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什么的,要坐牢的!
- 乱刀流fbb这个不就是有中国特色的辩诉交易么,只不过我国明面上辩诉交易是不予许的。
- 流浪的枪骑兵是违法没问题,但把人家香港信用卡流水全部算成走私,这点太无耻了。
这样看起来你妹的假代购反而不违法了吗?这TMD真魔幻。 - DDP想不开,高定多好啊
- kide6688中兴又不是美国公司,而且美国政府为美国公民负责,被美国公民选举,互相之间有制衡。桂枝政府给桂枝纳税人负责么?给统治者进贡还有人欢天喜地觉得天经地义该有多贱啊?
- Jeffrey按主楼这个案例是可以追溯的
想搞你没难度 - OpEth居然是真代购,良心啊。。。。。
- Chuoqi都是逃税,fbb 8亿也不用坐牢
窃钩者诛罢了 - LcSter这判刑和罚金明显是顶格处理了,这类一般都是把欠的补了就没事了,最多就是把逃的税算上滞纳金。
可能是串货被搞了吧。
我老婆每个月从香港用顺丰寄十来件moselle回来都没事。 - sherlockboy尼国判刑很魔幻的,可以比对下贪污受贿判多久,她这个还是按流水算的,不是算的实得。
- 萝卜问题是这人不是顺丰寄回来交税了么?凭什么按刷卡额算货值啊
- CrazyMoon自己人肉当水客也真是够拼
- orz2009真良心代购
好多都是造假小票,快递小单,骗顾客 - elia同样是偷税漏税,别人交8亿就没事了
- seek法制国家的法是废纸,法治国家的法才有效。因为:
法制规定的是行为规范,提倡自觉,所谓青天大老爷自觉依法治国么,这是无稽之谈。
而法治的理念是界定各方权力范围。避免少数人获得过多的权力而导致的避免导致天高皇帝远,监督不接地气。人人有权利,才能人人监督,监督才接地气。
本帖最后由 seek 于 2018-11-14 16:29 通过手机版编辑 - geniusg13兄弟赶紧扯旗独立吧,靠这个宣言一定能成功的
- Jeffrey但凡是要靠个人德行的管理绝对是天方夜谭
- Wiedzmin支持抓走私,多抓点很好
- richiter不是代购坐牢是逃税坐牢
- 别开枪国产疫苗已经用过了,上海一家医院女院长坚决不用国产疫苗,一直用进口疫苗,后来被抓走私罪判刑了,几年前的新闻
- seek?因为扯旗不成功于是就不能说一下道理了?因噎废食,极端主义?
- seek+1。。。
- batonPosted by: Xiaomi MI MAX 2
从严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 - lastescaper判太重了
量刑应该跟据对社会的危害定
走私的确是犯罪,但她走私的也不是毒品军火。社会危害很小。
这个本质就是逃税,逃税300万判10年也太高了。某女星几个亿都不用坐一天牢,这样判显然有失公允。 - Knoxville最后图中女骚想干
- xxxpsoFBB不判在某些群体看来很合理吗
不过洗涤前先请了解下黄光裕和刘晓庆 谢谢!!!
打这些人人的脸真他妈爽!!! - vccde量刑重不重看损害哪些人的利益。走x家人的钱可是好偷的?
- jjx01选择性执法了解 一下
- flyingchaos初中生支蛆只能找到山大王保护费的类比,以为交了保护费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 banditcat是不是交了税就没事了
- 朱爷吉祥明明有淘宝店,完全可以看一下淘宝店的成交,然后估算一下利润,再乘以应纳税额。直接上来按照刷卡流水订税也是太流氓了。
- 朱爷吉祥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你坛雷飞不说了,卖药的卖巧克力的是不是早就迈过门槛了? - hogeschool这贴三观真是辣眼睛,走私和逃税都分不清楚也都能喷得理直气壮。
楼上有走私罪条款了,贴个逃税的。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xxxyz发这个有什么用呢?人家只是要喷得爽而已,再说人家的制高点不是有没有法,而是就算有法可依也是恶法也是该死,你服不服
- 你爹临死前人家发顺丰都交税了的,你狗说是走私就是走私吧
弄这么多小号不就是想弄臭这论坛么
虽然不知道你是什么dx,还是祝你早日出狱,今后重新做人 - umi3600没有民意基础的恶法
- xxxdddhhh这不是代购,,是走私。。。
@雷飞 - neodio你孩子一定是国产奶粉,国产疫苗的忠实用户
- kirbyx你这话说的,那人家卖的到底是不是假的?!你这被子太短了,顾头不顾腚啊,另一边砍了?!
[本帖最后由 kirbyx 于 2018-11-15 04:31 编辑] - kirbyx关键词:逃“点”税
- sonic4747Posted by: OnePlus ONEPLUS A5010
这就是走私啊被办了还博同情?