黄的当然可以毁约,再卖给第三人。只不过她承担违约赔偿。
  • 级替四
    我讲的是实际操作,你给我讲理论:D
  • e
    escape
    交易没有完成?合同成立了啊,按搂主的情况,不但合同签了,登记手续也办了,你先别管办的合理不合理。问题在于涉及善意相对人时毁约进行赔偿的时候赔不了房子,只能赔钱。我就想表明这个意思。大家都知道房子最要紧,折成市价给钱也亏。赵例子是为了说明这个道理,不是为了道理找一个完全一样的例子。
  • e
    escape
    假设,我说假设,假设上了法庭,法官说律师说法律就这么规定的,当事人说我就这么干了一辈子了。我就是实际操作了一辈子,我就是杀了一辈子猪。。。。你看是理论战胜实际还是世纪大过理论?
  • s
    smilemiles
    ...那个不给钱的赖子不是我们说的善意取得中的善意第三人...就是一个直接违约的家伙...不过房屋过户是有效的。
  • 级替四
    谁说合同签了交易就完成了:D

    你第一页举的房屋卖买的例子现实中根本不存在。
  • n
    norush
    也就是说 现在房子已经是别人的了 只是暂时不能拿房产证 而对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房产证

    楼主现在只能拿钱 即使是通过官司 也只能要求对方支付. 房子是拿不回来了的.


    如果对方拒不支付 那算是合同并未实际履行 这样的话 楼主也没法拿回房子吗 ?


    这房子是否存在变卖第三方的危险?

    请TG律师解答
  • e
    escape
    我想给搂主提的建议是,防止该二癞子持已经过户的产权证明把房子转卖,如果转卖了,可能就要不回来房子了。所以要尽快要钱。我不是说该二癞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
  • 级替四
    那你怎么不知道房屋卖买和户口的关系:D
  • s
    smilemiles
    可以在要求对方付款被拒绝后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恢复交易前的与原状,就可以拿回房子了。
  • s
    smilemiles
    哦是的。
  • w
    weskerxyz
    前几天(好多天了!!!至少是地震之前的)CCTV2经济与法节目中真有个案例是这样的.
    故事太长了。晕.反正就是一个房主要租房,结果有个要租的人,把房主的房产证和其他证件掉包,之后将房子卖给了第三人.
    结果法院判第三人为善意取得.房子不归还原主任.
    结果原房主很倒霉,虽然警方即使抓住那个坏人同时也冻结了财产。但是还是赔了。因为那个坏人为了早出手,将房子便宜卖的

    [本帖最后由 weskerxyz 于 2008-5-29 17:32 编辑]
  • n
    norush
    到6月19号还有大半个月 这段时间内 房子是无法再卖出的吧 房屋出售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是这样吗?
  • e
    escape
    第一页那个例子不是我举的,是我看中央2台的说法节目然后搬运过来的。那个是确实发生的例子。而且普遍存在,对于夫妻来说,房产证上写一个人名字,但实际必须两个人共同处分,如果一个人卖了,那是无权处分。现在有多少夫妻的房子写着两口子的名字?我结婚4年连房产证的影子都没见过。本来这个例子和我说的善意取得赔钱不赔资产。但法律在实际操作时,还要看占有情况。中央台那个例子还没有实际占有,才准备装修,所以最后房子还给那对夫妻。如果我是当事人,我装修完住进去了生儿育女,那恐怕是另一个情况。
  • 级替四
    原来销赃是这么容易的啊:D ,我只要宣称不知道受骗就可以了。

    这个故事里面毛病多了,没有房主签字,没有对身份核实,光凭房产证就能交易房屋了?
  • e
    escape
    我真的没干过啊。我只是个会计。但我说的没错,因为我怕说错还查了资料。其实,房屋交易这块有很多不规范,你是液内人士你知道。
  • w
    weskerxyz
    CCTV2播放的!
    具体的内容很详细,也很长,大概有1个小时(因为中间有广告)!
    我不可能把详细内容都打出来,太累了。所以我用的很简单很简单的概括语言写的!
  • s
    smilemiles
    夫妻间的表见代理是否能够成立在审判实践中确实不是一个很明朗的问题。
  • 级替四
    你这个例子房屋最后归谁:D
  • 级替四
    我不是业内,但我卖买过几回,所以相关的交易漏洞和陷阱自然了解一些。
  • 级替四
    你的描述肯定漏掉了一些关键细节。
  • e
    escape
    丈夫跑了找不到人,老婆说当时丈夫出卖房子是无权处分,最后的结果是买房的人按房价算一半分给那个卖房人的老婆或者该卖房人的老婆把房子变卖自己拿走一半,另一半还给这个买房人。该卖房人等于自己花了1.5倍的价格买到房子,如果将来找到那个跑路的丈夫,他可以要多付出的价款,如果找不到。。。自己认栽。

    [本帖最后由 escape 于 2008-5-29 17:43 编辑]
  • w
    weskerxyz
    你说的这个我好象看过。
    不过好象不是出卖,是典当给了典当行,10万吧好象.
    后来男的失踪,典当行收房子结果发现房子实际住的人是他老婆.
    好象男的和他老婆是分居还是离婚忘了.
    典当行的人当时的验证方式有缺陷,他只在房子外面看了看,没进屋子,也没问问周围的邻居!
  • w
    weskerxyz
    我之前就说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货给了别人,那么再想要钱就太难了!因为说不清楚.
    所以LZ只能认倒霉.
  • 级替四
    先过户很正常,对方只要按合同期限付清款,就不算违约。

    如果他过了期限没有能力付款,那么就承担违约责任。
  • r
    realsquall
    只要办了过户,已经基本可以表示产权归了下家了。
    除非你去提请诉讼,法院可以申请冻结交易所产权过户手续.
  • h
    huimei
    我记得 不动产的 合同交易成立 是登记吧~~也就是过户吧~~而且合同你妈妈也签了~

    合同已经完全履行成立了~~
  • t
    tonnyxu
    应该不算委托,产证上本人去卖的~关键是给忽悠了,以为只是送件不算过户,没想到送件当场就过户。

    是的,朋友的朋友,算熟人,感觉最骗就是这种!
  • t
    tonnyxu
    是的,情况就是你说的这样,很尴尬的,只能先扯皮等付款,如果拖欠也没有好办法啊,主动权没了
  • t
    tonnyxu
    是的,至少三周大家不能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